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探究

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探究

朱丽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250300

摘要:本文依照笔者的工作实践的考察调研,从投入、管护和建设三个方面探讨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又从农民、投资和管理三个方面着手探讨解决方法。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水利工程;探究

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前提,关乎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农业水利工程中直接对农田进行灌溉的设施,与水利设施的成果有着直接的关联,而对其的治理也是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步骤。我国因为地形地貌的缘故,大多数的国土被高原、山地和丘陵所覆盖,这就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提出了挑战,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大多涌向城市发展,使得务农人员大幅度减少,这更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带来了困难。所以为了缓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现状,本文从人员、资金和管理三个方面对小型农田水利的治理进行了探讨。

一、小型农田水利治理存在的问题

1.投入方面问题

虽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由国家出资建设的公益性质设施,但我国农村幅员广袤,政府的资金无法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各方面都做到完善,而且农田水利设施一向以工程前期投入高、后期回报慢、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而著称,再加上某些农村地处偏远山区,道路、通信等条件较差导致资本承受能力低,使得政府资金主导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资金投入没有建立相关的统筹协调机制,使得所在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效益不如预期,所以小型农田水利不仅需要农民参与投入,更需要政府改变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完善管理机制。

2.管护方面问题

我国农田水利属于公共资源,是由各级水利站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共同管辖。一方面每个地方情况不同,部分地方的村委会干部凝聚力不强,加上水利站工作人员因为人数问题没有办法顾及到各个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上,所以基本上除了水库之类的大型设施外其它小型的农田水利设施很容易就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另一方面因为部分村委会没有把思想贯彻到群众中去,让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府收取水利方面的费用很不理解,进而对政府的收费产生抵触和不配合,致使相关费用的收取产生很大的问题,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造成了困难,不过这一情况也跟相关的管理人员对费用进行恶意抬高有关。

为了缓解这一状况,很多地区开展了小型水利农田设施的管护外包工程,将部分水利设施进行租赁承包农村的承包户,但因为水利站和农委会小型水利农田设施的承包、租赁和拍卖经验都不太成熟,相关章程制定的不够严密,导致承包方在承包之后对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不到位,甚至出现不管不顾,最后导致水利设施失修、水质出现问题的情况;而发包方经验不足,也不再维护、监管相关水利设施的运行情况,最终导致水利设施的运行出现问题。这些因素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水利工程设施产权比较复杂,使得承包户没有承包运营权和对于水利设施的所有权,没有对相关设施进行市场运作的基础,进而影响到之后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因为相关资金条款的不够完善,使得部分人钻资金漏洞的空子,导致了维护水利设施资金的流失。

3.设施建设管理方面问题

水利设施的建设落实到基层有一定的困难,很多地方因为不同原因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又或者建设的质量没有达标,为水利设施的运行埋下了隐患,甚至导致了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比如,在建设小型水库的时候没有建设相应的灌溉设施,而是简单的利用原有的河道来进行农业灌溉,这样不仅让农田极易受到洪涝威胁,而且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又比如当一些水利设施没有达标或者年久失修,就很容易出现蓄水能力差,同样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加之进行修缮需要资金的投入,对农业的正常进程造成了影响。

二、小型水利农田治理的对策建议

1.农民方面

建国初期,农田水利设施因为计划经济的缘故由政府统一负责治理,在相关水利设施的建设方面统一筹划,动员全体农户进行参与,这种上下一心的治理方式虽然忽视了一些农民的个人情感,但仍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在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认识到了计划经济的局限性,开始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结合,在农村水利工程方面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为没有相关的所有权,导致农民认为灌溉设施的管理是与自己无关的政府问题,甚至私自破坏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来满足自身的需求,使政府管理和治理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加强农民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意识是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现状的关键。政府基层部门要加紧相关宣传,让“谁受益谁治理”的意识深入农民心中,把自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当作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来治理。在加强宣传的同时,政府应选择典型的对维护小型水利设施有贡献的农民进行奖励和宣传,设置奖励机制直接刺激农民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

2.投资方面

上文提过小型水利农田设施是公共资源性质的工程,本身的特性就决定了小型水利农田设施的主要投资方还是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根据笔者的在相关部门的从事经验来看,很多农民认为政府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仍是力度不足,应该加大相关的财政拨款。而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力度,在政府财政拨款方面,如何将财政拨款落到实处,就成了重中之重。首先,在大的方针布局方面,不应“抓大放小”而应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在抓重大农田水利项目的同时,也应整合资金,设立小型水利农田专项项目,以保证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无法发挥其应有农田灌溉的基础作用。其次,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拨款,从国家层面出发,把农业放在稳定社会保障的重要战略地位,加快相关工程建设,确保粮食和农业安全,加快制定新的农业管理制度,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此外,乡镇还应该放宽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贷款限制,建立多种还款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热情,使农民能够有助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此外,村镇政府还应该自觉承担部分农民承包运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成本,加快水利工程的流转过程,让农民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中获利,还需要带动农民了解小农田水利设施的重要性,进而促进农民利用主体的意识得到提高,在获取到相关利益后把资金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修缮中,从资金层面上遏制了农村水利建设的恶化。

3.管理方面

鉴于过去各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不规范的管理,各级政府应制定自上而下的计划,明确各级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一个长期有效地的科学管理机制。在这个长期机制中,县级政府应该在长期的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和安排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制定规划方案时,应更多地考虑农民的意见和主要利益。农民是主要的受益者,应该是他们维护的主体。因此,必须利用主要农民的参与来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这要求政府在做出决策时更多地与农民沟通,确保政策的正确性和农民接受政策,以提高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并确保政策得到最佳实施。

总而言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是关系到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步骤,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需要从人员、资金和管理三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统筹规划,自上而下的形成一套科学完备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蔡起华.社会信任、关系网络与农户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

[2]孙小燕.产权改革反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路径选择——基于山东省10县(市)的调查[J].宏观经济研究,2011(12):89-95+106.

[3]刘铁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0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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