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和解论文-韩宇

赔偿和解论文-韩宇

导读:本文包含了赔偿和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辽宁省抚顺市,赔偿能力,案情分析,网上传播,赔偿金额,清单,王震,吊车,诉讼程序,调解过程

赔偿和解论文文献综述

韩宇[1](2019)在《一场火灾后的赔偿和解》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5月2日一大早,辽宁省抚顺市南杂木镇一家日杂店发生火灾,在附近驾驶吊车作业的18岁小伙兰郡泽迅速开来吊车,疏散了日杂店楼上全部14名居民。这一救援过程迅速在网上传播开。大火扑灭了,但火灾导致的侵权纠纷不少。由于日杂店老板陈某赔偿能力有限,当时(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9-15)

张海梅[2](2019)在《赔偿和解与复仇抑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复仇在"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复仇"中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对社会产生了危害,刑事案件的处理要最大限度地抑制复仇。赔偿和解是公正的刑事判决之外抑制复仇,缓和加害方与被害方关系的重要途径,是恢复性司法的体现,应通过该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发挥其价值。(本文来源于《西部学刊》期刊2019年07期)

郭蕾[3](2018)在《《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一文中研究指出徐显芬着,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17.8万字,39.80元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周边国家研究院教授徐显芬的新作《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本书旨在探讨日本在谋求与邻国的邦交正常化过程中是如何处理战争赔偿问题的,阐明战争赔偿、对外援助与历史问题之间的关联性,从而思考政府对外援助这种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是否会促进援助国与受援国间的历史和解。本书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释相关概念,并梳理已有研究状(本文来源于《抗日战争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黄大芬,张辉[4](2018)在《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和解的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和解共同适用于同一起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二者的衔接应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明确磋商失败后转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或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再次适用调解、和解程序。以诉中调解、和解弥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诉中协商机制的缺失,以诉前磋商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只能诉中调解、和解的补充。(本文来源于《环境保护》期刊2018年21期)

王一鸣[5](2018)在《去年投服中心行权1662次 同比增8倍》一文中研究指出被誉为“资本市场的啄木鸟”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正全面发力。据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过去的2017年,投服中心坚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促进业务发展,不断推进理论探索和实(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8-01-19)

王金勇[6](2018)在《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可视为刑事和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笔者认为,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除因肇事者逃逸致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01-17)

夏川,胡胜[7](2017)在《刑事和解赔偿费不构成不当得利》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5年8月至12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编造假名、虚增煤炭产量的方法,套取黑湾煤矿资金。2016年1月28日,张某被刑拘。3月2日,张某之妻向黑湾煤矿交纳6万元,黑湾煤矿出具收据注明“暂收赔偿款6万元”,并于同日向公安机关出具书面申(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12-14)

朱兵飞[8](2017)在《因工作挨打反遭解雇 提起仲裁和解获赔偿》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工作时间被同事夫妇殴打而手指骨折,没想到竟还遭到单位的解雇。想要维权的员工发现自己由于劳动合同已经过期未续签,面临着诸多的难题。无奈之下他找到我咨询,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因小矛盾 遭夫妻联手殴打王学增自20(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7-10-09)

张盼盼[9](2017)在《刑事和解程序中“赔偿损失”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和解程序由司法实践发展而来并最终被立法程序所认可,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立法发展。在刑事和解未被立法确认为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之前,各地方公安司法部门对刑事和解主体、客体、内容、方式、程序等理解不同,司法实践缺乏统一标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相关解释与规则对于上述问题做出了一些明确规定。但是针对刑事和解赔偿问题并没有做出过多具体、明确的规定,致使法院对于和解双方在和解协议达成并履行后又因为赔偿问题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要求撤销和解协议的案件做出不同的判决与说理,有时对于同一个原因的相同诉讼请求,由于请求方的加害、被害地位不同,便产生不同判决。1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赔偿损失”在刑事和解中的作用、性质与标准问题。本文以“刑事和解程序中‘赔偿损失’问题研究”为题,以案例引出“赔偿损失”是赔偿还是另行补偿这一问题,运用历史归纳、文献研究方法,逐渐论证“赔偿损失”在刑事和解中的作用、性质与标准问题,最终解答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刑事和解不仅涉及程序问题,也涉及实体问题,对赔偿问题的理解差异主要是由对程序和实体问题的理解差异引起的。刑事和解中加害人“赔偿损失”获得从宽处理的依据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缺乏刑事实体处分权以及程序处分权,被害人在刑事和解制度中并不存在能够影响诉讼程序与量刑的诉讼性权利。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所谓的和解启动权也不是其能独立行使且主导的权利。“赔偿损失”在刑事和解中的性质是“修复的责任”,以影响预防刑的量刑情节以及报应观念解释“赔偿损失”的功能不足以说明刑事和解制度的地位。和解双方就“修复的责任”达成的合法、自愿的合意应当被尊重,若和解双方明确约定了“赔偿损失”为法定可获得赔偿内容之外的赔偿,则该赔偿可算作是法外赔偿,反之,则应算作法定赔偿,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约定与法定重合部分的赔偿,被害人不能再次要求附带民事赔偿。(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7-05-01)

程雨燕[10](2017)在《美国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和解是核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开展赔偿磋商"作为重要试点内容之一。2016年7月,绍兴市环保局首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之先河,制定《绍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并以此为法律依据向"乐祥铝业有限公司"发出绍市赔偿函字[2016]01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意见函》,要求企业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8.8万(本文来源于《环境经济》期刊2017年03期)

赔偿和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复仇在"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复仇"中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对社会产生了危害,刑事案件的处理要最大限度地抑制复仇。赔偿和解是公正的刑事判决之外抑制复仇,缓和加害方与被害方关系的重要途径,是恢复性司法的体现,应通过该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发挥其价值。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赔偿和解论文参考文献

[1].韩宇.一场火灾后的赔偿和解[N].法制日报.2019

[2].张海梅.赔偿和解与复仇抑制[J].西部学刊.2019

[3].郭蕾.《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J].抗日战争研究.2018

[4].黄大芬,张辉.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和解的衔接[J].环境保护.2018

[5].王一鸣.去年投服中心行权1662次同比增8倍[N].证券时报.2018

[6].王金勇.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可视为刑事和解[N].检察日报.2018

[7].夏川,胡胜.刑事和解赔偿费不构成不当得利[N].人民法院报.2017

[8].朱兵飞.因工作挨打反遭解雇提起仲裁和解获赔偿[N].上海法治报.2017

[9].张盼盼.刑事和解程序中“赔偿损失”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7

[10].程雨燕.美国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和解是核心[J].环境经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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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和解论文-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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