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论文-冯静茹

国际法院论文-冯静茹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法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际法院,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科孚海峡案,环境损害,国际司法,跨界损害,环境诉讼,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论文文献综述

冯静茹[1](2019)在《借助国际法院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近20年来,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和讨论的重点议题之一。与此相对应,跨界环境诉讼或国际环境诉讼的现状如何,主权国家是否有意愿将环境问题提交给国际法院来解决,是亟待探讨的问题。国际法院受理的涉环境争端案件概况关于什么是“环境诉讼”或“(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12-19)

任重[2](2019)在《到国际法院抗辩,昂山素季成焦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指控没有反映全部情况,也具有误导性”,当地时间11日,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在海牙国际法院,对冈比亚指控缅甸军队对罗兴亚人进行种族灭绝的案件进行抗辩(如图)。作为国际法院成立70多年时间里,首位亲自到庭作证的国家领导人,昂山素季受到缅甸国内的大力支持,但(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12-12)

郑璇[3](2019)在《昂山素季将亲赴国际法院抗辩》一文中研究指出据路透社21日报道,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将亲自前往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就缅甸对罗兴亚人进行种族灭绝的指控进行抗辩。本月早些时候,非洲国家冈比亚代表伊斯兰合作组织的57个成员国,向国际刑事法院状告缅甸政府。报道称,缅甸军方2017年对罗兴亚(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11-22)

王佳[4](2019)在《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法院于2019年2月25日就备受关注的查戈斯群岛案发表咨询意见,认定毛里求斯的非殖民化进程未依法完成,英国对查戈斯群岛的持续管理构成了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英国有义务尽快停止对查戈斯群岛的管理,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必须与联合国合作以完成毛里求斯的非殖民化。由于本案根源于毛里求斯和英国长期存在的领土主权争议,双边性异常明显,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国际法院利用咨询程序解决诉讼案件的质疑。国际法院对诉讼案件的管辖基于国家同意的原则。分析国际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和自由裁量权,探究在英国不同意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的情况下,本案是否存在包装双边争议案件为非殖民化案件从而绕开国家同意原则的做法,及上述做法对国际司法体制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马雪婷[5](2019)在《国际法院在领土争端裁判中作用的有限性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众所周知,领土争端具有繁琐性、长期性与反复性等特征。结合相关案例可以发现,在对这种兼具高度政治性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国际法院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还会进一步增加紧张态势。鉴于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针对国际法院在领土争端裁判中作用的有限性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相关人士参考与借鉴。(本文来源于《产业与科技论坛》期刊2019年15期)

孙航[6](2019)在《罗东川会见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一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7月31日电 ( 孙航)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会见了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副院长薛捍勤。罗东川向客人介绍了法庭成立和运行情况。他说,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01)

孙航[7](2019)在《周强会见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7月29日电 ( 孙 航)今天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会见了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副院长薛捍勤。周强对优素福一行表示欢迎。他说,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为推动国际法适用、解释和发展,促(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7-30)

宋杰[8](2019)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起草过程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是讨论国际法渊源问题的出发点,其直接来源是《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此条在制定过程中,主要经历了法学家咨询委员会阶段和国际联盟行政院与大会阶段。在此过程中,本条各项规定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与修改。准确、全面地了解本条各项规定的起草与修正过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评价国际法诸渊源的作用与功能。(本文来源于《国际法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邹挺谦[9](2019)在《和平宫的国际法院之旅》一文中研究指出去年6月,在香港前往阿姆斯特丹的飞机上,我问带队的顾敏康教授:我们的欧洲访学,要去海牙的和平宫看看吧?顾老师说:国际法院是重头戏,要去的,放在最后一天吧!和平宫,那个从未谋面的和平宫,心心念念,怎么就老是在脑海里回荡呢?缘起1989年初夏,我当时在杭州大学法律系读书,胡伯勋先生讲授国际法(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9年12期)

支冠一[10](2019)在《论国际法院对联合公报法律效力的认定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公报与联合声明、联合宣言等文件一样可能具有条约性质。学界理论认为联合公报是国际条约的适格载体,其法律效力的有无取决于实质要件的具备;签署、批准等形式不是必须的。国际法院是适用国际法的权威机构,其通过自成立以来审判的8起相关案件确立了一系列检验联合公报法律效力的规则,对学界理论进行了细化和发展。在形式认定上,法院承认了联合公报载体的适格性,并认为签署、批准等手续的缺失不会对公报效力产生决定影响。在实质认定上,法院审查的核心问题是国家间合意的形成。法院首先考察了公报的文本,包括其用语和上下文的一致性。其次,法院通过考察公报制定的背景以及国家的后续行动来辅助推断其真实的合意:前者主要是通过外交换文表现出的国家一贯立场;后者则主要包括被国家条约集收录、将公报作为权利的证据引用以及落实抑或冲突行动。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公报有效的叁种例外情形,即:义务抵触、义务不稳定和及时宣布公报无效。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法院得出最终结论。相比之下,美国、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等不同国家或机构的实践在联合公报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上缺乏法的适当性。(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9-05-29)

国际法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指控没有反映全部情况,也具有误导性”,当地时间11日,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在海牙国际法院,对冈比亚指控缅甸军队对罗兴亚人进行种族灭绝的案件进行抗辩(如图)。作为国际法院成立70多年时间里,首位亲自到庭作证的国家领导人,昂山素季受到缅甸国内的大力支持,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法院论文参考文献

[1].冯静茹.借助国际法院参与全球环境治理[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2].任重.到国际法院抗辩,昂山素季成焦点[N].环球时报.2019

[3].郑璇.昂山素季将亲赴国际法院抗辩[N].环球时报.2019

[4].王佳.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述评[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马雪婷.国际法院在领土争端裁判中作用的有限性探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

[6].孙航.罗东川会见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一行[N].人民法院报.2019

[7].孙航.周强会见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N].人民法院报.2019

[8].宋杰.《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起草过程与启示[J].国际法研究.2019

[9].邹挺谦.和平宫的国际法院之旅[J].人民法治.2019

[10].支冠一.论国际法院对联合公报法律效力的认定方法[D].外交学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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