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研究 ——基于信用衍生品市场建设的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研究 ——基于信用衍生品市场建设的分析

论文摘要

起源是于20世纪90年代的信用风险交易,是国际活跃银行管理信用风险的一种新方法,它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存量授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具体而言,就是把标的债项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和债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从整体风险中剥离出来、附着在信用衍生品上,单独定价,单独交易,从而实现在不转移债项资产的条件下把债项资产的信用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出去。由于不涉及标的债项资产的转移和管理,以及信用衍生品灵活的风险分担设计,商业银行及各参与主体易于根据各自的风险状况及其风险承受能力来重塑自己的风险敞口,优化各自的风险——收益特征。本文以信用风险交易为研究对象,主要从理论上解释开展信用风险交易的价值所在,分析建立信用风险交易市场的基本条件;并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交易的重要意义,论证我国信用风险交易市场建设的条件、筹建的主体以及市场初期的产品选择,提出建立和完善信用衍生品市场应着力推进的工作。全文分为六章。第1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概述全文的研究思路与逻辑结构,提出研究的具体方法,并就论文未来值得研究的问题进行探讨。第2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的基本理论及实践本章的主题是信用风险交易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相比,其价值何在?问题的回答,主要通过界定清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理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在逻辑,明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难题,系统地梳理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分析信用风险交易的优势所在。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违约或信用等级变动、履约能力变化而导致商业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相对于损失而言,它是一个事前概念。要想避免信用风险转化为损失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就要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并在损失发生前做出适当的安排,即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增量授信的信用风险管理,二是对存量授信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前者,主要通过专家系统筛选(或承担,或规避)、要求抵押与担保、合理要价等来管理;对于后者,则主要通过加强贷后监督、及时采取措施抑制以及在银行体系内外进行分散与转移来管理。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而承担的风险总量要受到资本金的约束。因此,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经营和信用风险管理中,一方面要遵循风险——收益原则,另一方面要考虑资本金约束下的信用风险总量限制。从风险——收益原则出发,由于规模效应、监管信息优势的存在以及客户关系的维护,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会向某些行业、区域、甚至客户的集中;而信贷资产的集中与分散化相比必然增加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总量(通过VaR方法来计量、比较)。对此,商业银行传统的办法主要是采用“授信限额制度”来管理增量授信,对贷款集中度、信用风险总量等进行事前控制。但是,“授信限额制度”必然损害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此外,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还面临在特定领域的“比较优势”与在这些领域赢得、保持这种“比较优势”将导致信用风险更集中、更高的难题(即,“信用悖论”)。传统的增量授信管理对这些无能为力,贷款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存量授信管理方法也由于涉及信贷资产真实转移和客户关系维护难题等而效果不佳。信用风险交易由于不涉及标的资产的转移,比传统的风险转移方法更加灵活、方便。银行可以通过信用衍生品进行灵活的、低成本的、主动的出售(或购入)风险头寸、改变风险敞口规模等来对存量授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从而商业银行既解决了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信用悖论”;又可以在业务扩张和资本约束中平衡1、优化自身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仅如此,信用风险交易还整合了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提高整个金融系统配置风险的效率;将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连接起来,完善信用风险的价格发现机制;为非银行机构、个人参与贷款市场提供了机会,带来了金融市场的整合和效率的提高;从而有利于银行业、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第3章: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交易本章的逻辑主线是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存量授信的信用风险特征及其危害,从信用风险交易对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总量的降低、经济资本的节约等角度论述我国开展信用风险交易的重要意义。本章首先通过对我国的融资结构、整个银行业信贷资产在行业上的分布以及各家上市银行信贷投放在区域上的分布、上市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信贷投放在行业上的分布等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特征;继而通过对债项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计量、单笔信贷资产经济资本的计提分析,证明组合内资产之间的违约相关性影响组合信用风险总量,影响单笔信贷资产经济资本的计提,并通过标普的行业违约相关系数矩阵来类比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间的信用风险交易将降低各自的信用风险总量,实现经济资本的节约。本章研究发现:我国信用风险不仅主要集中在银行业,而且整个银行业的信贷投放也相对集中在某些行业,因而我国银行业存在信用风险转移的要求。在我国银行业信贷投向在行业上集中的同时,由于历史传承、专业优势、地缘优势等的不同,各家银行信贷投放在行业和区域分布上则存在明显差异;考虑到地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限制后,全部商业银行业信贷投放在区域上的差异可能更加明显。从而,各家银行在特定领域的信用风险有一定程度的集中,而彼此之间信用风险集中的领域则存在差异。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用风险交易,卖出标的债项资产的信用风险,降低在特定领域的信用风险集中度;购入自己信贷投放难以进入的某些领域的信用风险,分享这一特定领域的风险收益;从而优化各自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实现资本金的节约。不仅于此,通过信用风险交易,适当的把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转移出银行业,甚至转移出金融体系,实现风险在金融体系的、乃至整个经济部门间的合理分担是一种更优的选择;有利于整个银行业、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而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上的事前控制,事后加强监督管理等存在诸多不足,即便最近各家银行都对风险管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仍然没有改变其被动地、静态地管理信用风险的事实。