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纠纷和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杜方正[1](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张钰[2](2020)在《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及应对研究》文中指出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特指劳动者群体为保障经济利益不受侵犯而采取影响公共秩序的方式向相关客体表达诉求的集体行动。从表现形式上看,因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及救济渠道未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部分缺乏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劳动者群体采取集体罢工,非法游行、集会、示威,围堵党政机关,缠访闹访等方式向资方和政府表达诉求的现象日益突出,并逐渐转化为一种理念和行动自觉。但实际上,其反映出在世界经济下行与国内经济新常态的联动背景下,劳动者群体利益受损,劳资关系日趋紧张,社会阶层分化、固化等深层次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视角观之,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在内生组织性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诉求焦点逐渐转向政府,维权方式的对抗性亦不断升级,其严重影响社会群体心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消解和冲击社会道德及法律规范,弱化维权群体对社会制度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致使社会治理乃至国家治理面临着重大挑战。因此,亟需公安机关在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专业化及社会化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科学高效的预测预警、快速有力的现场处置以及深入长效的事后平复工作,将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与维护社会稳定统一起来。这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更是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题中之义。
贾双跃[3](2019)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所谓社会分化,就是社会结构不断分解重组的过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分类日益凸显,社会差别逐渐增多的现象。从蒙昧、野蛮时代迄今的人类历史表明,社会结构分化同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相伴始终,特别是当人类文明开启现代历程之后,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等“现代变量”所引发的社会分化尤为剧烈和突出。自19世纪中页开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中国始终面临如何看待和治理社会分化现象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当时的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放任社会分化的,其结果导致社会失控,国家一盘散沙;鉴于上述教训,新中国成立之后的30年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抑制社会分化,进而建立了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低分化社会,该社会极大促进了社会团结和现代生产力发展,但由于其本身固有的一系列缺陷,最终不但没有实现推动现代化的使命,反而酿成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社会浩劫。上述事实证明,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既不能完全放任社会分化,也不能无视历史规律,极度压抑社会分化。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终于找到了一条社会结构分化与社会发展进步良性互动的现代化之路。在这条道路上,社会分化以市场经济改革为原初动力,以计划经济时代的低分化社会为原点,经过系统分化、职业分化、收入分化、阶层分化,逐渐催生出一个以“高分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总体而言,上述社会结构分化过程主要表现为非对抗性、渐进性、不平衡性、可控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基本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时代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逐步深化,当代中国社会分化还表现出一系列新趋势,包括,社会分化维度日益多元化、社会分化“跨边界”现象日益增多、社会分化日益显现“流动性”趋势、网络社会分化日趋明显,等等。理解这些新趋势,对准确把握和控制社会分化的未来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化具有一系列历史进步意义,这些意义也是所有现代社会本应具有的。首先,它对生产力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产生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政府部门、现代经济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劳动者等社会主体,创造出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催生出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其次,它创造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包括增进社会群体之间的依赖和互补,涵养理性、开放、包容的共同价值,创造群际联系的纽带,削弱阶级阶层冲突,等等,这些条件都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它促进了人的自由发展,这一点在中国具有更为突出的意义,因为,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公众曾极度缺乏自由迁徙、自由交易、自由思想、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等基本权利,而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分化恰恰促进了这些权利的回归,激活了社会成员的意志自由,拓展了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空间,彰显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还应注意的是,只有将社会结构分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才能充分发挥其历史进步作用,而如果社会结构分化与其正常、合理状态出现较大偏差,则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综合国内外的历史经验教训可知,这些风险和挑战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分化导致宏观结构失衡。包括:系统结构失衡,特别是“政治、经济、社会”三大子系统失衡;职业结构比例失衡;社会两极分化;社会碎片化。第二,社会群体分化出现反常现象。具有重大风险的三类反常的群体分化现象分别是:弱势群体的分化、边缘群体的分化和反社会群体的分化。第三,社会分化对社会心态具有一系列潜在消极影响。包括:削弱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导致社会冷漠、增加社会焦虑,等等。这些风险和挑战有些已经在中国社会中有所积累和显现,有些尚未出现端倪,但是同样不可忽略,因为一旦风险显现,其治理成本将是巨大的。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而言,为了充分激活社会分化的历史进步作用,合理控制社会分化的潜在风险,应对社会分化对社会发展、进步的挑战,需要转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整合方式,面向高分化社会重构社会秩序。首先,高分化社会中,社会秩序的生成主体应由单一的国家转变为包括国家、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内的多元社会主体,并且,这些主体都有其自身行动的边界和限度,它们必须在这些边界和限度之内发挥自身社会整合的功能。其次,在高分化社会中构建社会秩序,需要充分挖掘、利用一系列有利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包括:发展生产力;重新发现和申明共同利益、共同风险、共同目标、共同价值等社会中的“共同因素”;培育、保护和充分利用功能互赖、社会流动、群际交往等对高分化社会来说十分重要的社会纽带。最后,正常的、有助于社会进步和社会整合的社会分化应遵循如下原则:分化与整合同步发展原则;合理性原则;付出与收益等比例分配原则;可控性原则;底线原则;渐进性原则;充分吸纳原则。结语部分对本研究进行总结和反思,得出基本研究结论,并对可能的扩展领域进行探索。
