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制约论文-张宏伟

程序制约论文-张宏伟

导读:本文包含了程序制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侦查程序,审判程序,无辜者,目击证人,被告人供述,非法证据排除,证据收集,无罪证据,死刑判决,刑事诉讼法学

程序制约论文文献综述

张宏伟[1](2019)在《审判程序制约侦查程序的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警探一:好,现在给我们讲讲经过,戴维,告诉我们你是怎么做的。瓦斯克斯:她告诉我让我拿起刀子,还有,还有捅她,就这些。警探二:(提高声音)戴维,不是的,戴维。瓦斯克斯:如果确实是那样,我就捅了,我的指纹还留在上边。警(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1-04)

储陈城,马世理[2](2018)在《网络犯罪技术侦查的全覆盖与程序制约》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诉讼法》第148条所规定的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不能局限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所列情形,也不能简单地以"重罪加重刑"来限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8条在设定技术侦查的标准时出现了方向性错误。技术侦查作为侦查手段之一,应以侦破案件为第一目的。对于其可能导致的权利侵害,不宜通过刑事实体法上的罪刑轻重来制约,而应该用基本法律所赋予的程序性要素进行系统性规制。(本文来源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野亦田,高颖[3](2015)在《论国家权力的程序制约技术——以美国宪法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主国家的国家权力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程序制约技术,将会脱离宪政,成为"警察国家"。因此,制约国家权力,成为民主国家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有着一整套的制约国家权利的法制。在研究发达国家对国家权利程序制约技术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国家权力如何有效地开展程序制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来源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姜明安[4](2014)在《加强程序制约,让公权力腐败不易、不能》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中期以后,人类在与腐败的长期斗争中,探索、发明出了一种新的反腐药方、对策。这种反腐药方、对策虽然不能说是反腐的灵丹妙药,但是其效力却明显优于上述药方、对策,其局限性明显小于上述药方、对策。这种新的反腐药方、对策即是程序制约:通过立法规定公权力运作的民主、科学、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公权力执掌者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不易腐、不能腐。人类自脱离"自然状态"形成社会共同体以后,公权力即伴之而生。人类共同体创设公权力,其初衷无疑是为共同体成员提供"公共物品"——秩序、安全、服务,以保障共同体成员的生命、(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律评论》期刊2014年04期)

王瑶[5](2014)在《规范办事程序 制约权力滥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王瑶)今年以来,市住建委不断建立健全以保持廉洁为核心的权力监督机制,规范办事程序,制约权力滥用,全力创建廉洁工程。 今年是我市城市建设的关键期,在大力推动项目建设进程的同时,市住建委要求全系统职工真正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转思想(本文来源于《大同日报》期刊2014-09-29)

茅珠芳[6](2013)在《论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约》一文中研究指出重大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行使的核心,是行政权力对社会有限资源的重要配置过程。对重大行政决策而言,程序意味着决策权威的分散化、决策过程的理性化、决策方式的民主化和决策体系的制度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一项能够制约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必须是公民参与的程序、具有公开性的程序、存在反馈机制的程序,并且是参与者存在平等决定权的程序。应以这些要求为核心,构建重大行政决策提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说明理由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本文来源于《江西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3期)

柳五[7](2012)在《用严格的程序制约隐性成本》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所面对的隐性成本,实际上就是一些部门不当使用权力导致企业额外增加的交易成本。而行政权力之所以被错用,在技术层面就是政府行为界限不明,为谋求私利的部门和个人提供了不法行政的空间。这是历史与现实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很长的时间里,中国都是一个自产型国家(本文来源于《东莞日报》期刊2012-05-28)

王唐飞,蒋义红[8](2010)在《撤回起诉的程序制约与被害人权利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撤回起诉是现行公诉制度的重要内容,撤回起诉制度以一种刑事诉讼过滤机制和诉讼程序补救机制,与公诉机制共同彰显诉讼的程序价值和人权保障功能,维护着检察权威和司法形象。①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以撤回起诉代替法院裁判,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浪费了司法资源。由于立法的缺失,司法解(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0年20期)

范文舟[9](2010)在《经济管理行为变更的程序制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经济管理行为在法原理上属于行政行为。经济管理行为的变更就是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行政行为自作出以后,到消灭之前,其内容、形式或依据所发生的变化。这一定义是对我国实定法即各部门法律,尤其是经济法中"变更"的概括和提炼。又因为,行政程序法法典是对各部门法律中程序共性的概括和总结,所以学理上的这一变更概念可作为行政程序法中的一个概念,即法律概念,而不仅仅是个法学概念即学理概念。进而言之,行政程序法中对变更作专门的、相对独立的规定是可行的,而不应该仅仅将其作为废止或撤销的"附带物"。(本文来源于《商场现代化》期刊2010年29期)

崔玉彬[10](2009)在《论公诉事实认定权的程序制约》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诉事实认定权是审查起诉权的重要权能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公诉事实认定权因缺乏制约而容易导致"承办人怎么汇报就怎么定"的局面,造成公权力的滥用。因此,需要从程序上对公诉事实认定权进行外部制约和内部制约。外部制约是指让刑事警察和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介入审查起诉程序,形成具有诉讼构造的审查起诉程序;内部制约是指要求承办人在认定公诉事实时明确说明认定理由。(本文来源于《沧桑》期刊2009年02期)

程序制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所规定的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不能局限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所列情形,也不能简单地以"重罪加重刑"来限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8条在设定技术侦查的标准时出现了方向性错误。技术侦查作为侦查手段之一,应以侦破案件为第一目的。对于其可能导致的权利侵害,不宜通过刑事实体法上的罪刑轻重来制约,而应该用基本法律所赋予的程序性要素进行系统性规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程序制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宏伟.审判程序制约侦查程序的意义[N].人民法院报.2019

[2].储陈城,马世理.网络犯罪技术侦查的全覆盖与程序制约[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

[3].野亦田,高颖.论国家权力的程序制约技术——以美国宪法切入[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4].姜明安.加强程序制约,让公权力腐败不易、不能[J].中国法律评论.2014

[5].王瑶.规范办事程序制约权力滥用[N].大同日报.2014

[6].茅珠芳.论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约[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

[7].柳五.用严格的程序制约隐性成本[N].东莞日报.2012

[8].王唐飞,蒋义红.撤回起诉的程序制约与被害人权利救济[J].人民检察.2010

[9].范文舟.经济管理行为变更的程序制约[J].商场现代化.2010

[10].崔玉彬.论公诉事实认定权的程序制约[J].沧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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