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若干问题研究

价格听证若干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价格听证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它颠覆了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产品定价模式,更重要的是它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有效参与公共决策的重要平台。赋予各方利益主体以充分表达自身利益的权利和机会,有助于提升价格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水平。但是,由于中国的听证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的价格听证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无论是听证范围的界定,还是公共代表人的遴选,抑或是听证效力的确定……制度设计的疏漏和具体程序的缺失,使得价格听证的功效发挥受到了制约。本文运用了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具体方法,对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发展概况、性质与功能、目标模式选择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从合理确定听证范围和形式、健全听证主体制度与听证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之建议,希望能对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长远发展有所益处。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第一章 价格听证制度概述
  • 一、听证的概念及种类
  • 1、听证的概念
  • 2、听证的种类
  • 二、价格听证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 1、价格听证的含义
  • 2、价格听证的适用范围
  • 3、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价格决策行为与价格听证会性质之争议
  • 1、对价格决策行为的认识
  • 2、对价格听证会性质的争议
  • 四、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功能阐述
  • 1、价格听证制度的重要作用与现实意义
  • 2、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目标模式选择
  • 第二章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价格听证主体的制度缺陷
  • 1、公共代表人能力欠缺
  • 2、听证主持人选择缺乏中立性和专业性
  • 3、其他听证参与人权利义务不明确
  • 二、听证程序不健全
  • 1、听证不公开导致广大消费者无从了解调定价方案,也无法与公共代表人交流沟通
  • 2、有关听证的时限规定不科学
  • 3、价格听证中的表决程序设定不明确
  • 4、听证主持人缺乏程序裁定权
  • 5、消费者申请调定价的听证程序缺失且与公用事业经营者申请调定价程序未作明确区分
  • 三、听证效力不明确
  • 1、听证笔录对价格决策的约束力不明
  • 2、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价格决策行为之法律效力不明确
  • 3、价格听证的时间效力不明确
  • 四、价格听证中的信息不对称
  • 1、由于公用产品的垄断特性,消费者缺乏获取信息的能力和手段
  • 2、为获取垄断利益,公用事业经营者向听证会提供的成本或利润资料不全或失实
  • 3、价格主管部门缺乏对公用事业经营者价格信息的监控手段
  • 五、价格听证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救济手段
  • 第三章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立法完善
  • 一、合理确定听证范围和听证形式,建立分级、分类听证制度
  • 二、完善价格听证主体制度
  • 1、确定科学的公共代表人遴选机制
  • 2、规范听证主持人制度
  • 3、健全其他听证参与人的参与机制
  • 三、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程序
  • 1、增强听证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共代表人与公众的沟通与联系
  • 2、合理确定听证的时限规定,增设预备听证制度
  • 3、明确价格听证的表决制度
  • 4、完善消费者申请调定价的听证程序
  • 5、明确听证的时间效力条件
  • 四、确立案卷排他原则和说明理由制度,强化听证笔录对价格决策的约束力
  • 五、建立成本监审与信息公开制度解决价格听证中的信息不对称
  • 1、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公用产品与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机制
  • 2、制定垄断企业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公用事业领域的信息披露制度
  • 3、加大对价格听证中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力度
  • 六、建立价格听证的审查监督制度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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