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专利政策法律化路径研究

基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专利政策法律化路径研究

北方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100089

摘要: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背景下,专利政策成为鼓励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而专利政策法律化是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是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激励创新体制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利政策;法律化

1引言

近年来,我国主要以政策的力量推动知识产权的战略发展,但是仍有些专利政策没有被纳入到法治化进程中,因此,实现专利政策的法律化成为当前专利促进的大势所趋。专利政策法律化作为一项带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美国学者以个别化、实用性的研究方式对法院审判案例和判例条文进行细致的研究,并分析了创新政策法治化的过程及意义;韩国出台的2011年《知识产权基本法》是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化的最好体现,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和重视,有学者指出制定该部基本法的原因是世界上主要国家都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战略,并积极推进知识财产政策的法律化。

2专利政策法律化缺失引发的问题

首先,由于专利政策缺乏法律化的指引,使得有些政策虽然以创新驱动为导向,但是却未在实践中发挥真正价值,甚至出现政策异化的不良现象。现阶段,专利政策失效的典型表现有两种,一是有些政府为了实现专利申请数量达标,就向当地企业和科研机构下达硬性指标,要求他们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二是在专利政策的激励和指导下,企业研发人员为了评定职称、获取资助,为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丝毫不顾及创新的价值,与专利制度的本意背道而驰。

其次,由于专利政策法律化缺失,致使专利政策表现出繁杂的形式和矛盾而重复的内容,严重制约了专利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专利政策实施效果的实现。从理论上来说,我国专利政策的体系是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总纲政策,以专利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为规划政策,以地方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条例为地方政策,可以看出专利政策的形式趋于多样化。如此之多的专利政策,都打着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的旗号,实际上存在内容重复、矛盾的现象,甚至也没有遵循统一的标准。因此,即便是专业人士,也有时会搞不清适用哪一个政策,制约了专利政策提在公众之间的普及和适用。

再者,专利政策法律化的缺失,会导致专利政策工具配给不合理,强制性过强、自由度不够,阻碍政策力量的发挥。我国在执行专利政策方面带有很强的行政强制性,这种执行方式虽然能够免除外部因素的干扰、加快政策推行的速度,但是无法实现对政策后果的法律控制,也不能有效规避政策异化产生的违规行为。由于制定政策指出就没有加入法律规范程序的因素,就使得专利政策的执行缺乏法律的约束和监督,无法真正实现政策反馈和评估。

3专利政策法律化的制度功能

3.1确保专利政策的动态调整和及时修正

要想保持专利政策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就必须对现有的政策文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审查和鉴别,或修改、或废止、或继续有效,对其进行规范化处理,将稳定成熟的政策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转化,消除政策内容中的矛盾和重复之处。有关部门可以出台新的法律性文件来补充政策文件中缺失的内容,使政策体系具备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3.2建立和调整专利政策系统中的新型社会关系

专利政策法律化的重点在于规范专利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包括社会关系中的协同创新和企业创新。其中,协同创新体现在集体的创造力中,应当在专利政策法律化实施过程中,加强重点科技项目中的专利管理的相关规定,实现利益分享机制的科学化,实现专利资源及其利益的合理分享;还可以建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专利激励机制。而对于企业创新而言,应当制定专门的专利促进法规,明确企业在专利政策执行中的主观能动性,制定针对企业专利管理的法规文件,以规范的形式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构建。

3.3实现专利政策中各种性质工具的合理配置

专利政策中包含强制性、资源型和混合型三种政策工具。在专利政策法律化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市场调节、政府服务和自愿性工具发挥作用的原则,其中市场调节是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就借助市场的力量,调动企业创造专利和利用专利的积极性;政府服务也是法律化的重点,应当致力于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专利保护环境,如加快专利服务公共平台建设;自愿性政策工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政策出台和政策辅助上。

4专利政策法律化的基本途径

4.1以专利法为基本途径

专利法是公共政策选择的结果,也是执行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专利法的功能在于激励创新和运用技术,并且根据政策取向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标准和机制。而专利法归根结底是一种私权规制,其授予技术创新以专利权,并以禁止未经许可侵犯专利权为途径激励创新者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可见,专利法只是专利政策法律的基本途径之一,而不是唯一的、全部的途径。立法者可以将专利政策中的授权性规范转化为专利法中的规定,实际上专利法的修订早在2008年就已完成,并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有关部门还应当根据专利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将带有私权性质和市场调整作用的专利保护、限制、授权和管理等政策进一步加以调整和细化,推进专利政策合法有效实施。

4.2专利促进法规是最重要途径

专利政策法律化过程中,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将专利政策中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规范转化为专利促进法规中的规定。实际上,专利促进法规是专利政策法律化进程中的最重要部分,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由于我国还没有真正国家层面上的统一专利促进的法规文件,使得专利政策法律化缺乏统一的制度和上位法支撑,不少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都具有一定的关联,因此,不必要单独制定专利促进法,而是制定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的知识产权促进相关法规,这么做的目的在于实现知识产权政策法律规范的体系化,避免专利政策异化、矛盾等政策风险的产生。

5结语

创新驱动战略激发了专利政策的新一轮酝酿和产生,通过法律化的手段提升专利政策的层次,是新时代对创新政策执行的要求。因此,制定专利促进法规,是解决专利法的立法本意和现有专利政策效果的矛盾问题,提升专利质量,进而为专利创造与利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梅术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专利政策法律化路径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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