陈磊[4](2019)在《基层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作用研究 ——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自2015年中央提出供给侧改革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是当前乃至之后一段时期最为关键的改革。做好改革五大任务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去产能工作,而去产能工作率先从钢铁和煤炭两大行业开始进行。近年来,大型国有、省属、市属的钢铁企业纷纷改革转型,在改革转型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最大的不稳定因素的就是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因此可以说能否处理好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基层政府能否在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中发挥积极作用,都是影响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改革转型的关键所在。本文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例,首先阐述了国企改革转型中人员分流安置的概念,分析了目前国企改革转型过程中人员分流安置的现状,并着重分析了杭钢集团职工分流安置现状;随后通过高效接收党员、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提供就业岗位及开展就业培训、积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方面工作介绍了拱墅区政府在杭钢人员分流安置中的举措和作用;再通过集团内部职工分流安置、二级子公司人员分流安置、鼓励分流安置职工自主创业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剖析了拱墅区政府在杭钢人员分流安置中不足;最后通过探讨完善基层政府服务国企人员分流安置的对策,客观的分析基层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应该发挥的作用和实际起到的成效,并对未来进行展望。
葛宣冲[5](2019)在《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以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随之进入快车道。国有企业作为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天然场域,应当且必须成为我国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进一步彰显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以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围绕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需要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如何实现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三大问题进行谋篇布局。其基本研究思路是: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相关概念、理论与经验入手,理清企业民主制度与经济民主制度的逻辑关联,对改革开放前后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爬犁,剖析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试图整体把握当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主要目标与基本方式,以期澄清学术界和理论界对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认识的歧义和误区,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寻求智慧资源和思想启迪。全文共分为导论和五个章节。导论部分主要阐释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背景与意义,梳理了其国内外研究现状,确定了研究思路与方法,指出了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一章为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理论概述。在对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相关概念界定的前提下,梳理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企业民主制度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理论与西方企业民主制度的理论,并简要概括了两种社会制度下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为论文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经验支撑。第二章为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在界定民主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对经济民主与经济民主制度、经济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两对范畴的逻辑关系。在这个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经济民主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企业民主制度作为经济民主制度的实现形式,在理论维度上与经济民主制度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在实践维度上并非完全受制于经济民主制度。本章的研究完成了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第三章为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在廓清国有企业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之间辩证关系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了全景式地深入研究。这一研究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逻辑起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第四章为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本章从认识误区、政策偏差、经验匮乏三个维度,剖析了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内在机理、历史局限,初步找到了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病根”,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第五章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思路。本章依据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从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主要目标、基本方式三个方面,提出了颇具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思考。
陈志鹏[6](2019)在《衡阳市企业改制协议履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多年以来积累的弊端愈来愈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企业大而不强、经济效益低下、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一直都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点与难点之一,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更是被党和政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着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需要充分吸取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探索出适合中国国企改革的新道路。衡阳市从2003年开始大规模启动国有企业改革,到2015年底,已完成近400家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累计安置31万职工。但从过往15年的改革过程来看,衡阳市国企改革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尤其是改制协议履行方面,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文通过实地调研衡阳市工改办、商改办中的机械、冶金、轻工等行管部门,商粮、农业、畜牧等系统,纺织印染厂、回雁峰酒厂、叉车厂、量具厂等改制企业,听取了国资委、经信委等部门领导的意见,对衡阳市国有企业改制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接着,结合衡阳国企改制的实际情况,从5个方面对改制协议履行现状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未来衡阳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划和目标,针对性地提出了5条建议,以期为衡阳国企改制提供帮助。
