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人生(一)

教育与人生(一)

叶圣陶

以教育认识自己。

天下最可怜的事情莫过于自己不认识自己。有的人因为不认识自己的缘故,走入歧途,一切堕落,事业不得成功,甚至危及生命,这是何等的危险。

认识自己有两方面:一为自己的主体,或称“自我”;一为自己的环境,或称

“外物”或“客体”。单是自我,不会有正确的认识;单是被认识的客体,也不能认识自己:必明白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认识了环境,方能认识自己。所以我们首先要认识的就是我们的环境。我们的行动与环境发生密切的关系:环境有支配或决定人生的力量,同时又有引诱人生入于某种途径的力量;我们受种种外物的支配和引诱都是必然的,不是偶然的。要认识我们的环境,我们的行动才会有目标有意义,不至于成为盲目的不正当的行为。

在认识环境之后,应当认识自己的本身。认识自己的本身,最主要的是自己的地位。一个人能否尽自己的责任,就以认识自己的地位与否为先决条件。各个人的地位本来是环境的反映,但是对付这个环境因人而异,不是机械地受其支配。所以对环境,就有能否适应的分别。所谓适应,既非屈从,又非反抗,乃是恰当利用环境之谓。

要利用环境,除了认识环境之处,第一要注意自己所处的地位,第二是自己的能力,第三是自己的能力在所处地位能够发挥的作用。所以环境的认识和自我的认识都是必要的。认识客体的环境和自我主体的地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相当的知识学力,才能辨别是非,分清黑白,这当然是教育的责任了。教育不仅要增加学生的知识学力,同时要引导学生走入正轨,使其了解世界的大势,本国的情状,以及学生所负的使命和个人所处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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