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训练装备军民融合保障模式初探

复杂训练装备军民融合保障模式初探

(海军驻昆明七五〇试验场军事代表室,云南,昆明,650051)

摘要:阐述了复杂训练装备的特殊性及其现有保障模式存在的问题,就复杂训练装备提出了两种新的军地联合保障模式,并与现有保障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复杂训练装备;军民融合

1引言

众所周知,军队的装备保障能力是军队战斗力的前提和基础。二战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军队的作战模式逐步从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变[1-2]。但无论是机械化作战模式,还是信息化作战模式,世界各国军队都面临如何高效有序开展装备保障的问题。军队训练期间,除了要保障主战装备外,同时还要保障技术含量高、系统及结构复杂的训练装备,军队保障压力较大。

2装备保障历史回顾

依靠科技发展的带动,装备的技术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仅靠军队自身的装备保障能力越来越难满足高科技含量、复杂性装备的保障需求。在这种情形下,军民融合装备保障的模式应用而生。世界各军事强国除了强化军队自身装备保障能力外,还积极运用民间资源实施装备保障[3-4]。

美国不断加强装备承包商保障的比重,广泛运用承包商进行装备保障;英国推行“全系统、全寿命”装备保障管理体系;日本采取军民合作方式,让本国的公司参与装备的研制和生产;德国战后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均由合同承包商、普通科研院校承担。

从毛泽东时代开始,我党我军领导人一直都有“寓军于民”的思想。十八大报告更加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目前,我军也正在开展军民融合装备保障体系,合同商(主要指地方军工单位及军械修理厂)已全面参加装备科研、生产及保障。

3复杂训练装备的特殊性

军队战斗力的形成离不开贴近实战的训练。复杂训练装备不同于主战武器装备,是一类特殊的军用装备。复杂训练装备不参加实战,但在军队模拟实战的演练(训练)和提升军队战斗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复杂训练装备在军队演练(训练)中被频繁使用,且具有不亚于主战武器装备的多种功能和复杂技术,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训练器材(如枪炮训练模拟器材等)。为了配合一次军队演练(训练),部队保障人员既要保障主战武器装备,还要保障复杂训练装备,使部队在非主战武器装备的保障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其他资源,而且现场保障难度很大。

4现有保障模式存在的问题

军队复杂训练装备现有保障模式为:既加强军队自身的装备保障能力,又依靠合同商对军队复杂训练装备的保障力量,即军民融合装备保障。

现有军队高端训练装备保障模式存在几方面的问题:

(1)军方主管部门按一定的维修预算支付合同商本年度保障经费,由于预算经费非常有限,因此,合同商难以进行长期、靠前的保障,只能在出现技术问题且部队保障人员解决不了时才到现场处理。这种保障留给合同商的时间非常有限,且由于出发时无法充分考虑携带备件(部队虽有备品备件,但往往种类和数量较少),因而现场保障难度很大,很可能无法按时按要求完成而影响整个演练。(2)军队复杂训练装备不是主战武器装备,一般装备量少,调试设备更少(每个保障基地仅有一套),又要求每次演练前全部处于堪用状态,紧急情况下,连对应的功能置换件都没有贮存,因而再度增加了保障难度。

(3)军队并非每次演练都通知合同商参加,合同商对训练装备的技术状态无法完全掌握,待通知参加保障时,往往准备不是很充分,保障效率低下,保障反应和部署慢。

(4)军队在非主战武器装备的保障上同样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及其他资源。

5两种新保障模式探索

鉴于军队高端训练装备的重要性、特殊性及目前保障模式下存在的问题,探索并提出两种新保障模式。

第一种模式:合同商人员服务保障模式。军队采购复杂训练装备和调试设备,并完成阵地相关配套保障能力建设(工房、作业条件等),但军队复杂训练装备的保障由合同商完成。军队可以将人力、物力集中投入到主战武器装备的学习和保障中。当需要演练时,合同商保障人员提前到达现场并负责保障。演练时,合同商保障人员全程参与。演练结束后,合同商保障人员维护或维修军队复杂训练装备,记录装备相关信息,军队复杂训练装备技术状态完好后,合同商保障人员返厂。合同商保障人员的整个保障过程由军队派人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军队与合同商之间按保障次数及维修经费进行年度结算。缺点是:若使用过程中军队复杂训练装备出现异常损毁,双方责任较难界定。

第二种模式:合同商人员设备租赁服务保障模式。军队仅负责复杂训练装备的阵地保障能力建设。军队复杂训练装备、调试设备及保障服务全部由合同商提供,军队属租用合同商的设备及服务。当需要演练时,合同商提前将军队复杂训练装备、调试设备运往军队。军队复杂训练装备在阵地准备完毕后交付军队使用,合同商保障人员全程参与演练。完成演练后,由合同商运回。军队与合同商之间按军队复杂训练装备的租用数量及次数进行结算。缺点是:若使用过程中军队训练装备出现异常损毁,双方责任较难界定;复杂训练装备不属于军队,存在军队不参与质量监督的问题。

两种新保障模式与现有保障模式的优缺点对比如表1所示。

表1不同保障模式优缺点对比

6结束语

现有的军队复杂训练装备保障模式有军民双方都认可的成熟度,同时也存在保障效率低下,保障反应和部署慢、军队在非主战武器装备的保障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其他资源等方面的问题。本文探索并提出两种新保障模式,并与现行保障模式进行比较。两种新模式虽有一定的缺点,但在提高保障效率,提升保障反应和部署速度及节约军队资源方面有较强的优势。

参考文献

[1]杜兰英等.发达国家军民融合的经验与启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23).

[2]舒本耀等.关于军民融合思想的几点认识[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10,21(5).

[3]李晓松等.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度研究[J].《装备学院学报》.2013,24(2).

[4]高铁路等.军民融合下军械器材保障系统[J].火力与指挥控制.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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