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温度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影响

浅谈温度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影响

讷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定量包装的商品越来越多,这些定量包装的商品都是有着自身的净含量的,需要进行净含量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温度就是其中之一,温度对于商品的净含量有着一定的影响。本文就是对温度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影响进行分析,为相关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温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

我国的商品经济在快速的发展,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定量包装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也在逐渐的增加,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市场中商品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要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检验。在检验的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温度是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本文就是对这一影响因素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温度对于商品净含量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都是按照计数、面积单位、长度单位、体积单位和质量单位进行标注的。其中,在按照体积进行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过程中,净含量检验就会受到温度的影响,这一影响较大。本文就是以体积单位为例,详细的分析温度对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影响。

按照相关的密度公式:ρ=m/v

其中ρ是商品的密度,m是商品的质量,v是商品的体积。按照体积单位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其中商品所含的物质是没有发生变化的,也就是说质量m不会发生变化。在质量一定的情况下,体积与密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下表分别列出了不同温度下纯水的密度和不同温度下食用油的密度,具体如表1和表2所示:

根据表1和表2的数据可以发现,在温度升高的情况下,密度就会减小,在温度降低的情况下,密度就会增加,但是水温在4℃以下时,上述的结论是不成立的。

本文以一瓶标注着5L的豆油为例,根据表2中的数据可以发现,温度在20℃的时候,豆油的密度为0.9206g/cm3,这时根据计算公式,豆油的质量为4.6kg,密度是0.9274g/cm3,豆油的温度为10℃的时候,这时体积是4.96L,密度为0.9138g/cm3,在温度为30℃的时候,豆油的体积为5.03L。根据数据可以看出,在温度升高的情况下,豆油的密度就会减小,而体积会增加,在温度降低的情况下,豆油的密度就会增加,而体积会减少。以体积为单位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就是在温度为20℃的时候的体积,经过上述的计算可以发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处于20℃下的,这时商品实际的体积与标注体积就会有着一定的差异。

温度的变化对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有着一定的影响,在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来开展相应的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充分的考虑到温度对于净含量检验的影响。

二、温度是影响着商品净含量检验的重要影响因素

为了能够准确的说明温度对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影响,在不同温度下,对于同一瓶净含量为5L的金龙鱼使用调和油进行检验。检验使用的设备包括净含量保准器、电子秤和电子天平。

检验的方法如下:按照体积单位对于商品的净含量进行标注,使用的是密度法进行相关的检验,根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密度法的检验,子啊检验的过程中,对于不同的温度下所使用的都是同一瓶金龙鱼调和油,在检验的过程中,不能够出现任何的变动,否则检验的结果就会受到影响。

具体的检验操作步骤如下:

取一瓶标注净含量是5L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对于调和油进行测量,测得的结果如下:总重是4720g,皮重是124.4g。

在10℃、13℃、17℃、20℃条件下进行检验,检验汇总情况如表3所示:

密度检验是密度法检验的关键。从表3看出,温度影响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的密度致使体积变化。温度升高,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的密度减小,相应体积就变大;反之,温度降低,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的密度增大,则相应体积就变小。

三、尽量减小温度影响商品净含量检验结果

1)要严格按照JJF1070-2005的规定,以体积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

其商品应为20℃条件下的体积。检验温度不宜超过(20±2)℃,检验介质与室温之差不应超过1℃。

2)要注意样本内容物温度与室温的差别。例如,冬季液体商品的温度一般在10℃以下,比室温温度低(因为实验室有取暖设施)。因此,应将装有内容物的密度瓶放入恒温水浴(与室温之差不应超过1℃)浸(10~20)min,让其达到要求的温度。如无恒温水浴,也应将样本内容物放置一段时间,使其温度自然上升到室温。

3)称量密度杯(或密度瓶)重量、称量密度杯(或密度瓶)与其内容物的重量时,均应保证环境温度为20℃±2℃。

4)拿取已达恒温的密度瓶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密度瓶球部,以免液体受热流出(应带隔热手套取拿瓶颈或用工具夹取)。

5)为避免温度变化及操作方法不一致引起密度波动,如果采用密度法,密度检验应重复进行3次,取3次检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样本单位实际含量的计算密度。如果采用相对密度法,密度检验应重复进行3次,取3次检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样本单位净含量的计算相对密度。

四、结论

我国针对定量包装品的商品有其自己独有的定义,其质量、体积以及长度都需要进行相对应的标注,才能够进行商品的定量包装。但是其影响的因素也有很多,温度就是影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影响因素之一,不同温度下,商品的体积与密度有着一定的差异,在检验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温度对于商品净含量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胡明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剂量计量检验要点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06).

[2]王建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方法研究解析[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2013(03).

[3]马江华。吴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方法的探讨[J].中国测试.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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