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探讨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探讨

1.郓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山东菏泽274000

2.郓城县建筑材料管理站山东菏泽274000

摘要: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具有竞争特征的采购形式,可以对相关资源进行优化和配置,选择出更好的承包商和供货商,具有调节市场经济的效果。我们要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制订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建立统一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监管机构,使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在一个稳定、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健康发展。本文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建筑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会逐渐的显现,而其解决的方法也会有多种多样。因此,对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的研究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进行研究和探索。在提高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水平的同时,促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作用,进而推进建筑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投标招标的相关制度不健全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招标和投标来说,在它自身的系统中各个环节都是相互配合并且相互制约的。但是由于当今的招标投标制度不是很健全,不仅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指导,市场的监管力度也很低,缺乏配套的完善措施。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建筑行业还是缺乏招标投标的统一规范机制,除了在不同的地区有着各自的招标投标及其监管制度,评标的规范也没有得到统一。除此之外,对于招标投标的公示、结果的查询、不良行为的惩处等,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也没有统一的、健全的法律法规做指导。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招标投标法这一部,明确规定了招标投标工程中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但是这部法律实际的应用并不广泛,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针对某些违法行为的鉴定缺乏具体的标准。由于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一些人为了利益而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不利于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1.2评标定标的方式不够科学

在建筑工程中所谓的招标和评标,也就是招标的相关负责、代理以及监督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评价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各自的投标书并总结成报告,从中选出最后的中标人选,并给予其适当的参考意见。在评标过程中,一般有几种不同的评价方法,比如综合评价法、最低评标价格法以及工程量清单评价法等等。这几种评标方法优劣不等,每一种都有自己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选择不同的评标方法可能会对不同的投标单位有利,进而影响到各自的利益。因此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评标方法的选择也缺乏统一的科学的标准,相应的管理部门要尽量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科学的选择最合理的评标方式,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3缺乏有力的市场监管

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市场环境中,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招标和投标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相关的工作开展的时间也不长,缺乏有力的市场监管。一方面来说,相应的监管部门没有安排专业的监管人员对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监督的不同环节的现场进行第一时间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来说,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与招标投标的监管部门之间会发生利益的流通,作为放宽政策的回报,监管部门会得到施工单位给的金钱等方面的利益,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不良行为的频繁发生。

1.4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

在参与招标的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为了最终赢得竞标,在投标的过程中采用各种不规范的手段和行为比如调价、私下约定等,达到中标的目的。也有一些招标单位,在招标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将机密的信息泄露给某些参与竞标的投标者,作为交换得到一定金额的报酬,也就是回扣。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实际存在的不规范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法律规定,也影响了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措施

2.1对监督体系进行完善

具体工作中应当对监督手段进行完善,通过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提升招投标全过程监督水平,为招投标活动规划和健康地运行提供保障。一方面,政府应当通过科学的引导和规范活动,实现相关执法部门的有效配合,通过审计、纪检等执法部门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对建筑工程合同有效监督体系的优化和完善;另一方面,应当在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中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具体操作中应当严格登记出入招投标活动现场的人员,通过公开布置摄像头等措施对全过程进行记录。如果条件允许,还应当屏蔽全部电子通讯信息设备,避免有人利用现代化通信工具干扰和影响开、评标过程。另外,为了避免层层转包和分包影响工程质量,应当在完成招投标工作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不可进行工程转包的合同,同时规定必须通过合同单位明确工程价款。这样能够有效提升整体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水平,同时从当前的规章制度出发,还应当对招投标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的各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进而确保在招投标活动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实现,在相互制约和共同负责的情况下为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实现提供保障。

2.2严格进行信息公开和招投标资格审查

应当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出发,构建政府招投标运行机制,为机制要求在各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有效落实提供保障。并且在特定范围内,同意建立从业人员、投标人、中介机构、材料供应途径的信息库,在未公开招标前,将招标要求和相应的信息通过媒体手段向社会发布,这个过程应当满足公开和透明的要求,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不良现象进行审查。

2.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

工程招投标过程对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未来企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作为工程招投标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不断的提升他们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等,帮助他们进行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对此,企业可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投标文件的专业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确切要求以及写作规范等有清楚的了解,这样能够有效避免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工作中出现失误,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4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

招标的前期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专业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的了解,保障内容的全面性和清晰性,做到不漏项、不失误。同时为了防止有的单位恶意竞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科学的评标对招标工作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等来进行科学的选择,找到最合适的评标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常用设备或者项目进行招标时,可以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来进行。而对于一些工程难度较大,价格较高的项目投标,可以采取综合评估方法,并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类似项目考察等环节进行评标。

2.5规范评标办法保证评标质量

评标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中要特别注意评标办法与工程项目特点间的关联性和匹配度。目前,我们常用的评标办法有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综合评标法具有便于操作、简单实用、考虑因素全面的优点,针对无法用金额表示出的要素通过量化后做出比较,从中选择最佳投标人。评标人独立给分,这对评标人知识面和水平要求很高,避免评标人主观随意性较大的现象产生。在工程评标中,主观判断经常会存在于评判指标的权重分配中,这一点需要克服,减轻评标专家的裁量权,避免人为性因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一种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适用于招标人对性能、技术没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

总之,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加大对其管理力度,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达到其本身应具备的效应。

参考文献:

[1]全乐.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四川建材2018(07)

[2]尹吉东.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数字化的应用分析[J]四川水泥2018(02)

[3]鲍海霞.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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