王晓平[7](2019)在《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企改制的核心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国企仍处于从传统国有企业向以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的初级阶段。本文通过阐述资产评估管理的内涵、发展历程,通过科斯定理与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分析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性,并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A大型国企进行分析,描述A大型国企背景及资产评估管理现状和成效,分析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策略。本文揭示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资产评估管理的职责定位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难度大,资产评估管理技术层面存在漏洞。针对问题提出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改进策略,包括明确资产评估管理职责定位,产权持有单位委托评估,加强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创新技术手段。A大型国企在资产评估管理中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做好资产评估管理,实现对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将对国有企业进入市场的良性竞争和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白文泽[8](2019)在《劳动合同承继中的劳动者权利及其实现方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并购不仅涉及产权交易,同时还影响着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需要解决劳动者是否留用和劳动合同是否、如何承继等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4条确立了我国劳动合同的承继制度,使得劳动合同承继成为了企业合并、分立、营业转让情形下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模式。劳动合同承继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但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劳动合同法》单个条文所确立的承继制度,不仅过于原则和模糊,缺乏明确可靠的法律指引和约束功能,且忽略了劳资自治原则和空间,忽略了劳动者的参与权利和相关义务,制度的相对残缺使法律实施效果无法达到立法的政策目标。近年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企业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便利化,忽视劳动者权利保障导致劳动者集体行动的事件频发,因劳动合同的承继而对劳动者权利损害导致的群体劳动争议,引起了学界的普遍关注。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探析劳动合同承继过程中群体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针对劳动合同承继中劳动者权利缺失的问题提出制度重构方案,以保障劳动者权利行使和劳动合同承继的顺利实施。以企业并购中拟承继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权利及其实现机制作为研究对象,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及跨学科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分析劳动合同承继中的群体劳动争议现状来寻找劳动者权利受损成因;梳理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以找出制度缺陷;结合国外劳动合同承继法制和实践来寻找借鉴价值;采用现有制度的重构途径来保障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本文逻辑框架如下:首先,通过对企业并购中群体劳动争议的现状和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在企业侵犯劳动者利益、经济发展理念等成因外,企业劳动合同承继过程中的群体劳动争议存在特殊成因。一方面,劳动合同承继调整机制不完善,劳动合同强制承继规则缺少劳动合同的不利益变更禁止和以并购为由解雇禁止规则;另一方面,当劳动者意愿与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不一致时,劳动者参与实施机制的缺失将使得承继制度的刚性异化为劳动者维权的障碍。通过商法领域和劳动法领域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劳动者权利的探讨,企业并购中劳动者权利保障制度的调整须注重二者平衡。其次,在对我国劳动合同承继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后,本文发现我国劳动合同承继制度虽统一了法律的适用,但也存在制度缺少必要程序建构、劳动者缺少知情权和异议权、集体协商权的问题。劳动者参与保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则加剧了并购中劳动者的权利贫困。再次,对比域外劳动合同承继制度的规范和实践,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制为我国劳动合同承继制度的重构提供了借鉴经验。最后,劳动合同承继中劳动者权利保障的制度重构需完善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与劳动者参与制度的衔接,以保证劳动合同承继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嵌入劳动者知情权和异议权、保障劳动者平等协商与参与决策权;确立集体合同承继的适用;强化承继中的集体协商和争议解决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本文研究发现,劳动合同承继过程中的群体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不在于劳动合同不被承继,而主要在于劳动合同承继过程中劳动者缺少工作选择权和平等参与等程序性权利。劳动合同承继应该成为劳动者具有主动权的优先选择,而不是唯一选择;在以国家意志保护劳动者实体权利的同时,应充分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知情、参与等程序性权利,二者应当是兼容、并重关系。通过对域外成熟的法律规范和实践的借鉴,本文提出基于现行法律体系下的制度重构的建议,以维护劳动者在承继过程中的权利,促进劳动合同承继制度的有效实施。
敖丽丹[9](2018)在《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以贵阳市第六医院整体改制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国有企业医院是我国特定时期特有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保证航空、军工、油田等国有企业中职工的医疗需求而产生,但是如今经济体制已经变革,医疗卫生领域也在寻求新的思路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所以必须进行改制。2016年国务院发文,明确了国企剥离医院的方式,2017年国资委和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重申了改革目标和时间表,对全国数千家国有企业医院的剥离做出了具体规划和路径,坚决执行剥离时间表为2018年底完成。对于文件明确的四种改制方式中,本文对于需要撤编的不进行重点讨论,这种方式主要是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撤销即可,本文主要梳理了另外三种方式,介绍了移交地方政府、组建医疗集团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情况,着重分析了引进社会资本重组改制的法律问题和相应对策。