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论文-杨玲艳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论文-杨玲艳

导读:本文包含了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共利益,强制拆迁,程序合法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杨玲艳[1](2018)在《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规范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民众目前最大的财产存在是房屋,由于民众对房屋的特殊情感,强制拆迁房屋往往能成为矛盾激发点,引发拆迁双方的矛盾。拆迁出现的纠纷,基本发生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这凸显出拆迁中实行强制拆迁存在着问题。在实践中,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城市房屋拆迁往往更加注重效率,这样就容易忽视了被拆迁人的权益,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进而扩大被拆迁人与政府的矛盾,有时候甚至可以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这样容易引发拆迁矛盾纠纷,不利于社会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废止了实行了10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废除了强制执行里面的行政强制拆迁。其中界定了公共利益、明确了先补偿后拆迁的程序,用司法强制拆迁执行取代了强制执行里面的行政强制拆迁,完善了救济途径,被征收人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2012年开始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是一大进步,使得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更加规范,行政机关据此来履行职责,规范了行政强制执行,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但在公共利益的界定和征收补偿方面,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笔者针对政府主导的强制拆迁,先通过对强制拆迁程序简单介绍,通过实践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拆迁纠纷,分析《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存在并且亟需解决的问题,力求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规范,为拆迁程序的发展进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论述我国现行法律在公共利益城市房屋强制拆迁这一领域程序问题,比较分析美、日、法、德这几国公共利益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规范,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探索提出完善我国公共利益强制拆迁程序的几项举措、几点建议。引言部分。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目的与意义,分析国内外研究水平和现状,表明研究内容和方法,引出拆迁程序规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简单介绍本文脉络。第一部分为强制拆迁程序的概述。该部分先是强制拆迁程序的基本认识,以及分析强制拆迁程序中存在的冲突;然后概述我国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立法的基本情况。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几个方面分析现行规定,对于城市房屋拆迁立法有一个概括认识。第二部分是结合案例和实际分析强制拆迁程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叁个方面概括分析,首先滥用公共利益进行拆迁,以徐州地铁项目,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改造项目为例,表明当前公共利益在拆迁领域的滥用;其次征收补偿标准的不合理,分析现行法律中的补偿标准,分析其不合理的成分,不合理的补偿标准会直接损害了被拆人的利益,容易引发拆迁争议;最后分析强制拆迁程序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城市拆迁中很多拆迁主体变成了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为例,引出实践中进行强制拆迁的主体和拆迁过程混乱,强制拆迁的事后救济程序匮乏。第叁部分为国外拆迁程序相关问题研究。该部分介绍国外几个典型国家关于强制拆迁的程序,包括美国、日本、法国、德国;并且分析其中对我国强制拆迁程序具有借鉴意义的制度。第四部分是借鉴外国相关经验,对我国当前强制拆迁程序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首先公共利益在拆迁中的认定需要严格限定,区分公共利益与商业拆迁,规范启动公共利益审查程序;其次完善征收补偿程序,合理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明确补偿范围,规范补偿程序;再者,规范强制拆迁程序,严格把关强制拆迁启动主体,规范强制拆迁机制;最后完善强制拆迁救济制度,增加强制拆迁制度公正性,其中包括先行调解、司法救济程序和监管力度这些方面,引入强制拆迁听证制度和行政问责制。从这四个方面对强制拆迁程序进行完善,期望能解决前面提到的强制拆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结论部分。该部分主要阐述了本论文研究的重点以及不足之处。(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1)

和晴霞[2](2017)在《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规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城市建设的进程不断加速,大规模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必然,同时城市房屋拆迁所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社会问题也在日益突出。但遗憾的是,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立法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中又没有明确且适用的程序规范细则。导致一方面,对公共利益定位不明,导致公共利益对合法私权的侵扰;另一方面,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行政权力在无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干预和参与民事行为,其中还存在暴力执法行为,以上这些现象给建设和谐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引发了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严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制度有了跨越式发展。虽然《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拆迁过程中尖锐激烈的矛盾,但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全国各地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社会冲突依然频发。笔者从拆迁程序规范法律角度,探索和思考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力求不仅能为被拆迁人这一弱势群体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也能为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立法出微薄之力。本文首先从宏观角度分析了我国当前拆迁的社会背景和现状,通过列举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剖析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拆迁法律法规存在的制度缺陷,通过分析利弊和影响,引出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完善程序规范的重要性。第一部分介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立法发展,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叁个层次分析我国拆迁、征收的立法过程和现有的法律制度,并且总结成果,正视不足之处,由此引出当前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进行法律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的重要性。第二部分以列举方式介绍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和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基本矛盾。通过分析近几年影响较大的因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阐述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第叁部分通是针对第二部分的问题和矛盾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侧重于从程序规范的角度,从拆迁的工作流程、政府职能划分、拆迁补偿程序和拆迁救济程序四个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发展做一个概括性的设想。(本文来源于《云南财经大学》期刊2017-05-01)

许雨婷[3](2014)在《关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程序的一些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个完整的城市房屋拆迁活动的终结,依据不同途径有不同的阶段。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核心问题就是拆迁补偿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利益,因而也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矛盾的焦点。(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4年15期)

