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行政立法是在第二次产业革命后,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国家职能发生巨变,作为政府干预的重要手段应运而生的。行政立法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越权立法、立法冲突、部门利益倾向等。因此,有必要对行政立法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解决的基本思路是: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立法监督委员会,确立多层次的监督标准,细化行政立法监督程序的步骤,并通过建立健全程序监督制度和行政立法责任制保障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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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基本理论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涵义一、行政立法的概念界定二、行政立法的特征第二节 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涵义一、行政立法监督的涵义二、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涵义第三节 行政立法监督的理论基础一、权力制约理论二、人民主权思想三、行政法治理论第二章 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第一节 域外国家行政立法监督主体一、域外国家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主要模式二、域外国家行政立法监督主体主要模式评析第二节 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一、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现状与问题二、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完善思路第三章 行政立法监督标准第一节 域外国家行政立法监督标准一、违宪性监督标准二、越权无效监督标准三、程序违法监督标准第二节 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标准一、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标准的现状二、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标准的评价及完善第四章 行政立法监督程序第一节 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程序的现状一、备案审查程序二、违宪、违法审查的启动程序和审查程序三、冲突适用裁决程序四、现有行政立法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第二节 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程序的构想一、完善备案审查监督程序二、违宪、违法审查监督程序的构想三、完善适用裁决程序第五章 行政立法监督机制中的制度保障第一节 建立健全程序监督制度一、建立严格的行政立法规划制度二、完善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制度三、建立和完善行政立法公开制度第二节 建立行政立法责任制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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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5e713b1ed5ab3c8f9cecdc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