本选题将国有企业医院作为研究对象,第一章主要对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进行概述,梳理了国企医院改制的历史和现状,并结合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分述归纳了国企医院改制以来形成的几种不同模式。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贵阳六院整体改制的调研成果,阐明贵阳六院改制的基本情况后,从法律角度出发,重点梳理了贵阳六院改制时对于医院经营性质的变更,即由公立的非营利性医院,改制变更为营利性医院,以及资产评估和职工安置几个问题的处理。第三章主要针对这几个问题,指出贵阳六院改制时还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归纳。并结合了其他改制实例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分析,梳理了改制中所共同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针对国企医院改制由非营利性转变为营利性的性质变更进行探讨,分析了国企医院改制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所涉及的总体资产评估和产权归属确定,讨论不重视甚至直接忽略无形资产的评估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并探讨了国企医院改制中如何保障职工权益,职工安置方案应当如何落实。第四章在前面分析论述的基础上,对国企医院改制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应对策略,指出国企医院改制中经营性质是可以变更的,民营医院可以选择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而非营利性医院也可以变更为营利性医院,只是转变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至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重点主要在于资产评估方面,只有在这一步做好,才能确保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而对于职工权益保障,需要在改制前就做好职工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制才不会遭遇职工的抵制,能够顺利推进,并为改制后的医院储备人才。本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贵阳六院为例,分析梳理了国企医院改制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策略和实操性的建议,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全国范围内不同处境下改制的国有企业医院的重视,并为其提供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参考方法。
王茜[10](2011)在《论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治理 ——以劳动者保障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大,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方式放开搞活,真正走向了市场;许多国有大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引入外部投资成为股份制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毋庸置疑,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必需的,也是有成效的。但在改革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尤其是通过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保护职工利益,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能否正确处理好与原企业职工的关系,是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其中如何妥善处理好原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又是最根本性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市场化。处理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要符合中国国情和企业的实际要求。本文主要通过对目前我国国有改制过程中针对涉及改制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凸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与国内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的现状及我国劳动法规和条例关于国企改制过程中有关职工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揭示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难点,进而对国企改制过程中寻求更好的处理劳动关系的方法,更好地维护好单位职工权益提出若干对策建议。通过对国有企业目前实际操作的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整体实践经验,针对我国在改制过程中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处理尚有诸多缺陷,提出建议。(1)改制过程中企业劳动关系的处理,劳动权的保障。避免以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利益。这既是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调整的重点与难点。(2)在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和和劳动者在新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渐形成后,利益矛盾逐步显露出来。如何正确处理分配问题,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持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全文正文包括四个章节展开研究:第一章,全文重点介绍了计划经济转换市场经济国有经济性质转型所产生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存在的实际矛盾,阐述了国企业改制中,对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侵害,主要体现在:职工不能很好实现知情权、表决权等民主权利;职工经济补偿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职工大量下岗,再就业更是困难重重;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金迟迟不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也损害了社会公平,影响社会稳定。第二章,将结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理论、冲突论和结构功能主义、人力资本理论的理论探讨,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调整必须是围绕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为核心进行,必须明确保护劳动者权益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地位。第三章,将重点介绍国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调整必须是围绕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为核心进行,必须明确保护劳动者权益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对改制中如何确保劳动者利益得到保障,文章通过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法律具体表现形式——劳动合同的继承、变更、解除进行讨论,结合中国国有企业多年的改制实践经验,结合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际运作的效果作出讨论,针对“下岗”、“强制入股”、“裁员”等诸多矛盾体现点,阐明矛盾的纠结之处来自于,我国立法的不完善、社会保障不健全,就业市场发展不充分,行政监管等也很不到位诸多问题。第四章,针对国内外相关国家经验的借鉴,重点提出了积极发挥主管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听取、接纳国企转制中职工权益的办法与建议,妥善处理好改制后职工的就业以及分流等问题。寻求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处理改制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方式——提出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操作的规范上下工夫,必须从企业民主化进程的透明、公开的实质上下功夫。从整体出发,围绕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展开较系统分析。国企改制中保障劳动者权益是改制企业基本的职责。政府、企业一定要在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维护职工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作为改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论文所提出的对策对于切实维护国企改制中的劳动关系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二、浅谈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纠纷和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纠纷和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及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一、 有利于丰富和完善既有理论研究成果 |
