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分析

中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分析

袁安全(日照市工业学校山东日照262300)

中职学校学生身体素质差以及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已是不争的事实,其中又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为甚。体育的特点决定了学校体育活动中不确定因素存在着发生伤害事故的可能性。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的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多方讨论的焦点。

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把学校的过错责任作为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具体责任划分上尚存在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在学校体育中的责任事故处理中进行事故责任界定时,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凭主观臆想来判定事故的责任。在进行事故责任界定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原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及132条规定。作为体育教师,笔者经过多年的法律学习,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过错分析

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为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过错违反的是对他人的注意义务,是对行为人的否定评价,包括教师的过错、学校的过错和侵害学生的过错。

1.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伤害结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教师或学生殴打受害学生致其受到伤害。故意在体育教学中存在的情况不多,主要表现在教师故意直接地对学生人身造成侵害的情况以及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学校一般不存在故意,即使明知场地、器材需要维修仍然怠于尽维修义务的情况下也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学校的过错也仅在于此。在学校无过错时,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保护弱者、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考虑,学校在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应给予学生一定的经济或其他补偿。

2.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至造成伤害事故,如教师应在课前检查器材但因疏忽大意或者认为没有问题而未检查造成伤害事故。在体育课上发生伤害事故主要原因是过失,主要包括教师的过失、侵害学生的过失等情况。

3.教师义务。教师作为体育教学的主导,对其应提出较高要求,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在此提出对其应尽的义务要求即应履行的职责。告知义务——应告知的情况包括:严格的纪律要求,练习时的要求与注意事项,学生自我感觉的报告,学生病史及特异体质的报告,学生对体育设施出现异常的报告等。严格检查义务——应检查的情况包括:着装的检查,学生气色及状态的检查,场地、器材的检查,学生运动指标如脉搏的检查等。合理组织义务——需合理组织的情况包括:合理安排运动量和强度,合理组织调动队形,合理分组练习,安排做好保护和帮助,做好示范和讲解,个别指导与纠正等。严密关注义务——需严密关注的情况包括:潜在危险的及时预见及制止,学生练习时的气色和状态,学生练习动作的准确与否,违反纪律的及时制止,个别兴奋学生的提醒与指导,个别调皮好动学生的特别关注等。教师如果未谨慎履行以上义务导致发生伤害事故,将承担过失的过错责任,至于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责任认定

1.行为人存在过错。这是行为人责任承担的主观因素,也是前提条件。如前所说,只要行为人具备故意与过失就认为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对过错程度的划分并不影响行为人责任的成立与否,但会影响承担责任的大小。在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责任的分担。

2.出现了伤害事故。主要指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当然也存在学生心理、精神受到伤害的情况。这是构成责任承担的客观要素,是必备的事实条件。学生未受到伤害或伤害较轻则无论过错程度大小都不会出现责任承担问题。

有些伤害结果是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是造成无人承担伤害责任的两个主要原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现象,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意外事件是指纯属意外的客观情况,如学生意外摔倒造成伤害等。

三、责任承担

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体育课发生的伤害事故刑事责任的存在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并且还要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以上才可能构成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根据致害者的年龄来确定。行政责任也是在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可能承担,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任者的行政处罚,纪律处分也应包括在内。在此主要讨论责任者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以金钱赔偿的方式承担,如果是故意造成学生受到伤害一般要承担个人责任,就是说由致害者自己承担责任。过失也要责任者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责任承担在存在单独过错的情况下很容易确定,但存在混合过错的情况下则要根据责任者的过错大小合理划分承担份额。教师存在故意或过失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应当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学校再根据教师的过错程度予以追偿。学生过错导致伤害事故的情况下一般应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日益增多的校园体育活动伤害案的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明确责任,不能盲目以金钱赔付的方式了之,更不能一味推卸责任,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以协商或诉讼方式,才能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使问题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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