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侦查的认识论及其局限的克服 ——以犯罪现场为中心的展开

技术性侦查的认识论及其局限的克服 ——以犯罪现场为中心的展开

论文摘要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在侦查中应用的不断深入,侦杏模式也随之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技术性侦查手段的应用以及侦查认识方法的革新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它有助于侦查效率的提高和司法公正价值的实现。但是应当看到,技术性侦查认识方法与我们传统的侦查认识方法有诸多不同之处。这种认识方法和认识模式的差异将直接导致两种侦查方式不同的效果,同时也影响到侦查所获证据资料的效用。特别是在当代科技手段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各国都在试图将最新的科技研究成果运用到刑事犯罪侦查的实践之中。而西方发达国家显然在这一层次的研究中已经占据了领先地位。在社会现代化成为必然趋势的状况下,我们也必须要认清严峻的形势,对我国侦查实践中的问题有客观的认识,在借鉴国外先进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发展适合自身国情的技术性侦查。作为一种实践性的认识和证明活动,侦查认识必须基于一种科学而理性的认识论支撑,这将在根本上决定技术性侦查的发展前景。为了更好地认识和解读技术性侦查的认识特点,本文作者以侦查认识论为研究视角,结合哲学认识论的相关原理,分析了我国实行技术性侦查的价值关联,认为这种趋势是一种合规律的世界性潮流,我们只能融入其中而不能逆潮流而动。在此基础上文章重点研究和阐释了技术性侦查认识方法的基本模式和基本结构,这是一种基于传统侦查实践和当前技术性侦查探索实践的总结。应当说,无论是认识方法、模式还是认识的基本结构,技术性侦查都与传统侦查认识既相关又区别,正是这种承继而突破的关系决定了对之进行理论探讨的必要性。文章最后归纳了技术性侦查认识论的局限性,认为技术性侦查认识作为一种认识主体对既往事实的溯源性探究活动,特别是其具有的极强的人际互动性,往往决定了其在认识的完善性和认识过程的道德性方面必然存在的缺陷。基于此作者进而思考并探讨了相关的改进措施和方法,以此希望能进一步弥补和完善这种认识方法,以期能对正在开展的信息化侦查和技术性侦查实践提供一些理论性的指导。本文除前言和结论外,共分四个部分:在前言部分,作者采用一种相对实证性的方法分析阐述了技术性侦查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其中重点论述了侦查与犯罪的“动态对抗”和“动态平衡”关系对技术性侦查发展方向的决定作用;技术性侦查认识方法对传统侦查认识模式和方法的弥补作用;技术性侦查的理念和实践对现代刑事诉讼基本价值追求的促进作用。从而认为,当前实施技术性侦查既有现实的物质条件又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即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在第一部分中,作者从侦查与刑事犯罪的对抗关系、侦查现代化与刑事诉讼现代的相互关联以及世界范围内刑事侦查发展的基本方向和趋势的角度分析探讨了技术性侦查研究和应用的必要性。认为技术性是一种世界性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刑事诉讼走向科学化、文明化的不二路径。在现有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探讨这种必要性能使我们认清侦查实践的理性化走向,增强我们探索科技与侦查具体结合的可行路径。在第二部分中,作者借鉴哲学认识论的相关原理并运用哲理分析的方法将实践中广泛运用的各种技术性侦查手段和措施从认识模式的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化区分。结合侦查实践中主要的技术性侦查方法作者将其认知模式归纳为三种类型,即技术性侦查的时空认知模式;技术性侦查的物质信息认知模式;技术性侦查的生物机能认知模式。尽管这种类型划分还具有一定的粗糙性和不完善性,但具有其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作者结合实际应用的状况对各种认识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辩证分析,以使我们对技术性侦查认识有更为全面的理解。在第三部分中,作者以刑事犯罪现场为论述的中心,借鉴哲学认识论关于认识的基本结构和阶段性原理,即认识的反映性、选择性和重构性,相应的将技术性侦查对犯罪现场的完整性认识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和构成部分。同时分析并详细论证了现场勘验本质上是对现场信息的反映过程;现场分析是对信息的选择过程;犯罪现场重建是一种重构性的技术性侦查实践。基于以上探讨,作者认为技术性侦查认识在结构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具有同构性的,因而是科学的、理性的,也必将是高效的。这就决定了我们未来侦查认识的发展方向必然是走技术性认识的道路。在第四部分中,作者针对技术性侦查实施中广泛存在和被普遍关注的侵犯实施对象基本权利的问题以及技术性侦查认识方法本身的思维局限进行了分析。作为一种认识活动,认识的非至上性决定了这种具有历史认识意味的实践所必然的不完善性。同时作为一种以人及其活动为对象的认识活动,特别是侦查本身不可缺少的强制性可能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引发“道德危机”,因此对之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将有助于我们合理利用技术性手段同时防治其负面效应。因而有必要对侦查实践中运用的技术性侦查方法应设置道德界限并以传统侦查思维加以补充和完善。技术性侦查尽管是侦查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符合现代诉讼文明的发展要求,但也并非是自我完善性的。通过对其认识模式、认识结构的分析和论述,有助于我们从认识论的角度根本性的把握其在诉讼运用中的程序性和实体性局限,也有助于我们对其进行弥补和修复,从而使其真正成为一种战略性的侦查认识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保障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技术性侦查的价值关联
  • (一) 侦查与犯罪的"动态对抗"和"动态平衡"关系决定了侦查的技术化发展方向
  • (二) 技术侦查弥补了传统侦查认识模式和认识方法的缺陷
  • (三) 技术侦查的理念和实践符合现代诉讼发展的要求
  • 二、技术侦查的认知模式研究
  • (一) 技术侦查的时空认知模式
  • 1.技术侦查时空认知模式的哲学原理
  • 2.时空认知模式下的具体认识模型分析
  • 3.时空认知模式的局限性
  • (二) 技术侦查的信息认知模式
  • 1.(犯罪)侦查信息的分类
  • 2.信息认知模式是对物质交换认知模式的检讨和克服
  • 3.技术侦查信息认知模式的具体结构
  • (三) 技术侦查的生物机能认知模式
  • 1.生物机能模式的原理分析——自主神经系统与生物条件反射
  • 2.生物机能认知模式的侦查实践应用例——测谎与催眠
  • 3.生物机能认知模式的局限性
  • 三、技术侦查的认识结构研究——以犯罪现场为中心的展开
  • (一) 技术侦查认识结构的哲学原理分析
  • 1.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 2.认识的哲学结构
  • (二) 以现场为认识中心的技术侦查认识结构分析
  • 1.犯罪现场是信息场域
  • 2.现场勘验是对信息的反映过程
  • 3.现场分析是对信息的选择过程
  • 4.认识重构的技术侦查实践——犯罪现场重建的认识论分析
  • 四、技术侦查的认识论局限
  • (一) 技术侦查的道德界限及其防治
  • (二) 技术侦查的思维方法界限及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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