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姜小军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本文从当前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现状入手,通过文献资料、分析比较等方法,提出了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术道德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0)06-0040-02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针对当前高校学术道德失范日趋严峻的形势,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繁荣高校学术研究,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

一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现状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高等学校学术气氛空前活跃,学术研究成果丰硕,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新人辈出、学术繁荣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在肯定我国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学术研究工作中存在着不容忽视、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的学术风气不正、学术道德失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研究工作中少数人违背基本学术道德,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或抄袭剽窃,或请他人AI写作文章,或署名不实;粗制滥造论文,个别人甚至篡改、伪造研究数据;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在研究成果鉴定、项目评审以及学校评估、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弄虚作假,或试图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结果的现象;有的人还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学位、文凭,有些学校在利益驱动下降低标准乱发文凭。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把学术道德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学术道德建设长效机制。高等学校要将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校风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高校校长要亲自抓学术道德建设,形成全面动员,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其在学术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

2.广泛深入地开展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道德规范要求,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要大力宣传严谨治学的典型事例和学术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单位。鼓励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

3.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人事考核制度

积极推行教育职员制度,建立强化高校党政管理人员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体系。改革职称评审,全面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强化岗位、强化聘任。在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改革中,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形成有利于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和良好氛围。将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职务聘任、晋级晋职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把学校领导对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效果,作为年度述职报告和群众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

4.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发展与评价机制,鼓励学术创新

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学术研究行为的规章制度,在学科评估、职称评聘、项目立项、论文答辩、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创新,多出精品成果,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获得新数据、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科研质量的主要指标,改变简单以数量多少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

5.建立学术监督制约机制和学术惩戒处罚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一经查实要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行政处分,取消资格、学位、称号,直至解聘等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通过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的批评。触犯法律者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经查证核实,没有不良行为、受到不正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保护,采取适当措施加以澄清、证明,使有关调查处理工作真正起到扶正压邪的作用。

6.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

各高等教育管理部门、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备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教育教学要求,规范文凭、证书的颁发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乱办班、降低标准滥发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甚至用文凭和证书换“赞助”、“捐资”等败坏学风和校风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那些违反有关规定滥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单位,要进行整顿,对有关责任人要严厉处理。对不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培训单位举办的所谓学历班等,要坚决予以取缔。

7.加强自警自律,维护学者和学术尊严

广大高校教师要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修身正己、自我约束,勇于承担学术责任和学术义务,努力做学术道德和良好学风的维护者、践行者和弘扬者。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忠于真理、探求真知,反对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要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潜心研究,努力铸造学术精品,反对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要正确对待学术荣誉,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反对抄袭剽窃、哗众取宠。正确行使学术权力,在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学术民主,客观公正、不徇私情,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杜绝权学、钱学交易等腐败行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积极扶持青年科研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批评,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勇于开展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与自我批评,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和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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