二、 有利于加深对该社会问题的认知程度 |
三、 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1 国外既有研究及述评 |
一、 古典理论学派 |
二、 主流理论学派 |
(一) 对传统社会心理学视角以及非理性特征的批判 |
(二) 对其他传统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的批判 |
三、 新的融合阶段 |
四、 国外理论研究局限及发展空间分析 |
1.3.2 国内研究情况及述评 |
一、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概念规制 |
二、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特点分析 |
三、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原因分析 |
四、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策略模式研究 |
五、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应对方式研究 |
六、 国内现有研究的不足和尚待完善之处 |
(一) 多沿用国外理论框架进行释义,本土化程度有待提高 |
(二) 关于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研究有待深化 |
(三) 关于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应对研究亟待完善 |
2 问题的提出和界定 |
2.1 集体维权活动的缘起 |
2.2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界定 |
3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现状、特点及趋势分析 |
3.1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现状 |
3.1.1 数量呈多发态势 |
3.1.2 涉及人数众多 |
3.1.3 波及范围不断扩散 |
3.2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特点 |
3.2.1 活动主体多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 |
3.2.2 活动发生领域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 |
3.2.3 活动发生时段多为年终岁尾阶段 |
3.2.4 活动发生地域多为经济发达省份 |
3.3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发展趋势 |
3.3.1 组织性逐渐增强 |
3.3.2 外部势力插手干预情况开始显现 |
3.3.3 诉求对象由资方转移至政府部门 |
3.3.4 诉求表达方式对抗性不断升级 |
4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演进过程分析 |
4.1 酝酿阶段 |
4.1.1 劳动者群体利益受损 |
4.1.2 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受阻 |
4.1.3 非制度化利益表达风险不断积聚 |
4.2 爆发阶段 |
4.3 扩散阶段 |
4.3.1 事态进一步延续 |
4.3.2 外部因素不断推动 |
4.3.3 警民对峙不断产生 |
4.4 平复阶段 |
5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分析 |
5.1 缓释劳动者群体负面情绪 |
5.2 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
5.3 加剧维权群体心理失衡 |
5.4 扰乱社会秩序正常运行 |
5.5 消解和冲击社会道德及法律规范 |
5.6 弱化维权群体对社会制度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
6 公安机关妥善应对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的对策和建议 |
6.1 完善科学高效的预测预警工作 |
6.1.1 高度关注涉及劳资纠纷的社会动态 |
6.1.2 运用警务大数据技术加强相关信息情报研判 |
6.1.3 构建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预警指标体系 |
6.2 完善快速有力的现场处置工作 |
6.2.1 细化公安机关现场处置工作方案 |
6.2.2 通过在职教育培训强化依法处置理念 |
6.2.3 通过定期专项演练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
6.3 完善深入长效的事后平复工作 |
6.3.1 迅速打击侵犯劳动者群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6.3.2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回访活动 |
6.3.3 推进劳资纠纷矛盾协调化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典型案例信息表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二、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三、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现代化 |
(二)社会分化 |
(三)社会整合 |
四、主要理论工具 |
(一)现代化理论 |
(二)功能主义理论 |
(三)社会冲突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与低分化社会的建构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之后抑制社会分化的措施与结果 |
一、战争胜利之后的城市接管 |
二、农村地区的土地改革 |
三、三大改造 |
第二节 抑制社会分化的合理性分析 |
一、抑制社会分化符合中国革命的发展方向 |
二、新旧社会的强烈对比使社会各界倾向抑制社会分化 |
三、抑制社会分化符合当时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
四、国际、国内斗争形势要求抑制社会分化 |
第三节 低分化社会的运行逻辑 |
一、科层化的社会空间 |
二、社会运行的总体性 |
三、限制社会自由流动 |
四、突出政治 |
第四节 低分化社会的主要贡献和问题 |
一、低分化社会的主要贡献 |
二、低分化社会的主要问题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分化的基本状况、特征与趋势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的基本状况 |
一、系统分化 |
二、职业分化 |
三、收入分化 |
四、阶层分化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的基本特征 |
一、社会分化的非对抗性 |
二、社会分化的渐进性 |
三、社会分化的不平衡性 |
四、社会分化的可控性 |
第三节 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新趋势 |
一、社会分化的维度日益多元化 |
二、社会分化的“跨边界”现象日益增多 |
三、社会分化日益显现“流动性”趋势 |
四、网络社会分化日趋明显 |
第三章 社会分化的历史进步意义 |
第一节 社会分化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社会分化创造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体 |
二、社会分化创造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 |
三、社会分化产生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社会分化与社会和谐稳定 |
一、社会分化增进社会群体之间的依赖和互补 |
二、社会分化涵养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基础 |
三、社会分化创造群际联系的纽带 |
四、社会分化对阶级阶层冲突具有削弱效应 |
第三节 社会分化与“人的自由发展” |
一、社会分化激活了社会成员的意志自由 |
二、社会分化开拓了社会成员自由选择的空间 |
三、社会分化彰显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 |
第四章 社会分化的潜在风险和挑战 |
