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受贿犯罪是目前最为严重的腐败犯罪之一。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程度。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受贿犯罪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态势,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困难。因此,如何合理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成为了司法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笔者就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以期为指导司法工作提供帮助。本文对受贿犯罪的贿赂范围,在列举了目前的分歧观点和辨析后,提出了对贿赂对象应该界定在“财物”和“财产性利益”的范畴,把“财产性利益”作为“财物”的下位概念的观点;在分析利益要件时,提出了用短缩的二行为犯理论解释“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作为受贿罪的主观要件的观点;对受贿罪共同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之间共同受贿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最后,指出了在受贿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又触犯其他犯罪时,应按数罪并罚理论处罚的理论根据问题。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Abstract绪论第一章 贿赂范围问题第一节 贿赂范围的争议一、贿赂的本质和特征二、贿赂范围的学说分歧第二节 贿赂范围之认定第二章 受贿罪利益要件问题第一节 利益要件存废争议第二节 利益要件的属性争议第三节 利益要件的认定一、短缩的二行为犯理论解决受贿罪的犯罪完成形态问题二、“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主观要件的功能第三章 受贿罪共同犯罪问题第一节 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问题第二节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问题第三节 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问题一、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的客观要件二、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的主观要件第四章 受贿罪罪数问题第一节 问题的引出第二节 关于受贿罪一罪与数罪的认定一、认定受贿罪一罪与数罪的核心二、索取型受贿和收受型受贿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第三节 刑法第399 条第4 款的性质及适用范围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受贿罪论文; 贿赂范围论文; 为他人谋取利益论文; 共同受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