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信用风险交易市场,为银行业提供管理信用风险的新方法。第4章:信用衍生品的定价条件分析信用衍生品的价格确定是信用风险交易的前提和基础。本章的逻辑主线是从信用衍生品的定价原理、方法出发,分析信用衍生品定价所需要的相关条件和相应的数据依赖。然后结合我国的现实条件,从信用衍生品定价的角度提出我国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所需完善的具体条件和所要清理、储备的基础数据。本章通过对信用衍生品定价原理、方法的分析,发现信用衍生品定价主要围绕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无风险利率等变量来设定模型;并由于各自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无风险利率等的不同假设、不同处理思路而分化为两种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结构化模型和简化模型。继而分析这两类模型使用的前提条件,以及对相关参数的估计方法、所需要的数据支持;最后,分析了复制定价法的基本思路及其使用的条件。本章通过对三类定价模型的对比分析,认为:基于结构化模型的定价方法由于其严格的假设条件和实际估算参数的困难,因而主要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而简化模型和复制定价模型都是我国开发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的基础和重要参照。本章进一步分析认为:简化模型和复制定价模型都需要基准收益率曲线作为定价的基准;复制定价模型还需要有一个相对丰富的市场体系(存在复制信用衍生品报酬的相应资产市场),而且还要求相关市场有效、相关资产被正确定价;简化模型对违约率、违约损失率等参数的估计还需要历史数据的支持,根据参数估计的方法不同,有的依赖于信用评级机构的数据(包含大量的公司多年评级数据和违约数据),有的依赖于金融市场的时间序列数据。由此,本章根据简化模型、复制定价法的运用条件及所需要的数据,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实出发,提出积极发展公司债券、证券化产品及衍生产品,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为信用衍生品定价提供参照;适当扩大短期和长期国债的发行比重,完备期限品种结构,推动市场化利率化进程,促进具有基准作用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生成;立足于商业银行数据储备的情况,建议商业银行着手建设银行客户信用评级转移矩阵和违约损失数据库,储备银行用于对客户评级的信息以及对客户的评级决策、评级模型等基础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其质量要求:具有可比性、完整性等。第5章: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筹建本章的研究主题是如何分析、判断我国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时机是否成熟,市场的筹建由哪些力量来推动,应该着力推进哪些工作?本章通过对国外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背景的分析,认为:银行业动态调整信用风险的要求,全球信用环境的恶化,信用衍生品定价水平的提高,法律文本的标准化所提供的低成本制度框架是信用衍生品产生、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本章通过对发达国家和亚洲新兴市场金融衍生品选择路径的考察发现:各种金融衍生品在国外发达市场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并没有一致的发展轨迹(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顺序);后发国家往往是在充分借鉴已有市场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竞争力等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在考察各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背景、动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衍生品失败的经历,以及我国金融衍生品的新近发展,本章分析归纳了推出金融衍生品基本条件:1、现实的需求,2、宏观经济环境的促进,3、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健全的监管体系支持,4、高度发达的现货市场和成熟理性的市场参与主体等市场微观环境的配合。按照这一分析框架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本章认为:我国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投资者之间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交易需求;从已有的制度,以及制度的设计程序、制度的层次以及自律性举措等,反映我国银行间市场的管理已经日趋成熟,我国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的制度保障基本具备;做市商制度在引导市场理性报价、活跃市场交易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市商的双边报价已成为市场定价的重要参照,市场参与主体日益成熟、理性;《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的签订,加强了行业自律,有利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目前已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Shibor线,初步发挥了基准利率作用。由此得出结论:现阶段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时机基本成熟,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的条件以及作为筹建的主体应该努力推进的工作。此外,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改革还未解决的问题,从金融制度变迁带给国家的间接利益及变迁失败带来损失的角度分析,本章认为建立信用衍生品市场符合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因而中央政府是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筹建的主体;并就进一步完善“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的条件,提出筹建的主体应该努力推进的工作。第6章:我国信用衍生品的选择与设计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似乎成了一个信用衍生品管理信用风险的反面例证。通过对次贷危机的演变,信用衍生品进入次贷危机链条的背景,以及债务抵押债券(CDO)对信用风险的放大机理等的分析,本章认为:“次贷危机”中信用衍生品一方面确实起到了隔离银行体系风险的作用,将原本集中于银行体系内的信用风险分散给了许多二级市场投资者;另一方面,信用衍生品在整个“次贷危机”中,也起到放大器、助推器、加速器的作用,将实体经济的危机放大到信用衍生品市场、推广到全球金融市场,并加速了危机的蔓延。但是,信用衍生品的负面作用主要源于4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金融机构自身机制的不成熟,对信用衍生品进行过度投机;第二,债务抵押债券(CDO)设计上的灵活多变导致信用产品的过渡衍生;第三,信用评级机构对信用衍生品风险的低估,误导投资者;第四,监管机构对信用衍生品监管不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因此,尽管信用衍生品确实在“次贷危机”中扮演了放大、传递风险的角色,但这不是信用衍生品的天然属性。如果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监管得当,参与主体审慎参与,信用衍生品的选择与设计合理,相关评级服务等完善,那么信用衍生品交易就能够成为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理财产品(主要是信用联系票据)的分析,提出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初始阶段主要以信用违约互换(CDS)、信用联系票据(CLN)为主;并根据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的推荐文本,分析信用衍生品设计中主要涉及的要素,应注意的关键点等。本文的创新:1.