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重构

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重构

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河南省濮阳市457000

摘要:“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是在“十三五”期间提出,主要是基于三规并重的基础上,强化与其他规划之间的补充。在实际的“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开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从“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开展现状,阐述了“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构途径,最后总结了全文。

关键词:“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开展现状

前言

依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在空间规划上协调性不强,进而难以实现其综合性,导致大量的空间资源浪费。基于这类情况下,我国在“十三五”会议期间,提出了“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战略布局,旨在提升我国空间规划上的综合性,更好的推动国家改革事业的发展。

一、“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开展现状

结合相关资料,通过深入分析能够发现我国在空间规划上主要呈网络状分布,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为,第一,各个区域的规划是按照省、市层面进行区域衔接,政府部门采取的也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进而导致在部分地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的实施中,会受到上级部门的干扰。第二,区域性规划工作,是需要各级政府相互协作,共同开展,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政策缺乏规范性,使得工作开展中存在“多规并形”的现象,使得区域性规划不断扩展深度与面积,进而导致网络状现象存在。

国家、省级层面上的空间较大,在其中各类规划的矛盾没有得到凸显,但在市级层面,在同一个空间内存在着不同的规划,导致在工作开展与实施中矛盾并存。最为重要的是难以掌控规划内容,管控职责不清晰,审批环节复杂等,其中的部分行政规划之间相互制约,使得各类矛盾并发,进而地方政府难以有效开展各项工作,这也是导致土地资源闲置、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因素,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城市管理缺乏系统,城乡建设不合理等,难以落实国家的“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政策。

目前,大部分城市已经开展了“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重点集中在城市经济、环境的发展规划,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开展。目前的“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主要包括:(1)综合规划。汇总各个专项规划,使其成为一个综合规划体,在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开展生态保护、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衔接等。(2)两规合一。在国民经济目标、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开展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将其合二为一。(3)三规合一。集中协调上述的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作出协同平台,加大各个规划内矛盾的协调力度。

二、“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建途径

在多元化时代背景下,只有重新构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才能够从顶层设计出发,逐步构建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进而全面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确保国家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其构建途径如下:

(一)纵向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重建工作中,要先在满足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结合城市经济情况、土地规划现状,编制符合城市需求、具体情况的空间综合规划体系。基于整体规划的指导下,逐步统一各个规划,以此确保“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似,在未来的某个阶段内,会基于国家经济、社会、是文化等方面,提出与空间战略发展一直的发展目标。第二,在开展空间规划时,需要严格遵循各项原则,确保各项规划制度的全面落实,在相关法律体系的支持下,为省域规划体用理论依据。

在省域层面的土地空间规划中,主要是针对省行政区开展国土规划,在具体工作中需要站在全局发展角度上,结合规划编制依据,因地制宜,基于区域内经济、人文、风俗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发展战略。地方空间规划,要严格遵循省域规划依据,强化城镇空间布局安排,城乡功能规划布局等。乡级以下的空间发展规划,需要以居民的生活习惯为依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加大脱贫力度,进而实现城乡的协同发展。

(二)横向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

由于空间句层级不同,因此其中的固话内容也存在一些小差别。全国范围内的国土空间布局规划内容较为复杂,包括经济目标、社会文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针对跨省、跨区域的空间战略布局与土地空间规划中,必须要结合区域内的土地特征,深入分析上级的规划任务,进行仔细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地区性土地空间战略布局。在其空间规划中还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城乡空间等,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地表空间内容中。同时编制部门还需要结合时间情况,开展专业规划,并将其纳入到空间规划体系内,以此确保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性。

(三)制定配套机制完善法律法规

除了以上两种规划布局之外,国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行政结构的改革,确保各级政府职责的清晰。促使各级的土地管控部门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与服务范围。不仅如此,国家还需要整合各级行政机构,建立一个专门的空间布局规划部门,主要负责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土地资源布局管控等工作,强化对地级区域土地使用的管理与干预,转变传统审批方式,适当放权。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确保各级政府职责的清晰透明。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就“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我国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发展期限,国家要强化试点城市应用经验、现状的总结与分析,并借鉴国外城市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上的构建经验,以此全面推动我国“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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