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难点及对策探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难点及对策探讨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

一、城市生活垃圾及分类的概念

垃圾是人类生活、生产中必须产生的遗留废料,是人类新陈代谢排泄物和消费品消费后的废弃物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定义是: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目前,我国的相关研究对城市垃圾分类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应用得比较广泛的定义是: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建设、监管力度不够

垃圾分类并不是一个新兴的概念,很多年以前,我国各个城市就开始使用分类垃圾箱,这是最直接的垃圾分类体现,也是第一次将垃圾分类的概念传输给每一个公民。但是却并没有注重后续的运输、收集、处置的分类管理,使人们处于萌芽阶段的垃圾分类意识被磨灭。政府的目的是好的,但是后续监管并不到位,分类垃圾箱的垃圾往往被一起混合收集运输,导致政策没有有效落实,垃圾分类政策中断,目前的分类垃圾箱中,每一侧都装有混合垃圾。另外,垃圾站分类不细化,导致很多的垃圾无处可放,比如家电、电池等特殊垃圾没有专门的回收渠道,只能与普通垃圾混放。

2.垃圾处理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形式单一

我国垃圾处理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初期,现有的垃圾处理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力小,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活力。垃圾处理企业的现有规模落后于日益增长的垃圾数量,更无法达到分类处理的要求,导致很多混合垃圾被利用单一的方式进行处理,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以及无法修复的后果。我国目前垃圾处理企业的形式单一,都集中在最后的处理阶段,而收集阶段、运输阶段则主要依靠小型收购站和环卫清扫部门。小型收购站多以便运输、利润多的物品为主要回收对象,造成了回收种类的缺失,导致很多可回收的资源被浪费。

3.公民垃圾分类认识不足

我国公民的垃圾分类认识不足,根源在于环保意识差,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但如今,随着雾霾天气的加剧和饮水危机的频发,人们切身地感觉到环境问题就在自己周围,环保意识有所增强,不过目前还很少有人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一方面,我国目前年轻人很少卖废品,或是因为家里整洁无处积攒,或是因为怕别人嘲笑生活贫困。造成了很多有用的资源没有得到二次利用,不仅浪费了资源,同时也增加了垃圾处理的困难和成本。另一方面,厨余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造成所有垃圾的含水率升高,为垃圾末端分类和处理制造了难题。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完善对策

1.政府进行规划建设、监督与引导

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对于城市垃圾分类的规划,要具有整体性,不能孤立每一个环节的建设,要在整体的框架下,充实每一部分的细节,使各环节环环紧扣,不能因为某一个环节的脱节导致整个体系不能完整进行。比如,从城市垃圾分类的环节方面考虑,要首先确定需要规划的内容是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然后再针对每一步进行详细分析,既要分析每一部分的可行性,也要分析各部分之间的衔接问题。即使每一部分都完成得很好,但是衔接不恰当或不及时也会导致目的无法实现。

注重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在制定垃圾分类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方案是否实际可行,规划的内容不能只是假大空的形而上学,要以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技术为前提,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环境形势制定可行有效的规划方案。比如北京市新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从工作目标、板块建设、整体发展思路入手,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就充分体现了实际操作的可能性,为其他各省市做了表率。但是,此类方案尚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实施,我国垃圾分类全民化仍有待建设。

加强相关部门在实施规划过程中的引导、指导与监督。作出合理规划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为了让规划方案顺利实施,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指导与监督。要给予处理垃圾分类的企业一些合理优惠政策,引导市场方向,大力扶持促进公益的企业发展,政府不能在每一个环节都亲力亲为,这就需要企业的参与,而企业的加入往往以利益为前提,所以要尽可能地给予支持,引导促进相关企业的成立。在垃圾处理企业成立后,要加强对其的指导和监督。一是避免企业因利而偏离方向,不按规定程序经营;二是一旦企业违反相关规则,可以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

2.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改革

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有利益才有动力,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有利于促进垃圾的源头分类,因为垃圾末端分类的成本较高,所以如果从收集就交给同一个企业负责,为了节约资金,企业一定会尽量做垃圾源头分类。

垃圾处理企业规模化、技术化。小规模的企业,技术发展相对缓慢,操作较原始,且小规模企业往往成本会偏高,为了促进城市垃圾分类,必须推进垃圾处理企业的规模化。技术是垃圾处理的基础保障,尤其是面对种类复杂的生活垃圾,技术革新是必然趋势。且我国垃圾处理企业发展环境客观,将迎来黄金发展的十年。

3.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促进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家庭垃圾是生活垃圾的最大组成部分,促进公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是垃圾源头分类的最直接有效途径。垃圾混合投放与我国一直以来的习惯有关,目前,垃圾分类尚未在全民范围内受到关注和重视,养成分类投放习惯是一个过程,需要综合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公民要牢记“我能做的就是做我能做的”。

公众确立环保消费观。目前网络购物盛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水平上涨,购买力增强,导致生活垃圾的数量也日益增长。全社会要形成消费新时尚,一方面减少过度消费,减少垃圾制造量,另一方面提倡购买再生产品,减少购买一次性产品,促进垃圾回收利用。

保障公众监督权。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才刚刚起步,尚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公众的参与不仅仅体现在自身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还体现在监督权的行使。公众可以利用各种合法平台提出建议或监督表现,促进政府合理科学地执行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各方自觉分类处理垃圾。此外,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监督,同时也是一种垃圾分类宣传,让公众充分参与到垃圾分类处理行列中,增强公众的主体感和成就感。

结束语

垃圾分类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还能促进废旧物资的再利用,促进社会资源的节约。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而又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实际行动,城市的生活垃圾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城市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也一定能得到更好的改善。

参考文献

[1]王毅琪,陈灏,赵玉柱,等.台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探讨及其对大陆地区的启示[J].环境卫生工程,2018,23(4).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定额汇编(2009-11-1)[R].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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