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今世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进步水平和生产力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创新作用、渗透作用和战略作用正以新的形式与特点表现出来,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与促进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但是,目前我国高新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区域创新体系还有待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提高与成熟。作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我们必须竭尽所能地健全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成都市大力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相继建立了各类创业服务中心,在孵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占成都GDP的比重日益提高,成为成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中介服务机构种类不全、质量良莠不齐;高新区行政管理存在体制性缺陷;法律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特别是作为技术创新服务核心的孵化器,在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增强地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还没能完全实现从企业初创到成熟的增值性服务。从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出发,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开发和完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各种必要的现代化设施、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创业者提供各种服务和指导,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支撑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正是本文写作的主要出发点和目的。本文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第一章绪论。首先提出问题,无论是世界著名的高新区还是国内先进的高新区,建立健全创新服务体系是政府引导和扶持高新产业的关键。其次,简要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及意义。最后,对创新技术服务体系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二章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相关理论。首先对高新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高新区的定义、特点及分类。其次是技术创新理论。对技术创新的内涵、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系以及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因素进行了阐述。最后介绍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第一,明确了什么是技术创新服务及其特点;第二,明确了什么是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第三,阐述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必要性。第三章世界高新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主要谈了两个问题:第一,深入研究世界发达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的经验,以美国硅谷、台湾新竹工业园和印度班加罗尔软件园三个高新区为例,从制度、环境、风险投资机制、人才等角度总结了他们的成功之处,为成都市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为提出完善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做好准备。首先介绍了美国的硅谷。作为世界高新区的成功典范之一,美国硅谷在法制环境、风险投资、专业化服务及政府定位、社会化中介组织等方面都发展的比较完善。比如在资金的引入上,它有比较完善的风险引入机制、运作机制和退出机制,保证了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中小企业的迅速成长;在专业化服务方面,硅谷有众多的中介服务机构,比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极大地节约了企业的精力。除此之外,美国政府在硅谷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合适的角色,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订单以及直接财政支持等手段,极大地促进了硅谷的成长。第二个比较成功的例子是我国的台湾新竹工业园。台湾新竹的成功与美国硅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因为美国高新技术和人才向台湾的转移,才使得台湾高新技术的发展始终与世界最先进的技术保持着一致的步调。当然,这与台湾当局重视人才,放开管束也不无关系。在资金的引入方面,台湾当局甚至设立了专门的银行为高新企业获得资金提供方便。这些经验都值得成都市高新区的学习。最后一个例子是印度的班加罗尔软件园。之所以将它作为一个案例进行研究,是因为它与我国国情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似,因此其成功的经验更具借鉴性。研究发现,班加罗尔最大的成功来自印度政府。在这样一个温饱尚未完全解决的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几乎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通过提供优质的硬、软件设施,出台大量的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创办和国际人才,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不遗余力。还有全国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NASSCOM)、电子与计算机软件出口促进会(ESC)等著名的行业协会对软件业的倾力服务,造就了班加罗尔软件园的辉煌和权威。第二,对国内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一个概括,并指出国内高新区在技术创新服务方面的通病以及创新服务体系的缺陷。最后,总结“世界硅谷”在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优势,在结合国情和市情的基础上,提出应在“两个方面、三大层次”上完善成都市高新区技术服务体系的功能,建立政府主导型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第四章成都市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现状与问题分析。首先,介绍了成都市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主要从机构组织、管理体制、投融资体系、创新孵化体系、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其次,指出成都市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在人力资源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风险资金引入、中介服务体系、园区孵化器功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第五章成都市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根据高新技术创新服务的特点,针对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运用行政管理相关理论,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在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对策与建议。首先针对目前成都市高新技术创新服务尚未形成体系的现实,建议整合各类资源,包括硬件设施、智力资源以及融资渠道,构建一个有高度内在关联性的创新服务网络,通过加强各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资源互补、服务互补、优势互补的创新支持系统格局。其次,针对人才匮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建议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由政府牵头,广纳贤才,做好技术性人才和一线工人的培训与派遣服务。同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造就适应国际发展的国际化人才。再次,大力发展社会化中介组织,提高中介服务能力。通过加快法律法规的建设,为中介服务体系的进入、经营提供良好、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加强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在优势领域的服务质量。同时,借鉴国外成熟高新区的中介服务经验,通过自身的国际化标准服务,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第四,作为高新企业成长的重要辅助工具――孵化器,应尽量挖掘和完善其应有的核心能力,不仅要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风险投资机制,利用政府信誉从多渠道吸收闲散资金,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地方财政减负。与此同时,加强对在孵企业的财务约束和发展方向的控制,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成活率。最后,针对高新技术创新服务的法律空白,应加强立法研究,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注重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完善园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有:第一,有侧重点地对美国硅谷、台湾新竹以及印度班加罗尔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开发和完善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第二,将技术创新服务与政府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提出了政府在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推动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第三,从多方面提出了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完善的对策和建议,对推动成都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