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及其相关问题

中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及其相关问题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浦东新区201306)

摘要: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这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代,我国打开了改革开放的大门,国内的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并且大量的外国企业涌入国内市场,多种因素促成了国内用工需求的增长。这时就出现了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即劳务派遣,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订立用人合同,将企业需要的劳动者直接派到该企业工作。这种新型的人才利用方式实现了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使人才的利用方式变得更加灵活。以下文章将从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劳务派遣制度的功能,以及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劳务派遣;功能价值;问题

一、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

由于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用工方式的灵活多样,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他们可以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趋利避害,自主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及经营方式,这是我国劳务派遣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前提。同时,劳务派遣也反向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的用工情况而言,国内一线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以及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根据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信息,2007年通过复审的劳务派遣企业有468家,从工会系统调查到的数据显示,北京共有劳务派遣企业1537家,根据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上海人才中介行业派遣业务增长率平均为30%左右,最高达到100%,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有21万之多。

二、我国劳务派遣的功能价值

具体来说我国劳务派遣的价值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正是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大量国有企业员工下岗失业,劳动力市场上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如何解决剩余的劳动力再就业是国家急需解决的问题。逢此时机,劳务派遣的优势被展现的淋漓尽致,由于劳务派遣有着深厚的劳动力市场基础,对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它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大量劳动力的工作问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有利于满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需求。在许多时候,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不需要雇佣长期的员工专门从事,因为各种活动并不是很多,用到的地方较少,如果企业聘请一位长期员工从事相关工作,不仅会造成人才的浪费,还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这一积极意义在我国近几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中心已经有所体现。众所周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推动十分艰难,将一些非核心的,临时性的用工采取劳动派遣方法,不失为一种节约财政成本的有益尝试。

(三)、有利于满足临时就业需求。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一些劳动者不愿意从事长期固定工作,希望拥有更多个人的自由时间,但是同时又出于生活需要赚取工作报酬,所以选择劳务派遣的工作方式就有利于其实现自己的工作要求。此外,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就业形势严峻,许多年轻人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所以选择劳务派遣的工作方式也不失为一种过渡的手段。

(四)、有效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劳务派遣打破了传统的人才国家所有,单位所有制,将用人与管人,养人分离开来,使人才流动更为灵活,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劳务派遣机构拥有丰富的人才储备,通过引导人才产权的流动和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利用率,能够最大化地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机构。

(五)、为社会富余人才提供流转渠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人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要进行重新配置,因此就产生了一批富余人员,而劳务派遣是一个人才产权分离,流转的过程,能很好地解决分流,下岗人才的就业问题。除了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合作的形式,还可以由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派遣合作,为富余人才提供流转渠道。

三、我国劳务派遣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的劳动法已经对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法律规定,但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规避劳动法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纷纷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这也使我国的劳务派遣市场进入了急剧膨胀的时期,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迅速增加,与此同时,伴随的是一些不法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法经营,非法用工,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从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的实际情形来看,我国的劳务派遣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无序。《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我国的劳务派遣市场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但是在这一繁荣景象的背后,隐藏的是劳务派遣行业发展的无序。由于劳务派遣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以及监管不力,导致劳务派遣行业的无序发展,这种情况下,有许多不法劳务派遣单位通过收取管理费用的方式招揽业务,以致目前市场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混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劳务派遣市场秩序。另外,很多用工单位为了逃避劳动法的相关责任,采取逆向劳务派遣,自派遣等方式转移用工风险,并且对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不同酬的薪酬分配方案,严重侵害了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很多企业为了规避同工同酬待遇的规定,将管理岗位以外的较低级岗位的工作由被劳务派遣劳动者承担,以此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判断派遣员工的岗位是否与该单位员工的相同,应该考虑岗位工作的内容,性质还有质量。”因此,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质量如果和该单位的普通员工无异,那么他们就应该享受和企业普通员工一样的待遇,要求企业落实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

(二)、劳动者权益难以保障,劳动纠纷激增。就我国整体的劳动者权益保障状况来看,制度法规虽然有很多,但是在实践中却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没有得到保障。一方面是因为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劳务派遣市场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完整,政府监管根本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很多情况下被一些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用工单位利用,他们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将用工风险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逃避承担法律责任。

(三)、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便出现了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但对于劳务派遣的统一法律规制,直至2007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才有的,在此之前,有关于劳动者保护的规定基本散落在各个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截至目前,涉及劳务派遣的中央层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等。这些规定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程序,经营范围以及被派遣员工的劳动保障做了相应规定。但是大部分的规定是零散的,宽泛的,原则性的,以致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较大偏差。

虽然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面临许多问题,但是我相信这些问题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被不断改变。劳动者的权益也会不断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我国的劳动立法水平也会不断提升,由此,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将会得到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全兴,杨浩,试论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兼评2012年《劳动法修正案》.苏州大学学报.2013.(3).62.

作者简介:张月娇(1992.09-),女,研究生,上海海事大学。

标签:;  ;  ;  

中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及其相关问题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