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DNA鉴定的程序规范

论DNA鉴定的程序规范

论文摘要

随着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DNA鉴定技术凭借高度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唯一性,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刑事司法领域,DNA鉴定技术因其高度准确的人身同一认定性,让无数嫌犯俯首认罪,使大量无辜者沉冤得雪,其已成为侦破案件和法庭定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但是,这并非意味着DNA鉴定技术完美无缺,DNA鉴定也有出错的可能性。因为DNA证据须经过以人为主导的提取、保管、送检及鉴定等程序后方才获得,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存在瑕疵,都可能影响DNA证据的真实可靠性。同时,对DNA鉴定技术运用的过程中在程序上也可能存在着侵犯人权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规范我国的DNA鉴定程序。基于此,本文通过研究DNA鉴定技术的相关理论,以及DNA鉴定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的全过程,分析DNA鉴定过程可能出错的情形,提出DNA鉴定程序的构建设想,以期使DNA证据在刑事司法中得到有序、合理、公正、有效的运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DNA鉴定技术的相关理论作了概述。首先,简要介绍了DNA鉴定技术的基本原理。第一,对DNA和DNA鉴定程序作了概括介绍;第二,通过DNA鉴定的技术原理,了解了DNA鉴定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两个根本属性。其次,对DNA鉴定技术的价值做了相关的分析:DNA鉴定技术在认定犯罪、纠正错案及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第二部分对国外DNA鉴定技术的法制化作了介绍和分析。该部分主要对美国和德国的DNA鉴定立法状况进行了相关的介绍和评析,以期有助于我国DNA鉴定程序的规范化构建。第三部分分析了有可能影响DNA鉴定程序出错的各种原因。第一,在DNA鉴定前,DNA检体的采集和保管环节,如果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措施,将会影响到DNA鉴定结论的真实可靠性;而且,在DNA检体采集的过程中,若缺乏正当程序,还可能造成对公民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及隐私权等基本权利的侵犯。第二,DNA的实验室鉴定程序是影响DNA鉴定结论真实可靠性的关键环节。我国DNA鉴定程序的标准不规范统一严重影响了DNA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首先是法庭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缺乏统一、明确的质量标准,不仅不利于法医DNA鉴定实验室的规范化运行,同时会造成各个实验室之间鉴定质量的差别,从而影响DNA鉴定结论的真实可靠性。其次是DNA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统一,则会造成错误的DNA鉴定结论或者DNA鉴定结论的冲突。其主要体现在鉴定机构多头管理,影响鉴定人员资质的统一规范;鉴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统一;DNA鉴定人员的评估与培训制度不健全及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四个方面。第三,DNA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程序上存在缺陷,也会影响到对DNA鉴定结论的准确认识。首先在DNA鉴定结论的质证方面,由于DNA鉴定人员的出庭率不高,辩护方又缺乏有效的法庭科学的援助,致使质证程序流于形式,从而削弱了法庭对DNA证据审查判断的功能。其次在DNA鉴定结论的认证环节,法官对DNA鉴定结论的证明力缺乏客观认识,过分盲目轻信,普遍接受大于理性审查。第四部分针对前述DNA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鉴定前DNA检体的采集和保管、鉴定分析活动和鉴定后的司法审查程序三个方面对DNA鉴定程序进行规范化的构建。第一,构建规范化的鉴定前DNA检体处理程序。首先通过确立保护原则、充分原则、及时采集原则及见证和制作笔录原则,对DNA检体的采集环节予以规范;其次,规定对DNA检体的保管应遵循备份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管理和登记原则和见证、监督原则,以保护DNA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价值。此外,针对DNA强制采样与人权保障之间存在的冲突,分别从采样实施的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实施程序、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五个方面进行立法规范,以调和两者之间的冲突。第二,构建标准化的DNA鉴定程序。首先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DNA鉴定实验室质量控制标准和对DNA鉴定实验室定期进行专业测试和评估的制度构建,完善实验室质量控制标准;其次从完善DNA鉴定人的准入条件、建立DNA鉴定人信誉评级制度、加强对DNA鉴定人的培训和能力考核三方面来建立统一规范的DNA鉴定人资格资质管理体系,以确保DNA鉴定过程的准确可靠。第三,作为DNA鉴定结论的最后关卡,完善而规范的法庭审查程序能够防止因错误地运用DNA证据而导致错案的发生。为此,对DNA鉴定程序的质证和认证程序进行规范化构建,以确保DNA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首先,完善DNA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明确对DNA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应围绕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要素展开进行。一方面,通过完善DNA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确立法庭科学援助制度和明确法官的关照义务,以此来强化控辩双方对DNA证据质证的条件和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国的庭审质证程序。其次,确立DNA证据证明力的认证规则。通过惟DNA证据不能定罪与DNA证据补强规则的确立,以及加强法官对DNA鉴定结论取舍的说理义务来规范法官对DNA鉴定结论的认证活动。通过对DNA鉴定程序全面规范化的构建,以实现DNA鉴定技术的运用达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相对统一。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DNA 鉴定之基础理论
  • (一) DNA 鉴定之概述
  • 1.D NA 鉴定技术的相关概念
  • 2.D NA 鉴定的特性
  • (二) DNA 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
  • 1. 依靠DNA 鉴定技术锁定犯罪嫌疑人
  • 2. 依靠DNA 鉴定技术纠正错案
  • 3. 提高诉讼效率
  • 二、域外DNA 鉴定程序的法制化考察
  • (一) 美国 DNA 鉴定程序的法制化考察
  • 1. 立法概述
  • 2. 专家证人的分析与评断
  • 3. 实验室质量控制
  • (二) 德国 DNA 鉴定程序立法研究及评析
  • 1.D NA 取证程序
  • 2.D NA 鉴定的预防措施
  • 三、我国DNA 鉴定程序的缺陷
  • (一) 鉴定前 DNA 检体处理中存在的缺陷
  • 1. 检体采集规范上的问题
  • 2.D NA 检体保管规范上的问题
  • (二) DNA 鉴定程序的标准不规范统一
  • 1.D NA 鉴定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标准不统一
  • 2.D NA 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统一
  • (三) 对 DNA 证据的审查判断无序可循
  • 四、DNA 鉴定程序的规范化构建
  • (一) 鉴定前 DNA 检体处理的规范化
  • 1.D NA 检体采集的规范化
  • 2.D NA 检体保管的规范化
  • 3.D NA 鉴定与法律价值的调和
  • (二) DNA 鉴定程序的标准化
  • 1. 实验室质量控制的标准化
  • 2. 建立统一规范的DNA 鉴定人资格资质管理体系
  • (三) 构建完善的法庭审查制度
  • 1. 规范对DNA 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审查
  • 2. 确立DNA 证据证明力的认证规则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  ;  

    论DNA鉴定的程序规范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