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现有诉讼法律制度中,法院调解制度大概是长期以来惟一在西方引起广泛兴趣并被深入研究的中国法律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之一。本文在研究、总结当前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的概述,同时与典型国家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考察、比较与借鉴,并从心理层面、理论层面和制度层面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与思考。认为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主要原因是旧的调解制度体系不完全符合新的社会条件的需求,新的调解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面临和经历着特殊的重构过程。因而,主张在世界谋求多渠道解决纠纷的大背景下,对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不应废止取代而应当进行改革,使之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和谐司法的需要,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一些具体设想。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论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包括三章:第一章为法院调解制度概述。本章以对法院调解的概念和性质分析为切入点,之后,通过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历史和根源的分析,以及对其他国家相关制度的考察,和法院调解在当代中国的特殊价值分析,认为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不应被废止或取代而应当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二章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反思。本章从不同角度深层次探寻了我国现有法院调解制度的不完善和弊端之所在。论证了对其进行改革的比要性。第三章为对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构想。本章提出了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从总体原则到具体程序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