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与施工索赔朱力

浅谈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与施工索赔朱力

朱力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00120

摘要: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索赔在施工项目中经常发生。项目参与者属不同单位,经济利益不一致,合同在项目实施前签署,合同规定的期限和价格是基于对环境和工程条件的预测。同时,认为合同各方可以正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在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纠纷经常发生,也就是索赔是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风险比的合理再分配。本文分析了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提出了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和施工索赔的措施。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索赔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主要特征的建筑市场已经形成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竞争时代。市场竞争的突出体现是集中在工程造价的竞争上,因此建筑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耗节能和内部挖潜的路子。通过有效措施,把影响企业成本的各项耗费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以增强建筑企业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此,积极探索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就十分必要。

一、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其他费用进行事先的安排及预测预估,编制目标成本,以此作为基础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活动,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之内,保证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项目成本控制对施工企业至关重要。首先,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针对施工企业生产活动和成本形成过程,寻求控制和约束成本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方案,对成本实行有效的控制,并通过控制和约束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最后,项目成本控制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成本项目控制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所在。衡量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是看其成本项目控制的好与坏,一个成本项目控制十分簿弱的企业很难说它的管理水平是一流的。因此,加强成本项目控制对于提高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措施

1、建立施工企业项目目标成本管理体制。面对竞争激励的建筑市场环境,施工企业要在建筑市场上站稳脚跟,获得竞争优势,就必须提高对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认知度和重视度,对此对施工阶段的成本预算进行预估,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就尤为重要。必须从开始做好目标成本策划,确定好人工队伍、材料价格、机械费等价格,确定降本增效的着眼点,对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和成本计算,合理编制目标成本策划,用以指导项目成本控制管理的依据基础从而进行安排实施,并对项目目标成本进行分解,落实到项目各级人员的成本责任和奖罚办法,签订成本目标责任合同,调动全员参与项目的成本控制。

2、完善成本管理方法,实现成本控制目标。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施工企业为了使项目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之内,而对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有组织、有系统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以及考核等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所以在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后,各部门及项目全体人员需熟悉了解项目目标成本管理情况,应做到人、责、权相对应,明确划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做到责权对等,定期开展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结合项目部提供的阶段性预算书、增减账台账、变更索赔台账、材料调差、进度款批复数及已报产值同施工生产部产值报表、材料部报表、财务部报表进行对照、核对、并对差异(若有)要求分析原因及调整,对偏离目标成本,协同各部门重点分析造成原因及整改措施,及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及措施来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活动,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之内,保证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施工索赔

1、索赔概述。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它是索要、索付的意思,即是对自己已经受到的损失进行追索,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①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应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②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③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2、索赔和反索赔

索赔是双重的,一般声称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诉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这是因为与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索赔相比,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具有以下特点:

(1)发生频率较低;业主在现场扣押承包商的材料和设备是相对少见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弥补损失。除了按时按期交付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和相应的协调管理职责外,业主还必须承担许多风险,如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变化。这些风险并不是由业主事先控制的。但承包商是不同的。他的义务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只要施工技术和管理没有大的漏洞,就可以按期完成,一般不容易违约。

(2)业主主动向承包商索赔处理,可直接从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对被扣押金的损失进行补偿;当承包商因严重违约而中止合同时,业主可通过履约担保从银行获得补偿,甚至可以保留承包商的材料。当承包商要求赔偿主要索赔时,承包商在索赔、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程序中处于被动地位,以从业主那里获得赔偿。

3、索赔程序和常见的几种形成索赔的原因

工程实施中,反索赔发生的频率低,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最为常见,处理起来也最困难。在此仅以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为例来说明。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关于索赔的程序一般而言,承包商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非承包商原因)28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发出索赔函件来表达自己的索赔意向和索赔请求。业主一般会在接到索赔函件之日起28天内给予答复,如果索赔资料不全,可能会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一般28天内)内补齐相关索赔依据材料或进一步完善索赔报告。索赔函件发出后,承包商应准备索赔的证据,包括干扰的原因、过程和条件,对其原因、其权益的证据、索赔的依据进行翔实的分析、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索赔额及申请延长工期的天数,形成一份完整的索赔报告。如果业主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迟迟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或沟通,那么上述行为可视为对该项索赔已认可。最终索赔的解决仍需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通过友好谈判,协商解决工程中产生的索赔问题,若协商未成亦可另外可通过第三方调解直至诉讼。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比较常见的原因而引起索赔主要是(a)、由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移交必要的施工场地及发出相关施工图纸等;(b)、由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料规范、技术标准等)欠规范及用词的不严谨导致合同的漏项或错误以及双方对合同条款不同理解,从而引起的工程索赔;(c)、由施工方案及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例如基坑施工方案由专家评审对原招标时基坑方案进行改变或工程结构形式的改变,都会涉及到施工机械配置改变、工期延长、成本大幅增加,从而引起索赔;(d)、由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延误,也会造成管理成本增加引起索赔费用及工期索赔延长等。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适用方面需要灵活运用,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建筑企业,不同的管理体制都有差别,但不管怎样都是建筑企业对生产经营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由于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所以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企业自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后,应居于首位的一项核心工作,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

[2]朱立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有效措施[J].才智2011,24

[3]陈宪,杜晓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问答系列[J].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

标签:;  ;  ;  

浅谈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与施工索赔朱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