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我国现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基本上反映了基金依法运作、依法披露的特点,对于规范基金的信息披露、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制度仍有不完善,如:披露信息的重要性标准不明确;披露的内容范围上以大、全、细为目标,导致在实践中对于基金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披露不够充分;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时,主动性不足;技术性过强,对一些要害问题避重就轻;基金规模息披露不充分;基金风险信息披露不合理等。针对上述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从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类特殊证券出发,强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特殊性,立足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主要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和特征出发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做了系统、完整的研究与分析。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通过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经济学理论和法理基础分析,主要从信息与宏观市场和市场主体的关系这两个角度出发,分别介绍了有效市场假设不成立和信息不对称作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产生的经济学基础,同时还揭示了投资者权益保障和政府有效监管要求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学意义。第二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和特征,首先,从整体上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体系,以其他国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立法层次为参照,分析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是以《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为核心的四个层次的体系。其次,探讨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特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多样性和复杂性、主体具有特殊性、权利义务具有单向性的特点。这部分从证券投资基金信思披露法律制度的体系和特征出发,指出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特殊性是本文的前提性研究。第三部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这部分内容概括总结了我国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指出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中一些制度不断改进在规范基金信息披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随着基金市场不断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指出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的重要性标准不明确;所规范的信息存在的披露不及时;基金规模息披露不充分;基金风险信息披露不合理;基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全面的问题。第四部分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议,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从两个方面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本身出发建议:第一,明确信息的重要性标准;第二,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第三,规范基金规模信息披露;第四,加强基金风险披露;第五,规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对策。其次,提出了保障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良好运行的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建议:第一,完善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第二,完善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追究机制;第三,加强基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从制度内和制度外进行双重完善。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理论分析的方法、法学解释的方法。在对基本理论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现状及问题的分析上比较国外基金信息披露的先进管理理念并借以分析我国现存的一些问题。本文从经济学角度阐述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并结合国外的有效经验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现存的各种问题,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进行了理性分析。文中主要涉及到了有效市场假说、信息不对称理论、投资者利益保护、有效监管理论。这些理论对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在研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过程中,对现行法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和阐述,包括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等等。此外整篇文章还采用实证分析、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我国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及发展进行了研究。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经济学分析
  • 1、从信息与宏观市场关系的角度——有效市场假设的局限性
  • 2、从信息与市场主体关系的角度——信息不对称
  • (二)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理学基础
  • 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权利保障
  •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基金市场有效监管手段
  • 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体系和特征
  • (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体系
  • (二)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特征
  • 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
  •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 3、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规制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 4、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权利义务具有单向性
  •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
  • (二)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1、信息的重要性标准不明确
  •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时
  • 3、基金规模息披露不充分
  • 4、基金风险信息披露不合理
  • 5、基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全面
  • 四、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 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1、明确信息的重要性标准
  • 2、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 3、规范基金规模信息披露
  • 4、加强基金风险披露
  • 5、规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对策
  • (二) 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 1、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 2、完善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追究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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