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福汀在肺癌放疗中对正常组织的保护作用分析

阿米福汀在肺癌放疗中对正常组织的保护作用分析

赵凯凯张卓(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肿瘤放疗科116023)

【摘要】目的:分析阿米福汀在肺癌放疗中对正常组织的保护作用。方法:选取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我科收治入院的非小细胞癌Ⅲa至Ⅲb期患者86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联合用药组和对照组。对于联合用药组采用于放疗前半小时静脉滴注阿米福汀的联合治疗方案,对照组则进行常规放疗治疗,观察和比较两组患者放疗疗效及放疗后产生的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放射性肺炎等毒副反应。结果:经阿米福汀联合治疗的患者放射性肺炎、白细胞减少的出现率(9.30%、23.26%)明显低于对照组的出现率(20.93%、62.79%),p值(0.024、0.017)均低于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阿米福汀在肺癌放疗治疗中能够保护正常组织细胞,有效降低了患者放射性肺炎及白细胞降低的副反应。

【关键词】阿米福汀肺癌放疗正常组织保护作用

阿米福汀作为美国FDA批准上市的第一个广谱细胞保护剂,能够选择性的保护正常组织细胞[1],减少其受放疗、化疗药物的损害,从而降低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中的毒副反应,从而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为研究阿米福汀对肺癌放疗患者正常组织的保护作用,我们选取了86例肺癌住院患者,分别采用阿米福汀的综合治疗和作为对照的单独放疗治疗,观察两组放疗前后产生的毒副反应及治疗效果,现将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我科收治入院的肺癌患者86例,均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原发性非小细胞癌,预期寿命>6个月,年龄在41岁至71岁之间,初治Ⅲa-Ⅲb期患者,将此86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联合组(阿米福汀合并化疗药物治疗)43例中,男25例,女18例,平均年龄(46.5±1)岁,鳞癌患者24例,腺癌患者13例,鳞腺癌患者6例,Ⅲa期患者28例,Ⅲb期患者15例;对照组(单独使用化疗药物治疗)43例中,男23例,女20例,平均年龄(47.6±1)岁,鳞癌患者20例,腺癌患者15例,鳞腺癌患者8例,Ⅲa期患者24例,Ⅲb期患者19例。两组临床资料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阿米福汀的使用

严格按照随机分组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患者按照入院时间顺序分为两组。给联合用药组患者于常规放疗前静脉滴注阿米福汀(大连美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03),具体实施方案为:根据患者的体表面积,将400mg/m2阿米福汀溶于50ml-100ml生理盐水中,在患者放疗前0.5h静脉滴注,15min滴完,注射阿米福汀期间密切监视患者的血压情况,若患者出现头晕或收缩压下降大于20mmHg,应及时停药。

1.2.2放疗具体方案

患者均采用三维适形6MV-X射线照射,肺内肿物总照射剂量为60~65Gy/6-7周,180-200cGy/次,5次/周。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于放疗前和放疗后出现放射性肺炎、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的例数,治疗效果以治疗前后胸部增强CT中可测量肿物的大小为对比依据。

1.4统计学处理

对文中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毒副反应指征

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放疗前后出现全身毒副反应的例数,记录如下,见表1。

表1两组患者放疗前后出现全身毒副反应的情况(例/%)

从表1可以看出,联合使用阿米福汀的患者显著改善了放射性肺炎、白细胞减少的毒副作用,但同时增加了恶心、呕吐的副反应,两组比较差异明显,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肺癌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中属于非小细胞癌(NSCLC)所占比例为75%-85%,其中进展期和(或)不可切除期肺癌约占40%。研究表明,对于不能手术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同步放化疗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生存率[4],但是,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放化疗,患者的身体正常组织遭到极大破坏,延长生存时间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存质量。阿米福汀(Amifostine)是一种泛细胞保护剂,在细胞浆膜碱性磷酸酶去磷酸化后产生其活性物质WR-1065,该产物进入人体正常组织细胞后,能够消除自由基,为自由基提供氢离子,消耗氧,与放化疗毒药物结合,从而保护机体免受放疗及铂类、烷化剂等的细胞毒性作用[2]。

放射性肺炎是恶性肿瘤患者化疗后发生率很高的副反应,甚至可以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阿米福汀明显降低了患者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率,有效的保护了肺部组织免受放疗作用的侵害,同时也降低了患者白细胞数量减少的发生率,但是,由于阿米福汀的不良反应的作用,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的症状却有所增加,另外考虑可能与肺癌患者的身体情况有关,由于此次研究选择的患者均为肺癌Ⅲa-Ⅲb期患者,一部分患者已经纵膈转移侵及食管,加之大剂量放疗,促使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的消化道症状[3]。为保证患者的安全,减轻患者的痛苦,应在使用阿米福汀前给一定量的制吐药物,预防患者的恶心呕吐症状。在此次研究中,未发现患者滴注阿米福汀后出现明显低血压症,可能与使用剂量不大,且滴注速度、用药时间控制较严格有关。

通过此次研究可以初步得出结论,阿米福汀的联合用药可以保护机体正常组织,减轻放化疗的毒性作用,同时提高了患者的耐受性,为更高剂量更高强度的放化疗创造了条件,在更有效治疗肺癌的基础上改善了患者的生命质量,是一个很有应用前景的药物。

参考文献

[1]杨哲.同步放化疗和序贯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研究[J].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06,3(12):102-103.

[2]董志毅,韩明权,苏晋梅.阿米福汀联合TP方案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应用[J].临床肺科杂志,2010,7(7):1032-1033.

[3]翁向群,庄聪文,程先进等.氨磷汀配合紫杉醇和顺铂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分析[J].临床军医杂志,2007,12(6):8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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