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期限论文-吴劲松,胡立云

时效期限论文-吴劲松,胡立云

导读:本文包含了时效期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制措施,追诉期,死刑案件,侦查人员,无期徒刑,犯罪事实,法定最高刑,追诉时效,剥夺政治权利

时效期限论文文献综述

吴劲松,胡立云[1](2018)在《如何高效办理核准追诉案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提示 近年来,一大批社会影响大、时间跨度长的积案在侦查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逐步被揭开真相。这其中,尽管有的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但依法仍要追诉,只是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然而,这些陈年积案时间跨度较长,且办理核准追诉程序复杂,证据要求严格(本文来源于《人民公安报》期刊2018-07-23)

程浩[2](2018)在《保险公司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出具定损通知可否视为同意履行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09年11月,A单位职工张某驾驶A单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B单位职工李某驾驶的B单位车辆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B单位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第叁者责任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内,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7-12)

赵剑,罗成,刘晓亮[3](2018)在《论终止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司法裁判实质解读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经过审理有两种结果:一是宣告无罪,二是终止审理。对于终止审理的情形,在事实上已经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但却没有做出明确结论,也没有赋予被告人上诉权。因此,对终止审理制度进行重构并赋予被告人上诉权,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云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张铁韬[4](2018)在《我国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计算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犯罪类型、责任基础、刑罚根据和刑罚适用等问题上存在明显差异,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不能直接参照单位责任人员的刑期确定。在单位犯罪中,自然人与单位是特殊的共同犯罪类型,对单位和单位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罪行分别确定追诉时效。对"单罚制"单位犯罪无需追诉犯罪单位;对不纯正的"双罚制"单位犯罪,比照自然人刑期确定追诉时效;对纯正的"双罚制"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5年。(本文来源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刘艳[5](2017)在《适用追诉时效期限应注意叁个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是指经过一定的期限,不再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追诉时效期限是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是对公民权利的刑法保障。但是,笔者认为,在适用追诉时效期限的刑事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叁个问题。一是我国刑法对"不受追诉期(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7年11期)

范红建,陈万儒[6](2012)在《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对《刑法修正案(八)》所增设的危险驾驶罪的研究,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主要针对该罪的正当性基础、入罪标准、罪过形式及其与相邻犯罪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忽视了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问题。(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2年03期)

郑东[7](2012)在《应自立案之日停止计算追诉时效期限》一文中研究指出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无权再行追诉。我国刑法关于时效制度规定在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中。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同犯罪的时(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2-01-20)

王成祥,邓伟艳[8](2009)在《追诉时效期限制度与法定刑设置协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设置的法定刑幅度跨度大,呈现出多样性及相互之间差距大的特点;而追诉时效期限制度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只确立了4个档次且刑法并未设立单位犯罪主体的追诉时效,两者的设置极不协调,这给追诉犯罪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解决这一难题,建议细化罪名的法定刑幅度,保持各罪名法定刑幅度的相对一致性,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追诉时效期限制度。(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09年08期)

李和仁,于志刚,韩轶,刘福谦,孙永生[9](2008)在《未被列为立案对象是否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追诉时效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刑法中确立的基本制度,目前来看,我国刑法确立并实行这项制度的总体效果是值得肯定的,但一些相关规定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共同犯罪中追诉时效的适用、不受追诉时效期限限制的条件等,在理解适用上存在较大的争议。近日,本刊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典型案例,对追诉时效的有关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08年23期)

施为飞[10](2008)在《申请仲裁时效期限由两月延至一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2008年广大劳动者利好不断!新年的第一天《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而在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叁次会议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省劳动和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六类劳(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08-01-03)

时效期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案情】2009年11月,A单位职工张某驾驶A单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B单位职工李某驾驶的B单位车辆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B单位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第叁者责任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内,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时效期限论文参考文献

[1].吴劲松,胡立云.如何高效办理核准追诉案件[N].人民公安报.2018

[2].程浩.保险公司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出具定损通知可否视为同意履行义务[N].人民法院报.2018

[3].赵剑,罗成,刘晓亮.论终止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司法裁判实质解读为视角[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

[4].张铁韬.我国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计算机制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5].刘艳.适用追诉时效期限应注意叁个问题[J].人民检察.2017

[6].范红建,陈万儒.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期限[J].人民检察.2012

[7].郑东.应自立案之日停止计算追诉时效期限[N].检察日报.2012

[8].王成祥,邓伟艳.追诉时效期限制度与法定刑设置协调研究[J].前沿.2009

[9].李和仁,于志刚,韩轶,刘福谦,孙永生.未被列为立案对象是否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J].人民检察.2008

[10].施为飞.申请仲裁时效期限由两月延至一年[N].江苏法制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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