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研究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研究

论文摘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养老保障制度作为各国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由于政府需要承担的养老负担日益增加,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无法承受,各个国家都在积极思考如何在现有经济基础上设计符合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障制度,协调国民养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和改革上。大部分国家采取了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三支柱养老保障模式倡导国家、企业与个人三方面养老责任的协调,养老保障不再是由国家单方面提供。国家只负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国民的基本养老生活,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企业从企业福利制度上对员工的养老保障提供补充,承担部分的社会责任;个人明确自我养老保障的意识,通过个人储蓄、个人养老保险等方式分担养老保障责任。其中,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是各国政府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市场化运营的企业年金将是保证企业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不降低,让员工得以安度晚年的重要方式,是员工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通常以两个占比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8.87%。’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实现高速增长,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医疗水平和就医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平均寿命较以前有了大幅的提高,而出生率却不断下降,人口出现老龄化是必然的,但“银色浪潮”正在给社会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带来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考验着政府规划养老的能力。在我国,由国家强制推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仅仅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养老需求,提供非常有限的基本养老保障,而人们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养老保障的需求并不足以满足。近年来国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解决员工退休前后收入落差较大的问题,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保障生活质量,解除员工养老的后顾之忧。企业年金制度是员工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通过企业年金制度,员工的养老风险得以分散,员工的退休收入得到补充,员工养老的责任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来承担。企业年金也是一种提高员工福利的薪酬计划,具有普惠制的特点,可以更大范围的使员工受惠,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也有利于为公司吸引人才,是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保障,被称为员工福利的“金手铐”。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是大势所趋,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发展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对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共五章内容,从企业年金基本概念的界定入手,对企业年金的特点,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进行了介绍,然后重点研究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的制度安排。我国采用信托模式对企业年金进行管理,这意味着企业年金受托人处于非常重要的核心地位,而合理的受托管理模式是企业年金基金得以良好运作的基础。受托人是本文展开研究的核心,各种企业年金管理模式都是围绕受托人展开,从企业年金不同的受托管理模式入手,立足于受托人,比较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律制度框架下可能出现的理事会受托模式和法人受托模式,探讨了不同受托管理模式的特点,并提出了应引导企业选择以法人受托为主的管理模式,以及完善我国法人受托制度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章:企业年金概述。本章对与企业年金进行了基本的介绍,界定了有关企业年金的核心概念,对我国现行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进行了阐述,并从八个方面阐述了企业年金自身的特点。第二章: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的一般分析。本章以受托人的特点入手,以受托人为出发点,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分为理事会受托模式和法人受托模式两类,并对这两种不同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进行了详细论述,分析说明了不同模式的组合,说明了各模式的特点,并从法律地位、治理结构、赔偿能力、专业性、成本及规模效应、监管等方面比较了理事会受托模式和法人受托模式的区别。第三章: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本章对我国目前受托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目前,信托模式在我国还不够深入人心,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很多企业仍然热衷于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这些都是现有管理模式下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本章对国际上不同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管理模式进行了介绍和分析,通过分析智利、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香港等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年金政策、实施方法、模式选择,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的经验,得出了对我国企业年金进一步发展的启发,提出了国际经验对我国企业年金管理模式的启不。第五章: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模式选择及其对策建议。目前,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仍然热衷于采用理事会模式进行企业年金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模式的弊端日渐显现,法人受托模式成为企业年金管理的主流趋势。本文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基于法人受托模式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更加具有专业化优势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监管更加严格,能够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务等优势,提出法人受托模式实际行为能力强于理事会受托模式,更能胜任受托人的角色,突显受托人的核心地位,明确了企业年金受托人的重要性,提出了法人受托模式是更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制度给出对策建议,提出了选择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推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使中小企业能更广泛的参与企业年金,完善法人受托人企业年金治理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手段,以期我国的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时期,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都不健全,不管是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还是参与市场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都是在尝试、探索中前进,在这个过程中,很多问题突显出来。