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潜在法律问题及对策

消毒供应中心潜在法律问题及对策

(德阳市人民医院四川德阳618000)

【摘要】目的:在法律健全的今天,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存在法制观念不足,相关法律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差等现状,但在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中潜在很多法律问题,为维护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消毒供应中心潜在的法律问题的发生。方法:通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潜在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对策。结果:消毒供应中心必须转变意识,强化法律观念,充分认识到工作期间潜在的法律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减少或避免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发生,方可有效控制,甚至避免相关风险,最大化提升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与效率,以便维护患者与消毒人员自身合法的权益,为医疗、护理工作提供安全有效的后勤保障。

【关键词】消毒供应中心;潜在法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9-0384-02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医院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上现代人们对于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均逐渐增强,特别随着国家相关文件的颁布,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均增加了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要求,与此同时,消毒供应中心所面临、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事实上,消毒供应中心在日常开展工作期间,很少与临床患者直接接触,主要通过向全院提供各类无菌器材、敷料等无菌物品,其重要性而言甚至可以称为整个医院的“心脏”,日常工作强调对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而正由于涉及全院每个科室,需要提供的无菌物品品种繁多,因此,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质量、效率是否得当,服务的优劣直接关乎临床医疗护理质量与患者的生命安全,工作的疏忽就可能引发医院感染,存在很大的医疗安全风险和法律隐患。

1.消毒供应中心潜在的法律问题

1.1人员方面

1.1.1法制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不接触病人,不存在医疗纠纷,所以很多法律隐患被忽略,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虽然不是直接面对患者,但所提供的无菌物品是直接用于病人身上,很多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错,造成医疗纠纷。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

1.1.2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临时工较多,文化程度低,没有医学背景,更缺乏法律知识。平时进行专科培训的时间多,就缺乏法律知识的培训,所谓无知者无畏,在平时工作中就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简单重复的工作一切凭经验做事,导致无菌物品的不安全,就容易导致感染事件的发生,病人不安全。

1.1.3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普遍面临年龄偏大的特点,甚至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观念陈旧,对于新知识、新观念等接受能力较差,平时工作都是凭习惯及经验,觉得这么多年都没有出什么问题,又不直接跟病人打交道,所以平时工作流程力求简化,以完成常规工作为准,完全没有法律意识。

1.2管理方面

1.2.1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或及时修订相应的制度及流程,或科室已经有的制度落实不到位,科室监管制度也执行欠缺,各个流程环节出现明显的失误。在我国制定的《刑法》中有关规定指出,对当事人未按照制度执行导致了人员伤害的应当承担玩忽职守罪的相应的的刑事或民事责任,且由所属医疗机构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1.2.2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任何工作中的缺陷都可能造成医疗护理操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者甚至出现延误抢救时机等严重情况。对此我国有关定中指出,在医疗机构出现医疗事故期间,经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医疗事故等级、清洁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许可证等措施;对于其中需对事故负责的医务人员依据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不够刑事处罚的,需酌情予以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处罚[1]。

1.2.3消毒供应中心感染管理现存的问题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不当:部分消毒工作人员并未持有相关消毒培训合格证便上岗就业,没有医学背景,相关专业知识也培训不到位,消毒员缺乏慎独精神,科室规章制度有章不循,从而造成消毒灭菌的不合格,不合格物品用于病人,发生医院群体感染事件,引起严重的医疗纠纷,消毒员如果无证上岗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必然面临违规执业的窘境。

2.防范对策

2.1强化风险教育,加强法律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规范自己的行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以便于工作期间提升对于自身的保护意识,同时明确自身的工作性质与责任,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之余,保护自己权益,最大程度避免医疗事故的出现。

不断加强工作人员自身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证据意识,对于工作期间各项关键参数予以正确记录,这些均可在医疗纠纷举证中占据重要作用。作为管理者应对此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认知,促使其了解举证责任倒置对于消毒供应中心的重要性,在此之余提醒工作人员对于工作期间各个环节操作流程的细节把控,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操作均可能作为有利或不利的举证,因此确保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对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并自觉树立证据意识、正确的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均是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的必要之举。

2.2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与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应切实可行,不能流于形式,健全科室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科室内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同时要在常规工作中督导融入法律意识,注重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对于工作期间面临、存在、潜在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提出,并制定相关对策以排除;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工作,实时发现、掌握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避免、控制风险的发生。重点岗位要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规避风险隐患。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虽然不直接接触病人,但工作中任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对于自身工作面临的法律问题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对策,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减少或避免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发生,不仅有助于维护患者与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临床医疗与护理工作提供安全有效的后勤保障。

【参考文献】

[1]任珊娜,高玉珊.消毒供应室潜在法律责任分析[J].南方护理学报,2004,8,11-8.

[2]屈振远.医疗事故的精神赔偿浅析[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1999.6(6):469.

[3]白海棠,刘静存.新形势下供应室护理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及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0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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