第一节 社会分化与宏观结构失衡 |
一、社会分化导致系统结构失衡 |
二、社会分化导致职业结构比例失衡 |
三、社会两极分化 |
四、社会碎片化 |
第二节 社会群体分化的反常现象 |
一、弱势群体的分化 |
二、边缘群体的分化 |
三、反社会群体的分化 |
第三节 社会分化对社会心态的消极影响 |
一、社会分化削弱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 |
二、社会分化与社会冷漠 |
三、社会分化与社会焦虑 |
第五章 高分化社会的社会整合与秩序重构 |
第一节 社会秩序的生成主体 |
一、作为“政治权威”的国家 |
二、作为“中间变量”的社会组织 |
三、具有“双重属性”的社会成员 |
第二节 社会秩序的生成条件 |
一、有助于社会整合的生产力因素 |
二、重新发现“共同性” |
三、“社会纽带”的作用 |
第三节 正常分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分化与整合同步发展原则 |
二、社会分化的合理性原则 |
三、付出与收益等比例分配原则 |
四、社会分化的可控性原则 |
五、社会分化的底线原则 |
六、社会分化的渐进性原则 |
七、充分吸纳原则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一)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
(二)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基本面是积极的 |
(三)不应忽视社会分化的风险与挑战 |
二、可能的扩展研究 |
(一)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独特性问题 |
(二)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关系问题 |
(三)社会分化与未来社会形态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基层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作用研究 ——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价值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拟突破难点 |
1.5 研究创新和特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国有企业及国企改革转型概念界定 |
2.1.1 国有企业概念界定 |
2.1.2 国企改革转型概念界定 |
2.2 人员分流安置概念界定 |
2.2.1 人员分流安置的概念 |
2.2.2 就业安置和失业再就业概念 |
2.3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2.4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5 人力资源价值链理论 |
第三章 国企改革转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的现状-以杭钢为例 |
3.1 国内国企转型人员分流安置的背景 |
3.1.1 国企改革背景 |
3.1.2 供给侧改革及去产能背景 |
3.1.3 钢铁企业改革转型的背景 |
3.1.4 杭州钢铁集团改革转型的背景 |
3.2 杭钢改革转型人员分流安置的现状 |
3.2.1 杭钢集团职工总体情况 |
3.2.2 分流安置职工的具体分类 |
3.2.3 易发生风险职工分类 |
3.2.4 杭钢集团下属的学校、医院等配套企业职工 |
第四章 拱墅区政府在杭钢人员分流安置中的举措和作用 |
4.1 分流安置的具体举措 |
4.1.1 高效接收党员 |
4.1.2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
4.1.3 开展多种培训,提供就业岗位 |
4.1.4 积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4.2 相关举措发挥的作用 |
4.2.1 牵头成立杭钢人员分流安置办公室,发挥主导作用 |
4.2.2 牵头成立杭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发挥吸附作用 |
4.2.3 联系知名企业专项招聘杭钢分流职工,发挥协调作用 |
4.2.4 进行安置扶持创业,发挥整合作用 |
第五章 杭钢集团人员分流安置中存在的问题 |
5.1 集团内部职工分流安置碰到的问题 |
5.1.1 人员情况复杂 |
5.1.2 收入落差较大 |
5.1.3 容易聚集闹事 |
5.1.4 家庭陷入困境 |
5.1.5 历史遗留问题 |
5.1.6 利益纠葛较多 |
5.1.7 情绪容易失控 |
5.1.8 原有组织架构难以发挥作用 |
5.1.9 人员分流安置引发的其他问题 |
5.2 二级子公司人员分流安置出现的问题 |
5.3 分流安置职工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
第六章 杭钢集团人员分流安置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6.1 涉稳问题风险评估重叠杂乱,不具有可操作性 |
6.2 没有及时应对网上舆情处置突发事件 |
6.3 对子公司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考虑不周 |
6.4 相关扶持政策并不到位 |
6.5 对分流安置人员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关怀 |
第七章 完善基层政府服务国企人员分流安置的对策 |
7.1 积极推行退休退养型政策 |
7.1.1 提前退休 |
7.1.2 提前退养 |
7.1.3 内退 |
7.1.4 离岗退养 |
7.1.5 退出生产(工作)岗位 |
7.2 进一步优化集团公司内部自行解决政策 |
7.2.1 集团内就业安置 |
7.2.2 待岗 |
7.2.3 有期限放假 |
7.2.4 各子公司自行安排 |
7.3 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创业扶持 |
7.3.1 省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就业安置 |
7.3.2 自主创业 |
7.3.3 服务输出 |
7.4 对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给予补偿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作者简介 |
(5)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本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理论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民主 |
1.1.2 企业民主 |
1.1.3 企业民主制度 |
1.1.4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 |
1.2 企业民主制度相关理论 |
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企业民主制度理论 |
1.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理论 |
1.2.3 西方企业民主制度理论 |
1.3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经验 |
1.3.1 资本主义国家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1.3.2 社会主义国家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第二章 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2.1 民主制度 |
2.1.1 民主制度的内涵 |
2.1.2 民主制度的外延 |
2.2 经济民主与经济民主制度 |
2.2.1 经济民主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 |
2.2.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经济民主制度的基础 |
2.2.3 国有企业具备经济民主制度的基本条件 |
2.3 经济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关系 |
2.3.1 企业民主制度是经济民主制度的实现形式 |
2.3.2 企业民主制度与经济民主制度并非一一对应关系 |
2.3.3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并非完全受制于经济民主制度 |
第三章 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
3.1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关系 |
3.1.1 国有企业的基本制度是经济民主制度 |
3.1.2 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制度是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前提 |
3.1.3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是对国有企业民主制度的体现 |
3.2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
3.2.1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总体状况 |
3.2.2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
