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音乐创作民族化刍议

群众音乐创作民族化刍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群众艺术馆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音乐是人类创造的一种声音艺术,它既是人类社会中最早出现的一种艺术形式,又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喜爱的艺术种类之一。与各种艺术门类相比,音乐是最具有群众性的一种,正如革命导师恩格斯所说:“在一切艺术中,只有音乐才能产生与广大群众的合作,同时在表达力量上,音乐也是优胜者。”

声乐和器乐各占音乐的半壁江山,声乐既是人类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一个人从胎儿时的胎教歌到婴儿时期的摇篮曲,再到儿童时期的儿歌、少年时期的少年歌曲、青年时期的青春歌曲、校园歌曲以及结婚时的新婚歌、哭嫁歌,生日时的生日歌,最后到辞世时的挽歌……几乎每时每刻都与声乐艺术紧紧相伴。

因此,声乐演唱是群众文化中的一项十分广泛的活动。而群众声乐艺术的民族化问题,又是群众音乐艺术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艺术命题。本文就对发表若干浅见,以引起群众声乐活动参与者、组织者、辅导者的共同关注。

一、民族唱法的民族化

民族唱法的民族化,是天经地义,勿庸置疑的。

民族唱法是一个内涵广泛的大概念,它包括我国戏曲、曲艺、民歌和带有这三种风格的创作歌曲的演唱艺术。

民族唱法的特点是嗓音运用质朴、自然,音色明亮,发音部位靠前,情感表达直接、亲切、真挚。共鸣腔调节较小,声波在硬腭及口腔前上部振动较多。排气量也较小,讲究“气沉丹田”,呼吸部位较深,歌声比较灵巧、秀丽纤细、高亢。

民族唱法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几千年来,我国各民族创造出丰富多彩、情趣盎然、风格各异、优秀动人的各类民歌,各种戏曲和曲艺,它们都是我国民族音乐大厦的基石。因此,民族唱法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也是群众声乐活动的主流。民族唱法在发声生理上,运用真声演唱的所谓“自然大本嗓”,其歌声与民族语言结合紧密,具有很强的说唱性特点。

当然,民族唱法的民族化,并不是封闭的、保守的,而是开放的、革新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民族唱法在坚持民族语言、民族风格、民族气派的前提下,大胆吸收了美声唱法的精华,讲究发声手法的科学性,特别是在高声区的发声方法上大胆尝试,取得了突破性的新成就,以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的演唱艺术,自立于世界声乐艺术之林。

二、美声唱法的民族化

美声唱法是指18世纪至19世纪初产生于意大利的西洋声乐唱法,又称作“欧洲歌剧唱法”。其特点是音色优美,发音自如,音与音的连接平滑匀净,花腔装饰,乐句流畅灵活。共鸣腔调节较大,发音部位靠后。歌声颤音幅度较大排气量也较大,气息控制自如。

作为西洋声乐,我国的美声唱法面临着一个民族化的重要而又迫切的课题。即把民族精神、民族意趣、民族特点融于美声唱法之中,克服西洋美声单纯追求声音效果,炫耀技巧的程式化倾向,创造出属于中国的“民族美声”,或曰美声唱法的“中国学派”。在这方面,是获得了显著的成功的。例如美声歌唱有杨洪基、殷秀梅、关牧村等人演唱的曲目,无论是题材还是主题,也无论是风格还是韵味,都堪称是“民族美声”的佼佼者。群众音乐活动中的美声唱法,当然要向这些歌唱家学习。

三、通俗唱法的民族化

通俗唱法也是“洋品种”,它是19世纪后期产生于美国新奥尔良的流行音乐。改革开放以后传入我国,立刻受到广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

通俗唱法的演唱特点是嗓音自然、质朴,不过多雕凿,常借助话筒。语言简洁、亲切,情感真实、细腻。演唱形式活泼欢快,节奏鲜明,载歌载舞,动感性强。

同样,我国的通俗唱法从歌曲创作到演出,都走出一条成功的民族化之路。例如《中国功夫》、《霸王别姬》、《前门情思大碗茶》、《青藏高原》等通俗歌曲,都堪称“民族通俗”歌曲。而京剧演员屠洪刚、孙丽英,评剧演员于文华,越剧演员白雪,黄梅戏演员吴琼,豫剧演员李娜,湖南花鼓戏演员李谷一等通俗歌星,更使中国的通俗唱法融进了强劲的民族风味。群众声乐活动中的通俗唱法,也自然要以此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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