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有效的投资工具创新,兴起于美国19世纪20年代,并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引入我国,其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人群募集资金,由专业管理人负责管理,对不同目标企业进行权益投资,并在适当的时机退出,从而实现财富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在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推动下发展起来,并在最初的十多年内以外币私募股权基金为主导。外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国活跃的投资,使国人近距离了解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我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也助推了本土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成长:一方面《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外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陆续出台生效,为设立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制度基础;另一方面,2005年政府开始对外币私募股权基金寻求海外上市退出的路径进行外汇管制及抬高审批层级上的限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得不逐渐放弃对设立外币私募股权基金的路径依赖,设立本土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日益成为私募投资机构日益迫切的需求。现实迫切需要我们明晰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内涵与外延,充分利用后发性立法优势,广泛采纳国外经验所长,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质,深入思考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制度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态选择、外资人民币基金外汇管制问题及路径选择、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人、管理人的资质门槛以及退出方式。希望本文为中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探讨在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文除引言及结语之外,分为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章对人民币基金在我国发展状况的概述。首先在回顾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历程,辨析其统一法理属性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应给予人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个开放式,而不是固化、封闭的概念。然后将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进程分为三个阶段予以回顾,认为虽然我国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规范私募基金的法律,但仍可以从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行政规章中找到调整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法律。第二章揭示作为一种组织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立法可供选择的组织形态清单,基金投资人和管理人根据自身利益角逐,确定适合形式。通过对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型人民币基金三种组织形式优劣的分析,检讨并解释为什么人民币基金组织形态的选择与一般企业形态的发展呈现出逆向的选择路径,并逐一分析了公司制弱化的原因,信托型基金在我国的法律缺失,同时指出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是最佳路径选择。最后通过对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和中外合作平行基金的法律属性的探讨,认为其是外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临时过渡形式。第三章从我国外汇管制现状入手,介绍在设立外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时采取的现行方法:专案报批、设立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的方式以及QFLP(合格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合伙企业)制度试点。认为立法推广QFLP制度在我国具有可行性,并在制度设计上探讨如何平衡各方面利益,一方面确保资本市场的稳定,一方面不压制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和选择,主张通过控制外汇购汇额度、通过托管银行监督和重点监督有限合伙人等方式监督外资购汇后的资金流向。第四章致力于观察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两类主体:合格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适当性规制问题。针对合格投资者的立法规制,源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内在的高风险特性,笔者通过对英美两国立法的比较研究,主张采纳动态的净资产标准与资产规模为标尺,而放弃我国既有的静态资本标尺来设计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同时主张立法适当放松我国现有的对机构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政策门槛,以推动本土投资人的积极性,并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背景下提出募集境外人民币资金的大胆设想。针对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管理人规制,笔者通过比较国际上采用的限制主义和自由主义立法模式,在支持我国采取限制主义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强调应将管理人的资质与专业人员素质与动态的资信考核相结合考量。第五章分析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模式的选择偏好及原因,即海外间接上市受阻,海外直接上市热情高涨,境内退出渠道拓宽,并指出我国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推动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的多样性。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及范畴
  • 第一节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引入
  • 第二节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兴起的原因及立法现状
  • 一、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兴起的原因
  • 二、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立法的发展轨迹
  • 三、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立法检讨
  • 第二章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态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公司制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弱化
  • 第二节 信托型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缺失
  • 第三节 有限合伙型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
  • 一、有限合伙制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优势分析
  • 二、有限合伙制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困境及立法建议
  • 第四节 外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特殊形式
  • 一、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和中外合作平行基金运作模式介绍
  • 二、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与有限合伙制人民币私募基金的比较
  • 三、法律属性分析
  • 第三章 外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外汇监管
  • 第一节 我国外汇管制现状分析
  • 第二节 外汇资金进入中国的模式探讨
  • 一、设立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 二、设立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
  • 三、QFLP制度试点方案
  • 第三节 建立QFLP制度的立法探讨
  • 一、明确外资人民币基金享受内资企业待遇的条件
  • 二、放松外资结汇额度的限制
  • 三、通过托管银行和境内有限合伙人监管资金流向
  • 第四章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主体适当性规制
  • 第一节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规制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入"合格投资者"的意义所在
  • 二、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安排
  • 三、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条文设计
  • 四、我国人民币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检讨
  • 第二节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规制
  • 一、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价值
  • 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立法模式
  • 三、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利弊观察
  • 第五章 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机制考量
  • 第一节 退出制度的价值考量
  • 第二节 我国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选择偏好及原因分析
  • 一、海外间接上市受阻
  • 二、海外直接上市高潮涌现
  • 三、境内上市渠道拓宽
  • 四、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
  • 第六章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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