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上独具特色的具体制度,经济补偿不同于合同法上的违约金,不同于劳动合同法上的赔偿金,也不同于社会保险法上的社会保险金,如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经济补偿在其法律性质上具有劳动者保护手段和劳动关系调整手段的法律性质,是保护手段与调整手段的统一体。我国关于经济补偿适用范围的劳动立法的趋势是逐步扩大化,扩展对劳动者保护的广度。基于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保护手段和劳动关系调整手段的法律性质,我国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应进一步扩展。同样,基于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保护手段和劳动关系调整手段的法律性质,我国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应考虑多重因素,建立多元化补偿标准,而不是仅仅考虑劳动者工龄和工资水平这两个客观性历史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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