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担保什么意思

重复担保什么意思

问:担保人可以重复担保吗
  1. 答:重复担保?一般是不行的,因为担保会上征信,担保的多了,也影响自己的还款能力。
  2. 答:只要不是超范围就可以啊!
  3. 答: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担保人只能为多少人做担保,只要债权人接受,则法律也会认可。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 答:保证担保是不限次数的,可以重复担保。
问:担保人可以重复担保吗
  1. 答:法律分析:如果担保人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可以多次担任担保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可以为多个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提供多次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问:再担保是什么意思?
  1. 答:再担保是指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A在要求还清贷款的时候,B无法偿还,担保人C也无法偿还,这种情况之下,D就要发挥作用了。D作为再担保人,来为C完成无法偿还的贷款。
    再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其设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主担保存在为前提。再担保的设定必须以主债权之上已设定担保为前提,这是再担保设立的对象条件。
    2、再担保人必须是主担保人之外的人。
    3、再担保的设立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9-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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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答:再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有其特有的设立条件和实践意义。再担保不同于共同担保、重复担保和反担保。可以设立再担保的主担保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同时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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