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研究

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研究

论文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危险领域的扩大,人们对安全的需求与日俱增。安全需求涉及到生活的每一领域。而安全保障义务以其独特的法律功能,在保护人身与财产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这种义务并非一种普遍性的、一般性义务,只能是基于某种特定关系、特定场所或特定的法律规定而在特定人之间产生的保护义务。近年来,大量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发生在银行、酒店、体育场等特定场所内,而人们对特定场所的安全保障理应有着更高的期待。因此,本文将研究范围界定在特定场所范围内。如果特定场所是对安全保障义务在外观上的“量”的界定,义务内容则是从“度”的方面对其加以把握,而对义务性质的分析则是对其“质”的认定。本文即试图从“量”、“度”、“质”三方面对安全保障义务进行较为准确的界定,即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特定主体,在其所占有、控制的特定场所范围内,对具有特定相对关系的公众所负有的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合理范围内的法定的侵权性义务。因侵权法越来越具有向侵权责任法发展的趋势,对义务的界定实际上是为了更加明确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承担。在文章第一部分,经过分析将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的侵权性义务,那么,义务人对此义务的违反,承担的只能是法定的侵权性责任。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不作为,这给归责原则的适用、过错行为及因果关系的认定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为侵权法的完善提供了最佳契机。“合理人”、“善良家父”等客观过错标准在侵权法中的引入,为解决这一难题带来了根本上的转机,简化了安全保障义务过错行为的认定,免去了要件中行为违法性的必要。在归责上,虽然对拟制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即认定为行为人有过错,但并不意味着在这一过程中不考虑过错因素,因为运用客观标准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并不是说把行为人根本不可能具备的主观状态强加给行为人。因此,在归责原则上仍是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或严格责任。相应的,行为人可以将行为无过错作为抗辩事由。为了更加清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文章还对对学界争议较大的因果关系及补充责任进行了深入探讨。因为安全保障义务为不作为义务,因此,在因果关系的考量上应着眼于不作为行为的社会价值。如果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履行了他应当承担的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此时即应认定被告不作为与原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第三人侵权的责任承担上,补充责任权衡了义务人与受害人的利益,因此更具有合理性。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部分 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及其理论依据
  • 一、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之考量因素
  • (一) 场所范围之考量
  • (二) 义务内容之考量
  • (三) 义务性质之考量
  • 二、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之法理依据
  • (一) 危险控制论
  • (二) 获利理论
  • (三) 信赖理论
  • 第二部分 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之责任分析
  • 一、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之归责原则
  • 二、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之责任构成
  • (一) 过错行为之认定
  • (二) 因果关系之探讨
  • 三、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之责任类型
  • (一) 直接责任
  • (二) 补充责任
  • 四、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之责任减免事由
  • (一) 受害人过错
  • (二) 安全保障义务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相关论文文献

    • [1].论侵权责任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为中心[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0(02)
    • [2].论旅店等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兼评相关案例[J]. 财经政法资讯 2009(03)
    • [3].穿衣镜砸死6岁女孩,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J]. 方圆 2018(24)
    • [4].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分配调查研究——以相关司法裁判为分析样本[J]. 法制与经济 2018(12)
    • [5].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9(07)
    • [6].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研究[J].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3)
    • [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体系构造[J].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6)
    • [8].浅议高校道路社会化背景下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J]. 法制与社会 2018(14)
    • [9].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探析[J].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 [10].浅议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J]. 法制与社会 2018(17)
    • [11].可将邻居规则视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J]. 人民司法(案例) 2016(32)
    • [12].浅析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J]. 时代金融 2017(12)
    • [13].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分析[J]. 住宅与房地产 2017(19)
    • [14].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之检视[J].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04)
    • [15].大数据时代网上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研究[J]. 当代法学 2016(04)
    • [16].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11)
    • [17].从女童商场顶楼跌落看商场和物管的安全保障义务[J]. 法制与社会 2014(36)
    • [18].安全保障义务合理限度范围[J]. 人民司法 2015(06)
    • [19].营业场所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浅析[J]. 中国邮政 2015(07)
    • [20].论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理论根据[J].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5(09)
    • [21].论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从何为“应当知道”谈起[J]. 经济法研究 2019(01)
    • [22].高校对大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研究[J]. 课程教育研究 2016(37)
    • [23].比例原则视野下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适用——兼谈两起老虎吃人案的损害赔偿问题[J]. 法大研究生 2017(02)
    • [24].患者医院摔伤 双方都有责任[J]. 农家致富 2017(06)
    • [25].遇这些情形别忘索赔[J]. 致富天地 2017(04)
    • [26].司法视角下安全保障义务范围的认定标准重构[J]. 科学中国人 2017(05)
    • [27].第三人侵权语境下的安全保障义务研究[J]. 山西青年 2017(10)
    • [28].人身安全保障义务再检视[J]. 民商法争鸣 2011(01)
    • [29].乘坐地铁,你遇到这些问题了吗?[J]. 女子世界 2017(10)
    • [30].试论安全保障义务主体范围[J]. 智富时代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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