3.2.3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 |
3.3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
3.3.1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总体状况 |
3.3.2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
3.3.3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 |
第四章 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认识误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了,企业民主制度就建立了 |
4.1.1 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了,企业民主制度就建立了 |
4.1.2 按劳分配原则确立了,企业民主制度就实现了 |
4.2 政策偏差: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变化快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4.2.1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调整快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4.2.2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快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4.3 经验匮乏: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在摸索中进行 |
4.3.1 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具有相容与相悖现象 |
4.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具有双重效应 |
4.3.3 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作用机理 |
第五章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思路 |
5.1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 |
5.1.1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制度 |
5.1.2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5.1.3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
5.1.4 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 |
5.1.5 探索企业共享机制 |
5.2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
5.2.1 确立职工主体地位 |
5.2.2 参与管理决策 |
5.2.3 实现利益共享 |
5.3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式 |
5.3.1 借鉴发达国家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5.3.2 弘扬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5.3.3 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衡阳市企业改制协议履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历程 |
2.2 国内国有企业改革历程 |
2.3 理论综述 |
2.4 国企改革研究综述 |
第3章 衡阳国企改制的历程及改制协议履行现状 |
3.1 履约情况总体较好,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
3.2 前期履约基本到位,后期产业基本消亡 |
3.3 投资心态瞻前顾后,主体产业日渐萎缩 |
3.4 表象履约问题不大,深层矛盾持续发酵 |
3.5 投资主体更换频繁,矛盾纠纷困扰不断 |
第4章 衡阳国企改制协议履行现状原因分析 |
4.1 投资方实力和专注是影响履约的基础 |
4.2 主体多元和目标多重是影响履约的关键 |
4.3 缺乏创新与诚信的,大多履约不好 |
4.4 外在市场环境导致履约情况不佳 |
4.5 政府角色多重监管不力,影响履约效果 |
第5章 加强衡阳国企改制协议履行的对策和建议 |
5.1 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未雨绸缪 |
5.2 主动应对复杂环境,加强风险防控 |
5.3 强化政府行政职能,全面加强监管 |
5.4 科学审慎做好决策,力求因企制宜 |
5.5 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助推企业发展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访谈问卷(一) |
访谈问卷(二) |
访谈问卷(三) |
致谢 |
(7)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分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资产评估管理相关理论 |
2.1 资产评估管理的内涵 |
2.2 资产评估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发展历程 |
2.3 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的理论基础 |
2.3.1 科斯定理与交易成本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第3章 A大型国企概况及资产评估管理现状 |
3.1 A大型国企简介及发展思路 |
3.2 A大型国企改制进展 |
3.3 A大型国企资产评估管理现状 |
3.4 结合案例分析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取得成效 |
3.4.1 A大型国企中心医院社会化改革评估案例 |
3.4.2 ZYZB公司借壳上市评估案例 |
第4章 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资产评估管理的实际操作和职责定位存在差异 |
4.1.1 企业管理层对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 |
4.1.2 资产评估管理参与经济活动运行程度低 |
4.1.3 部分资产评估管理规定与改制发展实际相脱节 |
4.1.4 评估管理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
4.2 委托评估机构环节存在利益冲突 |
4.2.1 标的企业争夺委托评估行为的主导权 |
4.2.2 委托方干扰评估程序或与评估机构串通舞弊 |
4.2.3 资产评估信息披露缺乏透明性 |
4.3 A大型国企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难度大 |
4.3.1 资产评估机构“九龙治水” |
4.3.2 评估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操作不规范 |
4.3.3 A大型国企对评估机构备选库考核流于形式 |
4.4 A大型国企资产评估管理技术层面存在漏洞 |
4.4.1 资产评估目标、方式的选择依据不明确 |
4.4.2 无形国有资产低估或漏评 |
4.4.3 国有土地价值低估 |
第5章 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改进策略 |
5.1 明确资产评估管理职责定位 |
5.1.1 企业管理层资产评估管理意识提升 |
5.1.2 资产评估管理参与经济行为的全过程 |
5.1.3 健全资产评估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
5.1.4 建立专门的资产评估管理监管机构 |
5.2 产权持有单位委托评估 |
5.2.1 由产权持有单位委托机构开展评估行为 |
5.2.2 制定措施严禁委托方干预评估 |
5.2.3 建立资产评估公示制度 |
5.3 加强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 |
5.3.1 规范资产评估信用档案制度 |
5.3.2 提高A大型国企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准入标准 |
5.3.3 严格对评估机构备选库考核评价 |
5.4 创新评估管理技术手段 |
5.4.1 明确资产评估目标、方式的选择依据 |
5.4.2 深入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研究 |
5.4.3 全面推行进场交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6.2 本文的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劳动合同承继中的劳动者权利及其实现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
(二) 研究范畴的界定 |
(三) 文献综述 |
(四) 研究方法及创新 |
一、劳动合同承继中群体劳动争议的现状及法律分析 |
(一) 典型案例与普遍性问题—东莞诺基亚罢工案 |
(二) 劳动合同承继中群体劳动争议的成因 |
