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杀参与行为
论文摘要
在我国,自杀不是犯罪,但由于促成自杀的动因多种多样――主要是外部因素的压迫和内心防线的脆弱,往往外部因素的影响对自杀行为的产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应当妥善的对这些促成自杀行为发生的外部因素进行归类、分析,对教唆、帮助、欺骗、逼迫及相约自杀等参与他人自杀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给予正确的定性与评价,在此基础上增设自杀参与罪,并与实践中的案例相结合解构该罪名的罪状与形态,才能解决现存于我国司法实务领域内的一系列问题与争议。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Abstract绪论第一章 自杀的定性与自杀参与行为的界定第一节 自杀的定性一、自杀行为与同意杀人行为的区别二、自杀行为的定性概况第二节 自杀参与行为的概念与界定一、正当行为导致他人自杀二、一般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三、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四、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实施自杀行为第二章 自杀参与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理论分析第一节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一、教唆、帮助他人自杀行为的界定二、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定性第二节 欺骗、逼迫他人自杀一、欺骗他人自杀行为二、逼迫他人自杀的行为第三节 相约自杀行为一、一方诱骗、逼迫他方自杀二、一方教唆、帮助他方自杀三、单纯自愿相约自杀第三章 自杀参与罪的立法设计与分析第一节 自杀参与罪的立法设计第二节 自杀参与罪未遂犯的处理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5145d37f72bc9274c8f01e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