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生活》模块中法治意识教育的内容开发及建议

高中《政治生活》模块中法治意识教育的内容开发及建议

(延边大学师范学院)

摘要:《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学校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1]。2017年,国家教育部正式将法治意识纳入高中政治课程标准的核心素养中。因此,我们教育工作者务必要成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引路人。高中政治课程承担着高中生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何在《政治生活》模块教学中准确地渗透法治教育呢?引发笔者新的思考。

关键词: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法治意识

一、法治意识培育概述

(一)法治意识的内涵

广义上,法治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概念,它是有关法制观念和法治情感的一种意识形态。当我们要培养高中生的法治意识,就是要让学生主动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做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着和捍卫者。[2]另有学者肖海军在《论法治意识》中提出,“所谓法治意识,是指公民的法律素养,法律精神和的法律价值观念。”[3]

2017版新课标对法治意识的内涵也相似的解释,强调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就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二)新课标中的法治意识

《2017版普通高中政治课程标准》对法治意识的具体目标做出了详细解释,“理解法治是人类文明演进中逐步形成的先进的国家治理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习惯;拥有法治使人共享尊严,让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的认知和情感。”[4]由此,笔者将法治意识培养目标以三个维度做如下划分:

知识维度:依法治国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技能维度: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维度:法治使人共享尊严;法治让社会更和谐;法治使生活更美好;相信法治是先进的国家治理方式。

教师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时,应尽可能地遵循课程目标的内容,正确实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三个维度的目标充分渗透到各个环节中,最终使学生的学习结果达到预期效果。

二、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知识内容的开发

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主要渗透在思想政治课程中,但法律知识的讲授普遍存在着巨大的教学问题,学生学法后依旧不懂法,懂法后依旧不会用法,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教师和学生不明确知识点与具体法律的关联性,也没有明确的材料对法律知识进行划分与解析。笔者根据2017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及相关法律资料,将高中思想政治课《政治生活》模块中隐蕴的法治意识培养内容作出如下开发:

课程

法治意识培养切入点

相关法律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结合国家宪法知识,了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法治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公民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公民监督权具有法治保障,公民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课

我国政府受人民监督

结合政府的知识,了解我国的政府的地位和职能等,了解政府应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依法决策;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结合人民代表大会的知识,了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

本政治制度;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

第六课

我国政党制度

结合政党知识,了解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结合民族区域自治和宗教政策知识,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以及我国的宗教政策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管理条例》

第八课

走进国际社会

结合国际社会相关知识,了解公民应维护国家主权,了解我国坚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

《国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7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明确强调了,对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其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但这些能力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学生“知法”“懂法”。应试教育正遭受着严厉的社会指责,作为知识传播者的教师更应该以身作则,不应为考试而教育,在教学中正确并准确地渗透法治教育,义不容辞。

三、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意识培养的教学建议

(一)教师应明确法治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摆正姿态

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巨任务,教师应该明确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性,作为教师,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认识,才能真正开展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对教师也有着启示:教学中定不能将法治知识一带而过、蜻蜓点水。

(二)教师应增强法治资源开发意识,丰富教学

教师是课堂教学资源开发的主体,应充分利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学生的生活经验,为课堂教学添砖加瓦,尤其是对于法治意识的内容,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可作正面教材或反面教材的真实法律案件,为学生创设真实情景,丰富法治课堂教学的内容。

(三)教师应提高法律案例选择的眼光,练就慧眼

法律知识的教育,与事实案例密不可分,但各种新闻,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教师要有一双慧眼,有智慧地挑选适合为学生提供的案例。案例的选择也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案例要“准确”,这不仅是说案例要具有真实性,还应该与所讲课题密切相关;第二,案例要“新鲜”,也就是案例时间不可以太久,尽可能选择最近发生的;第三,案例要“有趣”,也就是选择学生感兴趣的热点话题或新闻。这样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例如:在讲“财政与税收”一课时,可利用最近轰动内外的“著名影星范冰冰逃税案件”为学生提供“反面教材”。

(四)教师应充分利用教学实践活动,注重实践

在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中,如果教师能把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时机掌握恰当,运用灵活,对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也是十分有帮助的,教学活动定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课中,可以组织学生创建民族小团体,相同民族的同学组成一组,彼此分享自己民族在享受哪些国家赋予的政策。在活灵活现的情境中,法律知识会更好地渗透到学生获得的知识中。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吴高庆.论法治意识与法治[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2,(2).

[3]肖海军.论法治意识[J].湖南大学学报,2001年9月,第15卷,第2期.

[4]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任筱琳(1995.01-),女,朝鲜族,吉林人,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方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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