(三) 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劳动者权利的权利探讨 |
二、我国劳动合同承继法律规范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劳动合同承继法律规范的演进 |
(二) 劳动合同承继中的劳动者权利保障规范 |
(三) 劳动者权利保障中的问题 |
三、域外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中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考察 |
(一) 德国法制 |
(二) 日本法制 |
(三) 我国台湾地区法制 |
(四) 域外经验 |
四、劳动合同承继中劳动者权利保障的制度重构 |
(一) 劳动者知情权和异议权的确定 |
(二) 确立集体合同承继的适用方法 |
(三) 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协商和参与决策权的行使 |
(四) 强化劳动合同承继中的集体协商和争议解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以贵阳市第六医院整体改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概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资料研究方法 |
(二)实证调研研究方法 |
(三)对比研究方法 |
四、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的现状与问题 |
一、国有企业医院改制沿革 |
(一)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的定义 |
(二)国企医院改制的历史和现状 |
二、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的几种典型模式 |
(一)移交地方 |
(二)整合专业化管理 |
(三)引进社会资本进行重组改制 |
第二章 贵阳市第六医院整体改制情况 |
一、改制基本情况 |
(一)医院改制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
(二)改制的内容和主要程序 |
二、改制中几个关键问题的处理 |
(一)改制后医院性质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
(二)改制中的资产评估情况 |
(三)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医院改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改制面临医院经营性质变更的问题 |
(一)营利性医院与非营利性医院的划分 |
(二)非营利性变更为营利性的合法性问题 |
(三)民营医院仍然定性为非营利性的合法性问题 |
二、国企医院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风险 |
(一)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
(二)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不合理 |
三、国企医院改制后的职工权益保障的问题 |
(一)改制后职工安置不妥的风险 |
(二)职工持股方案落实法律问题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医院改制中法律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
一、国企医院改制中关于医院性质变更的法律要求 |
(一)民营医院可以选择为非营利性 |
(二)国企医院改制时可以转变经营性质 |
(三)非营利性转变为营利性医院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要求 |
二、保障国企医院改制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一)做好国企医院资产的评估 |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三、保障国企医院改制中的职工权益 |
(一)改制后妥善安置职工 |
(二)采取职工持股模式对职工权益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论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治理 ——以劳动者保障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制的概述和研究意义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制的历史背景 |
一、国有企业改制概述 |
二、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改制的研究意义 |
一、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 |
二、保障劳动者权益是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
三、保障劳动者权益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
四、保障劳动者权益是改制企业发展的保障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法律调整原则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理论考察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理论与劳资关系理论 |
第二节 冲突论和结构功能主义 |
第三节 人力资本理论 |
第三章 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继承、变更、解除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继承 |
一、直接继承 |
二、间接继承 |
三、对我国的实践参考 |
四、完善劳动合同继承的建议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变更 |
一、变更的原则 |
二、变更的特殊问题 |
三、对劳动合同变更的建议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解除 |
一、解除的原因 |
二、解除的限制 |
三、国有企业改制中裁员的特殊方式 |
四、国有企业改制中裁员存在的问题 |
五、对裁员的对策建议 |
第四节 国企改制中的《劳动合同法》运用 |
一、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理 |
二、企业改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承继、变更与解除 |
第四章 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保障的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国内外企业维护职工权益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
一、强化宏观层面的规范与监督 |
二、发挥企业自身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 |
三、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浅谈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纠纷和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2]劳资纠纷型集体维权活动及应对研究[D]. 张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1)
- [3]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D]. 贾双跃.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基层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作用研究 ——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例[D]. 陈磊. 浙江工业大学, 2019(03)
- [5]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研究[D]. 葛宣冲. 山西大学, 2019(02)
- [6]衡阳市企业改制协议履行情况的调查研究[D]. 陈志鹏. 南华大学, 2019(01)
- [7]A大型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管理研究[D]. 王晓平.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9(02)
- [8]劳动合同承继中的劳动者权利及其实现方式研究[D]. 白文泽.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国有企业医院改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以贵阳市第六医院整体改制为例[D]. 敖丽丹. 中国政法大学, 2018(10)
- [10]论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治理 ——以劳动者保障为视角[D]. 王茜. 复旦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