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合伙人论文-陈爱华

法人合伙人论文-陈爱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人合伙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

法人合伙人论文文献综述

陈爱华[1](2019)在《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基于最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六点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12月底,我国发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对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法人合伙人应当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具体规范。本文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要求及最新相关财税政策,对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原则、法人合伙人投资合伙基金份额不同会计处理的涉税影响、合伙基金对外股权投资的纳税调整、合伙企业多层"嵌套"、股票股利蕴藏的企业所得税风险、合伙企业亏损弥补、创投税收优惠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对合伙型私募基金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进行全面剖析。(本文来源于《财务与会计》期刊2019年14期)

高爽[2](2017)在《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有限合伙制企业在我国一直以来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在设立上它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作为有限合伙,在实际操作中又与合伙企业存在差异。尤其是在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中,涉税问题较多,较复杂,存在重复征税,税负不清等问题。为了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对非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扩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从2012年国家颁布财税[2012]67号文件开始至2015年财税[2015]116号文件,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对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创投企业适用。但是政策的优惠有限,对于公司制的税收优惠而言仍然还有差距,而且优惠政策语言简洁,很多细节不够明确,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仍然出现许多不确定模棱两可之处。研究本课题正是希望研究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需求以及对政策的适应性,力求在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以后的发展中能够为更多有利的优惠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意见。本文以X企业的实际案例作为引导,对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研究,并且分析其与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区别,也希望能够为企业选择最合适的组织形式提供一定的参考,并且在税收优惠的基础上为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能够更加简便、明确的使用政策,更好的享受税收优惠提供合理的税收建议。文章对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及其法人合伙人的税收风险进行了分析,通过X有限合伙创业投企业的实际案例进行计算说明,并且与公司制合伙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比较,可以知道有限合伙企业由于其组织结构的特殊性和其“先分后税”的特殊缴税形式,在税收上可以有效地避免了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纳税”的税收困境,但是由于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从创投企业投资的公司分回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中有自身特殊的一部分重复征税,这也是未来需要引起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的创业投资行业近年来迅速崛起,发展迅猛,虽然各项机制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国家对其政策的支持还不够,创业投资行业资源与风险共存,自身的平台和眼光很重要。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我国对创投企业的发展,管理,税收优惠方面都需要愈加重视和不断完善。(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7-05-10)

夏海霞,任善涛[3](2016)在《法人合伙人享受创投优惠要合规操作》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10月1日,是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节点,从该日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可享受投资抵扣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自此,长期受冷落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模式开始受到热捧。《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期刊2016-11-11)

骆剑华[4](2016)在《法人合伙人投资创投企业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一文中研究指出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其对创投企业的投资业务可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其从创投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属于税后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该所得应分别按投资期是否满2年进行划分,以此判断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从而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本文来源于《财会月刊》期刊2016年13期)

骆剑华,骆永菊[5](2016)在《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浅见——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基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对法人合伙人的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探讨。笔者认为该文件的一些规定不够详细,存在漏洞,应予加强。(本文来源于《财会月刊》期刊2016年07期)

朱敏霞[6](2016)在《从公司法人股东与企业法人合伙人税负看企业所得税税制缺陷》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在所得税税收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投资于这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法人单位,由于身份不同,税负存在差异。本文将以公司为法人股东和法人合伙人两种投资身份,从投资纳税结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比较看税负差异,试图确认现行所得税税制存在缺陷,并提出解决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6年04期)

赵青明[7](2015)在《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可抵扣》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赵青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的规定,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本文来源于《财会信报》期刊2015-12-14)

郭瑞轩[8](2015)在《有什么税收优惠 如何享受税收优惠》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明确落实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若干问题作出解答。(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期刊2015-12-11)

[9](2015)在《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公告出台背景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根据国务院决定,10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了(本文来源于《当代会计》期刊2015年12期)

[10](2015)在《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现就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本文来源于《当代会计》期刊2015年12期)

法人合伙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有限合伙制企业在我国一直以来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在设立上它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作为有限合伙,在实际操作中又与合伙企业存在差异。尤其是在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中,涉税问题较多,较复杂,存在重复征税,税负不清等问题。为了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对非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扩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从2012年国家颁布财税[2012]67号文件开始至2015年财税[2015]116号文件,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对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创投企业适用。但是政策的优惠有限,对于公司制的税收优惠而言仍然还有差距,而且优惠政策语言简洁,很多细节不够明确,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仍然出现许多不确定模棱两可之处。研究本课题正是希望研究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需求以及对政策的适应性,力求在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以后的发展中能够为更多有利的优惠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意见。本文以X企业的实际案例作为引导,对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研究,并且分析其与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区别,也希望能够为企业选择最合适的组织形式提供一定的参考,并且在税收优惠的基础上为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能够更加简便、明确的使用政策,更好的享受税收优惠提供合理的税收建议。文章对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及其法人合伙人的税收风险进行了分析,通过X有限合伙创业投企业的实际案例进行计算说明,并且与公司制合伙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比较,可以知道有限合伙企业由于其组织结构的特殊性和其“先分后税”的特殊缴税形式,在税收上可以有效地避免了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纳税”的税收困境,但是由于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从创投企业投资的公司分回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中有自身特殊的一部分重复征税,这也是未来需要引起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的创业投资行业近年来迅速崛起,发展迅猛,虽然各项机制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国家对其政策的支持还不够,创业投资行业资源与风险共存,自身的平台和眼光很重要。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我国对创投企业的发展,管理,税收优惠方面都需要愈加重视和不断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人合伙人论文参考文献

[1].陈爱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基于最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六点认识[J].财务与会计.2019

[2].高爽.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研究[D].湖南大学.2017

[3].夏海霞,任善涛.法人合伙人享受创投优惠要合规操作[N].中国税务报.2016

[4].骆剑华.法人合伙人投资创投企业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J].财会月刊.2016

[5].骆剑华,骆永菊.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浅见——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J].财会月刊.2016

[6].朱敏霞.从公司法人股东与企业法人合伙人税负看企业所得税税制缺陷[J].中外企业家.2016

[7].赵青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可抵扣[N].财会信报.2015

[8].郭瑞轩.有什么税收优惠如何享受税收优惠[N].中国税务报.2015

[9]..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J].当代会计.2015

[10]..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J].当代会计.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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