
论文摘要
从1951年信访制度正式确立到现在,信访制度在我国已经走过了62个年头。在这62年里,信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通过信访途径显现,信访系统面临不堪重负的困境,信访制度的各种弊端也日益凸显。学术界对于信访的存废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支持扩充信访机构权力,强化信访职能的观点,也有建议废除信访制度的观点,因此信访工作亟需解决发展方向的问题。本文从信访本身的性质出发,论述了信访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指出信访制度需要坚持但同时需要改革与完善。文中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通过实际数据对我国信访工作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信访立法位阶较低,缺乏统一完备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信访功能定位不明确,信访工作处理过程不够规范,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不够科学等问题,并详细论述了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的信访制度,必须厘清信访和司法的界限,明确信访的职能定位,“让上帝的归上帝,让凯撒的归凯撒。”同时,加强司法改革,畅通司法渠道,强化司法救济功能,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从国家层面,应该完善信访立法,制定统一完备的《信访法》,同时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预警、信访终结等制度,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杜绝长官意志和人治作风,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改进信访考核机制,减轻基层信访机构压力,改变以往简单以息诉罢访为目的的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做到治标又治本。从民众层面,要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建立和维护法律尊严,让民众以“法律信仰"取代“权力信仰”,学会用法律手段、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而言之,要在信访体系的各个层面贯彻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信访制度参政议政及补充权利救济的法定功能,从根本上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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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信访概述第一节 信访的概念、性质和类型一、信访的概念二、信访的性质三、信访的类型第二节 信访存在的必要性一、信访是民主政治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信访是法制不健全时期公民权利救济的必然选择三、信访是社会矛盾多发期助推社会和谐的制度安排四、信访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制度传承第二章 信访现状分析第一节 信访立法现状分析一、信访立法现状二、当前信访立法存在的问题第二节 信访制度运行现状分析一、信访制度运行的现状1、信访总量高位运行,各类来访重复率高2、信访内容多样,信访热点集中3、非正常上访突出,信访秩序维护难度大4、一些信访矛盾解决难度大,瓶颈性问题难以突破5、信访干部工作压力较大二、信访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第三节 信访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司法救济等其他救济制度的局限性二、中国信访文化、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三、当前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的客观现实四、信访制度本身的缺陷第三章 信访法治化的基本思路第一节 完善信访立法一、《信访法》应体现的根本价值二、《信访法》应明确的任务目标三、《信访法》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第二节 明确信访功能定位一、信访制度的功能二、信访功能的转变三、信访功能的回归第三节 厘清信访与司法的界限一、剔除涉法涉诉信访二、撇清信访与行政诉讼、复议等救济途径的关系三、将各类纠纷积极引导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第四章、信访法治化运行的保障条件第一节 强化信访法治化的理念一、强化政府依法行政理念二、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三、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第二节 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一、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二、做好各种行政救济制度之间的衔接第三节 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一、畅通司法渠道,强化司法救济职能二、确保公平公正,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结语注释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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