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云

陈庆云

桂林市平乐县林业局

实施造林补贴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林农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城乡造林绿化的步伐,营造绿水青山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森林后续资源的培育。目前平乐县部分林农由于经济原因,造林投入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存在造林质量不高,重造轻管等现象。平乐县从2011年开始实施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该项目实施范围广,涉及对象多,组织实施难度大,规划作业小班实施难保证,造成作业设计变动大,检查验收耗费大,资金兑现程序多,被认为是近五年内实施难度较大的林业重点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造林的成效和资金兑现符合政策,务必深刻认识制约实施项目存在问题、把握关键环节、采取有效对策。对此笔者结合所在的县,提出自已的看法意见,以供参考。

1、项目实施状况

1.1项目实施造林地类及补助标准

项目实施的造林地类有荒山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造林。补助标准:(一)荒山造林:按不同树种一次性给予补贴,其中乔木和木本油料经济林200元∕亩、灌木林120元∕亩、水果和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及新造竹林100元∕亩。(二)迹地人工更新: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1.2项目实施规模

平乐县自2011年实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建设面积达到2642公顷,其中:荒山荒地人工造林900公顷、迹地人工更新造林1742公顷,中央下达直接补贴资金531万元,间接补贴资金26.5万元。经造林当年验收合格,已经下拨直接补贴资金198万元,涉及补贴对象732户。

1.3造林业主申报项目和作业设计

项目计划文件下达后,县林业局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各乡镇林业站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张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信息,动员广大造林业主在申报期限内自主申报项目;乡镇林业站根据造林业主的项目申请报告,对申报造林地块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予以绘图,初步测算造林面积,对拟纳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的造林主体纳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县林业局委托桂林市林业设计院编制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成果呈报桂林市林业局审批。

1.4项目施工

项目施工前,县林业局与造林业主签订造林合同书,项目业主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的施工要求,自行组织项目造林施工作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1.5项目检查验收

项目造林业主完成当年造林后,由县林业局组织县、乡镇级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到每一个造林地块逐一检查造林的树种、面积、密度、成活率等内容。

1.6项目资金兑现

县林业局统一安排,由乡镇林业工作站组织辖区内以行政村为单位,对验收结果(主要包括造林业主、造林地点、造林树种、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工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查验收结果。根据验收结果,对造林合格部分由乡镇林业站造册登记,经县林业局复核无误后,将造册登记花名册提交县林业局财务股复核,复核无误后,一次性将补贴资金转入造林业主银行账户;造林不合格部分,乡镇林业站通知造林业主限期整改,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造册发资金。

1.7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设立专门的档案柜,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索引目录,由专人专职管理项目资料。逐年逐项对项目任务计划下达文件、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建设合同、验收图表、自检报告、资金发放花名册、补贴资金兑现凭证等资料进行归档、补充,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2、存在问题

2.1项目申报时间紧,申报数据不准确

由于造林项目申报时间短,申报数据只能依据在前一年采伐迹地面积来提报。这种申报方式容易造成上级下达计划任务量过多,当年难以完成;或者任务量过少,难以满足广大造林业主需求。

2.2县级检查验收难度大,耗时长、费用高

项目建设涉及的乡镇和造林地块多、地类要求严等原因,县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去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增加了单位的验收费用,从而加大了项目整体实施难度。

2.3造林补贴标准低,资金兑现程序繁琐

按项目现行补贴标准,荒山荒地人工造林补贴200元每亩,迹地更新人工造林100元每亩。目前,以营造马尾松、杉木为例,种植的成本平均约2000元∕亩,当年造林的投入费用就达1200元每亩左右,除补贴资金外仍需投入大量资金;项目补贴资金兑现程序繁琐,造成补贴资金兑现延迟,导致许多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造林业主会自动放弃参与项目建设。

3、建议

3.1积极推进"先造后补"项目管理模式

3.1.1为了稳步推进营造林建设工程,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打造一个绿水青山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经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营林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管理办法的第五条"造林业主单位(林场)实施造林(改造)后,当年6月30日前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先造后补项目的请示、造林(改造)简易设计、自查验收情况等"。

3.1.2实行"先建后补"能够调动造林业主主动、自愿投入造林项目建设。笔者认为有以下好处:

①造林业主为尽快获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对造林质量的管理更加严格,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造林业主搭建了平台;

②实行"先建后补"降低了项目管理工作的难度。减少了林业部门对项目管理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费用开支。

3.2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印发张贴宣传资料、精准扶贫工作、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惠农政策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林农群众更加清楚地掌握造林补贴政策的内容、管理程序和相关要求,切实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3.3简化流程,权限下放,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将项目检查验收的权限下放至各乡镇林业站,由乡镇林业站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再由县林业部门根据各乡镇验收结果,每个乡镇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验收。

3.4适当提高造林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区的日工资水平,每个工日的工资额按100元计算,以马尾松、杉木为例,人工造林投资估约2000元∕亩(含当年造林、1-3年抚育)左右,目前,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在100-200元∕亩,造林补贴资金偏低。建议在区、市、县三级政府能够制定相应的惠农惠民政策,整合地方财政资金,适当提高造林补贴标准。

3.5做好苗木购买引导工作

县级林业部门要结合本地良种、壮苗培育等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良种壮苗的宣传工作,提高运用良种壮苗上山造林认识,确保项目的种苗质量;上级林业相关部门发布本地区具备"两证一签"的苗木生产信息,以便广大造林业主根据自身需求去选购良种壮苗造林,从而提高造林的质量。

3.6严把质量关,确保造林成效

项目造林质量是整个造林补贴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县级林业部门必须认真对待,检查验收工作必须组织林业系统中的精干力量,落实好工作经费,依据项目验收标准,逐处逐户地实地勾绘造林地块,核实造林地类、造林树种、检查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指标。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项目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职奇黄银珊.苍梧县实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业与科技(三农论坛),2015,Vol.35,No.19

[2]广西壮族自治区营林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广西壮族自治区造林补贴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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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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