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公益诉讼制度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到了近代有了长足的发展。而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则是以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济法的产生为契机而出现的。最早建立该制度的国家是美国,现今世界上很多国家德国、日本、法国等都已经建立了该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经济法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经济利益不受侵害。遗憾的是我国尚未建立该制度,我国目前出现了大量的侵害国家和社会经济利益的案件,由于没有相应的程序法,很难启动司法救济。我们热切盼望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早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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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绪言第1章 经济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1.1 经济公益诉讼的概念和主要特征1.1.1 公益诉讼的概念1.1.2 经济公益诉讼及其特征1.1.3 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产生的基础1.2 经济法的可诉性缺陷及其弥补1.2.1 经济法的可诉性1.2.2 经济法的可诉性缺陷1.2.3 经济法的可诉性缺陷之弥补1.3 本章小结第2章 国外公益诉讼制度考察2.1 美国的公益诉讼2.2 德国的公益诉讼2.3 法国和英国的公益诉讼2.4 本章小结第3章 经济公益诉讼的典型适用3.1 环境保护诉讼3.1.1 环境保护诉讼制度的发展3.1.2 我国的环境保护诉讼之现状3.2 国有资产流失诉讼3.2.1 国有资产流失之状况3.2.2 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起诉主体3.3 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3.3.1 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3.3.2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3.4 本章小结第4章 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4.1 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4.1.1 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4.1.2 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存在之问题4.2 构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之建议4.1.1 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4.1.2 建立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之建议4.3 本章小结结语致谢参考文献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文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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