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的“中心说”在英语写作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外语教学的“中心说”在英语写作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关键词:外语教学;“中心说”;英语写作;课堂教学;运用分析

收稿日期:2011-02-23

作者简介:童晓岚,黄石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湖北黄石/435003)

*本文系201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教科“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项目编号:2010B072),黄石市2010年度社科项目立项课题(立项号:[2010]02)阶段性成果。

1引言

课堂教学活动的两大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对于谁是教学“中心”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外教学界一直是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并形成了三大类观点:“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的交际教学法以及“教师学生互为中心”的折中教学法[1]。笔者认为这三种“中心说”理论的提出以及其代表的写作方法,应在充分了解国外教学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外语教学的特殊环境和规律,合理地选择适应我国国情的外学写作教学法。

2“教师中心说”及其代表的写作教学法

2.1“教师中心说”理论的提出

“教师中心说”就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外语教学模式。其理论依据为Kaiipob的新“五段教学理论”,Бабанский的课堂教育“最优化”理论,Burner的“学科结构论”以及Bloom的“掌握学习”理论[2]。其研究的重点是教师如何教,而不是学生如何学,所以重教轻学是它的突出表现。该模式以形式语言学为基础,注重语言结构,认为学习语法规则是学习者的主要任务。它提倡教师严格管理和控制教学,学生则处于非主导地位,是课堂教学的客体和“容器”。[3]

2.2其代表教学法“结果法”“教师中心说”在写作教学中的代表教学法为“结果法”。

“结果法”从20世纪初期开始对二语写作教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该方法注重最后成品的语言及修辞形式。其模式为教师讲授有关写作知识及技巧——提供范文——分析讲评范文——学生模仿范文写作——老师批改、评分。

有学者认为“结果法”能更有效地帮助中国学生提高英语写作水平。因为学生已经从小就习惯了传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环境,因此更容易适应以教师为中心的“结果法”的写作教学模式;其次,能顺应当前大学英语教学中“测试指导教学”的趋势,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得到写作分数的提高;最后,使老师能更易于掌握课堂的时间和活动。[]

但广大学者也指出了“结果法”的弊端。第一,反馈的方式和效果不理想。反馈通常以纠错为主,老师只能指出其主要问题,而学生的具体问题无法解决。这种反馈方式往往会打击学生的写作信心和积极性,且反馈时间相对滞后,不能在学生写作当堂对其问题进行分析。第二,重形式,而轻内容。“结果法”往往只能对学生的语法结构等表层错误进行纠正,而对学生的主要问题,即内容和逻辑思维无法纠正。学生在写作中通常是语法句式正确,但内容空洞无物,表意模糊、笼统,逻辑思维混乱。第三,师生互动不足。“结果法”忽略了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不能了解学生的真正问题和思想,这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写作兴趣和积极性。

3“学生中心说”及其代表的写作教学法

3.1“学生中心说”理论的提出

“学生中心说”是近年来兴起的现代教学思想。“学生中心说”是一种以交际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者认知为目的的教学模式。注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尽量让学生自己控制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并鼓励学生更多地为自己的学习负责,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教学目的。20世纪60年代,以Chomsky为代表的语言学家从语言学习者的角度研究语言,认为人天生具有的语言习得机制,所以外语教学自然应该以学习者为主体或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Carroll等提出的认知教学法认为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让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观察、分析、归纳发现语言现象,把握语言规律,掌握语言知识。

3.2其代表教学法“交际法”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交际教学法极大地推动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外语教学的发展。它解决了外语教学中一直无法解决的问题,即将交际能力的培养作为外语教学的核心。交际法的原则之一是使学生尽可能积极地参加教学活动。学习者不再是课堂上被动的听者和合作者,而是在交际教学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的积极的参与者、学习者和研究者。学生可以以小组讨论和与老师讨论的形式,在交际中学会与教师和同学讨论以达到满足学习需求的目的,最终达到激发学习者学习动机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学目的。小组合作还可培养小组间的竞争意识,不仅能提高学习者的交际能力,同时也能达到学习。

但也有学者指出,“以学生为中心”的交际法容易忽视教师的主导地位。教师在课堂中只起着指导的辅助作用。这种重学轻教的思想否定了教师的讲授作用,因此,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交际法提出了种种批评和质疑。Cook认为交际法限制了很多有效的课堂教学活动,它不主张教师站在教室前面讲课,不主张句型练习,不主张对语言规则和语言形式进行专门学习。这些主张和限制既没有理论基础也没有经过足够的研究。这一点在中国这一社会文化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有《学生中心论:问题与思考》(隋名才,1998);《关于交际法适用性的分析》[4]等,都从不同视角对交际法或学生中心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提出了质疑。隋名才认为:“从传统的教师中心到交际法的学生中心论并不完全能够解决学习的问题。”韩彩英认为:“交际法还不是很成熟的教学法,还有其自身内在的弊端,即使在欧美也还在争论、还在发展。更何况,适合外国的教学方法,不见得就适合中国。”。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容易引发以下问题:

一是忽视语言能力。由于对语法教学的排斥,学生的语言在实践中未得到及时的纠正,从而失去交际的准确性。

二是语言环境不真实。课堂上的交际情景多半是虚拟的、简单化的、无挫败感的。而现实的则是复杂的、有意外的、有挫折的。

三是助长学生的“游戏心理”。教师失去对课堂的主导地位,而只是充当辅导作用,会削弱课堂的严肃性和教师的权威性。

4“折中说”及其代表的写作教学法

4.1“折中说”理论的提出

“折中说”建立在折中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外语教学中“折中主义”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以教师为中心”或者“以学生为中心”的写作教学都没能有效地帮助学生提高其写作能力和水平,因而外语教学中出现一种兼收并蓄各家之长的“折中”趋势:从一种方法中选取某些程序,从另外一种方法中选取一些技巧,然后再从其他的方法里选取一些练习方式[5]。例如,在比较分析了“结果法”、“过程法”、“体裁法”的优劣后,有人提出了成果---过程法,过程体裁法等折中法,取长补短。

4.2“折中说”的代表写作教学法

近年来兴起的“任务教学法”是一种折中教学法。它吸收了传统教学方法注重语言形式的长处又结合了“交际法”注重语言交际功能的优点,强调既要关注语言的意义又要关注其形式。“任务教学法”就是要使学生在交际互动的过程中学习语言形式,提高交际能力。国内学者也积极将“任务教学法”运用到写作教学中来。有以实证研究方式探讨任务前期准备方式对促进外语学习者中介语水平的作用,或者用实验方法证明了“任务教学法”的有效性。

然而,将“任务教学法”用于外语写作教学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国内外学术界对“任务”的理解、分类等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国内关于“任务教学法”用于外语写作方面的研究更是还处于初级阶段;

三是在我国的外语教学环境下,“任务教学法”用于写作教学的可行性,有效性还有待论证;

四是如何根据学生的水平进行任务设计;

5.反思

“教师中心说”、“学生中心说”和“折中说”都是兴起于国外的教学理论学说,对我国外语写作教学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但我国的外语写作教学不能对国外的理论照搬或移植,还应该考虑到我国外语教学特有的语言环境、教学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因素。

首先,从课堂教学模式来看,中国从小学到中学采取的多为老师讲授,学生死记硬背、反复练习的传统的教学形式,以便于在应试教育中获得高分。虽然在近年来提倡的素质教育中,小学和中学课堂上出现了讨论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其真实性还有待考证。大学虽没有应试的压力,但却有长期来固化的教学文化和习惯是难以改变的。

其次,从师生地位和关系来看,西方文化讲求平等、自由、自主和个性,而我国文化推崇权威、自制、含蓄和整体。尊师重教是中国的儒家文化传统,教师和学生很少处于平等的位置,教师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是不容质疑的。学生在课堂上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听老师讲课,课下与同学要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个人主义在中国文化的价值体系中占位不高。

深受上述教育文化影响的外语教学中也不例外。从小学到大学,各类外语教学都是围绕各种考试在进行,从小考,中考,高考,到四、六级,专四专八,考研等。虽然将西方各种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引入到我国的外语写作教学课堂,但以学生背诵单词、语法、句型、范文等,教师讲解、分析、纠错的教学仍占主流。

各种“中心说”及其代表教学法的提出和发展,为我国外语写作教学注入了新的思想,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困惑。因此,在我国进行外语写作教学时,不能全盘接受和套用国外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应在充分了解和分析西方各种写作教学理论和方法的优劣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自身的规律和环境,结合各方面的需要,建立起更适应我国国情的写作模式。

参考文献:

[1]谭春.外语课堂教学“中心”之辨:反思与建议[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09(1).

[2]陈坚林.关于“中心”的辨析———兼谈“基于计算机和课堂英语多媒体教学模式”中的“学生中心论”[J].外语电化教学,第105期,2005.

[3]Richards,J.C.,J.Platt&H.Platt.LongmanDictionaryofLanguageTeaching&AppliedLinguistics.[M]Beijing:ForeignLanguageTeachingandResearchPress,1998:470.

[4]韩彩英.关于交际法适用性分析[J].外语界,1999(2):8-10.

[5]Stern,H.H.FundamentalConceptsofLanguage.[M]Teaching.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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