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美国分属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法系,经济法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这是由于两国不同的历史发展轨迹和特殊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经济背景所决定的。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法的中国经济法与作为资本主义经济法的美国经济法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之前存在着一定的共性,这是现代经济法的内在特征所决定的。本文意在从中美两国经济法比较之中,发现资本主义经济法和社会主义经济法的共性和不同之处,为我国经济法对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借鉴提供理论参考。具体来讲,中美经济法的产生模式不同、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的程度不同、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同等。但是二者都是现代经济法,都是国家之手和市场之首的协同并用,体现着政策性和经济性特征,其内在一致性也使得二者存在着相互借鉴的可能。在对美国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借鉴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法领域法律移植的重要性,选择适当的制度进行移植,并且在移植的过程中要注意本土化问题和适当的超前立法,为我国经济法法制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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