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制约矿山救护队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新形势下制约矿山救护队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大队陕西澄城715200

摘要:本文系统地论述了目前矿山救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困难,并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的设立,提出了矿山救护体制改革的思路。

关键词: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对策

矿山救护队是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队伍的战斗力决定着各种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的成败。近年来,矿山救护队不仅担当着矿山灾害事故的救护,而且还肩负着抗震救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处理。在任务艰巨,事故多发,事故种类繁多的情况下,为保证矿山救护队处理事故的质量、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使其在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救援队伍,是新形势下救援的迫切需要。

1矿山救护队的建设问题

1.1救护队建设中相关体制不健全。目前少数救护队是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直管,大部分矿山救护队是由矿山企业直接管理。在救护队人员调动方面,很少考虑是否具备相关的救援素质,尤其是调动救护队当领导的人员,这样做不利于救护队的发展。因为矿山事故救援属于高危行业,而且这些人部分不懂如何制定救援方案,不懂如何处理矿井灾害事故,临阵指挥能力差,救援经验少。部分企业还随意调到救护队人员,把一些有丰富救援经验的职工调离岗位,这些都制约救护队的建设和发展。

1.2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只有少数人员属于在职在编人员或者企业领导,大部分队员属于合同工或者是企业一般人员,政府和企业领导对救护队重视不够,尤其从2013年到现在煤炭行业不景气,煤炭卖不出去,导致多数企业靠向银行贷款发工资,造成职工工资普遍偏低,待遇较差。这大大的影响了救护队员的积极性和斗志,限制了救护队的发展壮大。

1.3救护队在救援过程中宣传力度不够。长期以来,救护队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不够,有的社会人士和地方政府领导很少听过有救护队,甚至没有听过有救护队这样一直队伍的存在。实际上,矿山救护队在1949年抚顺、阜新、辽源的3个煤矿在辅助救护队的基础上,成立专职矿山救护队,共有救护指战员66名,就诞生了我国矿山救护队。

1.4救护队基地及装备设施落后。一是部分救护队只有简易的办公地点,没有训练基地或者没有正式的训练基地。二是大部分企业对救护队重视不够,重生产轻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配给救护队员的装备低于《矿山救护规程》规定。

1.5岗位需要与运行机制极不协调。矿山救护属高危行业,员工智能、技能、体能要求比一般单位要高,成为一名合格的救护队员往往需5年以上的锤炼,不能“即招即用”,而矿山应急救援队员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不及一般单位,无法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1.6队伍力量与法规要求极不协调。矿山应急与其它行业救援相比有其独特性,矿山井下救援,情况复杂危险、没有支援小队,难以保证救援工作本身的安全,稍有不慎,“事故救援”就可能演变为“救援事故”。现有的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及现状(包括指挥员配备与队员数量不足)与法规要求及应急救援的需求极不协调,一旦出现抢救任务,抢救人员严重不足,势必造成延误抢救时效和指挥员违章指挥等后果。

1.7救护队伍的作用存在偏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就像跟国家军队建设一样,“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除紧急出动处理事故和有计划的工作外,平时只加强战备,坚持不懈地开展练兵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的作战能力。近几年来,煤矿安全工作在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之下,通过煤矿环境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设备的改进和投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煤矿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等系列措施改革。煤矿事故发生逐年减少,人员伤亡事故降低,因此,个别领导和民众对救援队伍的存在有偏见,认为救护队对煤矿安全生产作用不大,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并且还认为会给单位带来压力和负担。地方的相关监管部门抱着一种要管不管的思想,不履行监管职责。因此,导致整个救援队伍持续稳定发展停滞不前,难以适应目前的应急救援需要。

1.8经费来源不足,保障有限。应急救援队伍中的仪器装备购置、基地建设、材料的消耗、零售配件的购置等都无经费来源,无法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由于救护队是个公益性事业单位,没有权利和执法能力去约束煤矿签订协议,救护队唯独能够允许收费的渠道,也难以按时收到位,不能保证矿山应急救援经费的运行。

1.9体制不健全,辅助救护队伍末健立。辅助队员数量少,部分煤矿未建立,有的连这个建立辅助救护队的思想意识也没有,听之任之,都停留在原来的状态上。虽然极个别煤矿成立了集团化,组建了辅助救护队,但队伍的装备设施,人员配备、训练场地、制度健全都只是一种摆设,没形成战斗力,处于一种非战备状态。

2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加强重视,扩大服务功能,增强队伍综合素质。矿山救护队不仅只局限于矿山的抢险救灾,应当让其参与社会各行各业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更广泛的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应打破过去矿山救护队只为煤矿服务仅限于事故抢救的传统观念,让救护队指战员更多地参与矿山安全监管,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及安全仪器装备检测维护,还可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和社会各阶层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参与更广泛的应急救援工作。

2.2理清思路,加强监管。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是活跃在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唯一一支抢险救援力量,实质上已成为安全生产与救援力量的协调发展,科学解决当前救护队伍所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职能,促进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健康稳定的发展。

2.3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队伍正常开支。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作为军事化管理的救护队,是否有战斗力,关键在于其各项开支能否得到保障。一是要将救护队工资、津补贴和养老保险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要继续推行有偿服务,按照每一生产矿井都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和要求,没有建立辅助救护队的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都必须与临近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按照其生产规模缴纳救护服务费,收取的费用由财政监管,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挪做他用,主要用于救护队出动抢救事故人员的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消耗、设备折旧费和奖励基金等开始。三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政策,从煤矿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应急救援基金,由主管救护队的监管部门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救护队基地建设和技术装备的更新。

2.4完善救护指战员服退役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从煤矿井下一线职工、辅助救护队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队员,经过3个月业务培训和3个月编队试用,并通过考核考察,合格后方能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从在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选拔的救护队员还必须在煤矿井下从事采掘劳动3个月以上方可入队。正式入队前,签订服役合同,合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同等待遇。合同期满,如表现好,可续签合同,对表现突出,有指挥才能、技术专长的个别人员可转正或长期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留用的,由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择业安排,或向其他企事业单位推荐。

2.5应急救援工作应具有专业、技术性和军事化的特点。首先要合理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术特长的救护队员。救护大队要配备采矿、机电、通风、地测等专业技术人员,救护中队至少配备采矿和通风技术人员。其次要精心挑选身体素质良好、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不畏困难、敢于吃苦的救护队员。再次要以军事化管理为核心,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按照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积极开展战备训练和各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指战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增强救护队的战斗力。

参考文献:

[1]浅谈新形势下矿山救援工作[J];吴洪国;技术与市场;2018(06).

[2]关于新形势下矿山救护队救援能力建设的探讨[J];赵章;内蒙古煤炭经济;2018(07).

作者简介:武泽明(1982—),男,河北望都人,现任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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