本文在数理证明资产组合多元化将降低组合信用风险总量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各家上市银行信贷投放在区域上的分布、上市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信贷投放在行业上的分布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我国银行业信贷投向在行业上集中的同时,也存在行业与区域分布上的明显差异,因而我国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信用风险交易的现实需求;并得出开展信用风险交易将降低各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总量、节约经济资本的结论。2.首次从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的原理、方法出发,系统分析了基于结构化模型、基于简化模型的信用衍生品定价方法及复制定价法等运用的条件、所依赖的数据及其数据的来源、数据的质量要求等。在此基础上,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实出发,提出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真正具有基准作用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生成等完善债券市场的建议;立足于我国外部评级机构刚刚起步,积累的数据比较有限的现实,提出商业银行建立信用衍生品定价所必须的数据信息数据库的具体内容与质量要求。3.本文通过对发达国家、亚洲新兴市场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历程的考察,分析归纳了两个结论,一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顺序,后发国家主要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竞争力等跨越式地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二是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有其共同的基本条件,即:要有现实需求、要有宏观经济环境的促进、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健全的监管体系支持、需要高度发达的现货市场和成熟理性的市场参与主体等市场微观环境的配合。并据此对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我国现阶段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时机基本成熟。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本文研究的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逻辑结构
  • 1.4 研究方法与理论工具
  • 1.5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的基本理论及实践
  • 2.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一般分析
  • 2.1.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
  • 2.1.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在逻辑
  • 2.1.3 单一资产信用风险管理与资产组合信用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
  • 2.1.4 商业银行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及其评述
  • 2.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难题与信用风险交易
  • 2.2.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集中及其危害
  • 2.2.2 商业银行防范信用风险集中的方法及其不足
  • 2.2.3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
  • 2.3 信用风险交易的载体——信用衍生品
  • 2.3.1 信用衍生品的定义及其本质
  • 2.3.2 信用衍生品的分类
  • 2.4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的宏观效应分析
  • 2.4.1 风险的分担
  • 2.4.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的宏观效应分析
  • 2.5 国外信用衍生品交易的实践
  • 3.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交易
  • 3.1 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其危害
  • 3.1.1 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信用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
  • 3.1.2 银行体系的信贷资产相对集中,存在明显的结构问题
  • 3.1.3 各银行之间信贷投向的分化
  • 3.2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被动性及其缺陷
  • 3.2.1 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用风险的传统策略
  • 3.2.2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改革
  • 3.2.3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被动性及其缺陷
  • 3.3 信用风险交易: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用风险的新选择
  • 3.3.1 信用风险交易可以降低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总量
  • 3.3.2 信用风险交易可以节约商业银行的经济资本
  • 3.3.3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交易所涉及的几个关键问题
  • 4. 信用衍生品的定价条件分析
  • 4.1 信用衍生品定价的基本原理、方法
  • 4.1.1 影响信用衍生品价格的基本因素
  • 4.1.2 信用衍生品定价的基本思路
  • 4.1.3 第一类信用衍生品定价
  • 4.1.4 第二类信用衍生品定价
  • 4.1.5 信用衍生品的复制定价法
  • 4.2 信用衍生品定价的条件及数据依赖分析
  • 4.2.1 计量违约率所要求的条件和数据储备
  • 4.2.2 计量违约损失率所要求的条件和数据储备
  • 4.2.3 无风险利率的拟合与复制定价法
  • 4.3 我国信用衍生品定价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条件的完善
  • 4.3.1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 4.3.2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
  • 5. 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筹建
  • 5.1 我国开展信用衍生品交易的条件分析
  • 5.1.1 国外信用衍生品市场兴起的背景分析
  • 5.1.2 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的路径选择
  • 5.1.3 我国上世纪90 年代初的金融衍生品试点与新近的发展
  • 5.1.4 推出金融衍生品的条件——基于历史经验教训的分析
  • 5.1.5 我国现阶段推出信用衍生品交易分析
  • 5.2 我国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筹建的主体分析
  • 5.2.1 金融制度变迁与国家角色
  • 5.2.2 国家是推动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建设的主要力量——基于我国银行业改革困境的分析
  • 5.3 筹建我国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应着力推进的工作
  • 6. 我国信用衍生品的选择与设计——基于“次贷危机”的分析
  • 6.1 “次贷危机中”的信用衍生品
  • 6.1.1 “次贷危机”的演变
  • 6.1.2 “次贷危机”中的信用衍生品
  • 6.2 我国信用衍生品的探索
  • 6.3 我国信用衍生品的选择与设计
  • 6.3.1 我国信用衍生品的选择
  • 6.3.2 我国信用衍生品的设计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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