李艳英[4](2013)在《城市房屋拆迁正当程序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由城市房屋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屡见报端,暴力拆迁屡禁不止,拆迁矛盾严重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许多专家学者称作“恶法”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寿终正寝,新旧法的更替有效缓解了这一矛盾。但一部新的行政法规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各种痼疾,必须从思想根源上进行反思,坚持社会正义与公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屋拆迁正当程序,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存在的各种矛盾。西方正当程序理论源远流长,内容博大精深,西方房屋拆迁正当程序的构建均以之为理论基础。我国城市大规模发展仅数十年,房屋拆迁缺乏基本的理论指引,西方正当程序理论对我国房屋拆迁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由于国情不同,中国房屋拆迁正当程序的构建所面临的问题比西方复杂得多。立足本国国情,借鉴西方发展经验,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维护被拆迁人的尊严,坚持公平为主兼顾效率,构建正当程序。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现有程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拆迁程序与人权观念相冲突;公共利益审查程序缺失;拆迁全程缺乏公众参与;缺乏公正、公平的补偿程序;缺乏正当的强制拆迁程序;拆迁监督问责与司法救济缺位等。房屋拆迁正当程序构建,应坚持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公正、及时、足额的补偿原则,监督原则和有效的权利救济原则等。房屋拆迁应包含征收程序(包括公共利益确认与审查、拆迁决定与补偿安置、听证与公告)、强制拆迁程序为主要内容,同时,还需建立与之配套的保障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和司法救济程序。(本文来源于《吉首大学》期刊2013-06-05)

陈清[5](2012)在《论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与程序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利益是一种必要的善。公共利益在立法上频繁出现却含糊不清,其概念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城市房屋拆迁实践中的滥用,使得有必要在法律上通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通力合作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界定公共利益涉及宪政体制下的分权问题,立法机关负责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制,行政机关负责执法过程中具体把握,司法机关负责纠纷出现后的裁决,征询意见、听证、公开和补偿救济等程序的设计均有助于公共利益界定中正义目标的实现。(本文来源于《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4期)

龚晓莉[6](2012)在《以美国行政征收程序为借鉴构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正当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纠纷频繁,关键问题在于其程序设计不合理。在分析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程序存在的问题、正当程序之构建要素及借鉴美国行政征收程序的基础上,构建以行政主体为主导的拆迁补偿安置正当程序,并提出构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正当程序的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8期)

刘梅[7](2012)在《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司法审查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强制拆迁引发的诸多恶性事件的压力和公众对新规定的无限期待下,终于在2011年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提供了立法上的新依据。然而时至今日,城市房屋拆迁司法审查程序仍步履维艰,未能发挥公众对其所期许的作用。基于此,本文重点在于对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司法审查程序进行探究。首先,本文通过对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中的具体概念进行阐释,厘清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和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探讨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的功能;其次,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审查程序的实践出发,介绍了我国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的构建和完善指出了方向。第叁,针对我国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司法审查的经验,从诉讼主体资格、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裁判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的具体构想。以期通过对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司法审查程序的完善,保障城市房屋拆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真正发挥司法审查程序的应有作用。(本文来源于《青岛大学》期刊2012-05-07)

赵成忠,朱丽莎[8](2012)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出现的一些暴力拆迁现象为切入点,深刻剖析现今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部门行政程序的现状并通过查阅国外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法规,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程序规范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当代经济》期刊2012年05期)

朱丽莎[9](2012)在《我国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中的行政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引发的突发性、暴力型群体事件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文章通过研究目前征地拆迁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剖析征地拆迁引发冲突的深层原因,研究得出正是行政程序上的缺陷导致政府行政权力的滥用,其中,听证程序和征地拆迁程序是两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完善拆迁中的正当法律程序,理顺拆迁、征用、补偿叁者的前后关系;严格制定区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程序法规,使我国的行政征用和拆迁程序更加完善。(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2年03期)

杨会[10](2011)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程序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合理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是:中立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价格评估出一个数额后,政府在此基础上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草案;针对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草案政府应举行听证会,然后再做出拆迁补偿价格的决定;被拆迁人对政府的补偿价格决定有异议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而由法院决定最终的补偿决定;政府向被拆迁人支付了补偿费之后才能要求被拆迁人搬离房屋。(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3期)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城市建设的进程不断加速,大规模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必然,同时城市房屋拆迁所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社会问题也在日益突出。但遗憾的是,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立法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中又没有明确且适用的程序规范细则。导致一方面,对公共利益定位不明,导致公共利益对合法私权的侵扰;另一方面,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行政权力在无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干预和参与民事行为,其中还存在暴力执法行为,以上这些现象给建设和谐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引发了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严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制度有了跨越式发展。虽然《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拆迁过程中尖锐激烈的矛盾,但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全国各地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社会冲突依然频发。笔者从拆迁程序规范法律角度,探索和思考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力求不仅能为被拆迁人这一弱势群体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也能为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立法出微薄之力。本文首先从宏观角度分析了我国当前拆迁的社会背景和现状,通过列举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剖析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拆迁法律法规存在的制度缺陷,通过分析利弊和影响,引出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完善程序规范的重要性。第一部分介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立法发展,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叁个层次分析我国拆迁、征收的立法过程和现有的法律制度,并且总结成果,正视不足之处,由此引出当前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进行法律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的重要性。第二部分以列举方式介绍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和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基本矛盾。通过分析近几年影响较大的因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阐述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第叁部分通是针对第二部分的问题和矛盾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侧重于从程序规范的角度,从拆迁的工作流程、政府职能划分、拆迁补偿程序和拆迁救济程序四个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发展做一个概括性的设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杨玲艳.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规范探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8

[2].和晴霞.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规范问题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7

[3].许雨婷.关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程序的一些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4

[4].李艳英.城市房屋拆迁正当程序的构建[D].吉首大学.2013

[5].陈清.论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与程序保障[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6].龚晓莉.以美国行政征收程序为借鉴构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正当程序[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7].刘梅.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司法审查程序研究[D].青岛大学.2012

[8].赵成忠,朱丽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程序研究[J].当代经济.2012

[9].朱丽莎.我国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中的行政程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2

[10].杨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程序构造[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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