尽管从我国的政策制度的规定来看,理事会和法人受托模式都是符合我国制度规定的受托管理模式,但在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初期,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一些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喜欢选择理事会模式来管理企业年金,理事会模式一度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选择法人受托模式的企业相对较少。然而,企业年金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尤其是经过了企业年金基金实际运营后,理事会和法人受托两种受托管理模式的优劣日渐显现,在法律地位、治理结构、赔偿能力、专业性、成本及规模效应、监管等方面,法人受托模式都显示出了自身的优势。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尝试以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为核心,分析我国企业年金两种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在借鉴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管理运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应选择法人受托模式进行运营管理的构想,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的相关建议,提出应该选择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养老保险公司的业务专业性推动和规范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发展;推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以促进中小企业对企业年金的参与热情;完善法人受托人企业年金治理机制以及完善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及调控手段,从法规制度、治理结构上完善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3 研究方法
  • 0.4 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 0.5 创新与不足
  • 1. 企业年金概述
  • 1.1 企业年金的定义
  • 1.2 企业年金的特点
  • 1.3 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 2.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的一般分析
  • 2.1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的特点和分类
  • 2.1.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的特点
  • 2.1.2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分类
  • 2.2 企业年金受托模式分析:理事会模式
  • 2.2.1 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模式介绍
  • 2.2.2 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模式的特征分析
  • 2.3 企业年金受托模式分析:法人受托模式
  • 2.3.1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介绍
  • 2.3.2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的特征分析
  • 2.4 理事会受托模式与法人受托模式的区别
  • 3.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 3.1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现状
  • 3.2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 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4.1 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介绍
  • 4.1.1 智利养老金制度
  • 4.1.2 美国“401 K”计划
  • 4.1.3 澳大利亚企业年金制度
  • 4.1.4 日本企业年金制度
  • 4.1.5 香港强积金制度
  • 4.2 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5.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模式选择及其对策建议
  • 5.1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模式选择:法人受托模式
  • 5.2 完善法人受托人制度的对策建议
  • 5.2.1 选择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
  • 5.2.2 推动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发展
  • 5.2.3 健全法人受托机构企业年金治理机制
  • 5.2.4 完善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手段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 [1].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差异及原因分析[J]. 债券 2020(04)
    • [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及其制度设计[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9(06)
    •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诉讼地位研究[J]. 证券法苑 2015(01)
    • [4].盖集装箱房,他们只用了47天![J]. 中国远洋海运 2020(11)
    • [5].资产管理业务中受托管理人义务的界定与法律构造[J]. 政法论丛 2019(02)
    • [6].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问题研究[J]. 中国证券期货 2013(04)
    • [7].基于持有人利益保护的公司债受托管理制度初探[J]. 经济研究参考 2008(20)
    • [8].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J]. 西南金融 2018(12)
    • [9].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原告资格研究——困境及解决之道[J]. 证券法苑 2016(01)
    • [10].岳阳林纸受托管理沅江纸业消除同业竞争[J]. 中华纸业 2014(03)
    • [11].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 债券 2020(08)
    • [12].我国交易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制度探析[J]. 债券 2017(05)
    • [13].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J]. 甘肃科技纵横 2020(10)
    • [14].国寿养老受托管理资产率先突破千亿[J]. 经济 2014(02)
    • [15].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理念和实践(下)[J]. 上海保险 2010(12)
    • [16].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厘定与法律构造[J]. 南方金融 2020(07)
    • [17].我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及制度完善[J].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 2019(05)
    • [18].工行着力提升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能力[J]. 领导文萃 2014(20)
    • [19].债券违约纠纷中适格原告的判定[J]. 债券 2020(02)
    • [20].华泰资产 坚守创新基因[J]. 英才 2020(Z3)
    • [21].资产证券化热点难点问题解析[J]. 债券 2018(11)
    • [2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困境的根源与法理探寻[J]. 私法 2018(01)
    • [23].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理念和实践(上)[J]. 上海保险 2010(11)
    •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国际实践——基于英美法视角[J]. 北京金融评论 2018(03)
    • [25].可转换债信托主体研究[J]. 商业时代 2010(16)
    • [26].经验分享: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中的危机处理和追偿机制[J]. 山东劳动保障 2009(08)
    • [27].国际[J]. 新会计 2018(05)
    • [28].理解和把握《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十四条主线[J]. 金融市场研究 2020(07)
    • [29].流沙在握[J]. 人力资源 2015(18)
    • [30].国有企业受托管理创投引导发展资金的对策[J]. 江南论坛 2011(02)

    标签:;  ;  ;  ;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