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与政治的社会契约关系研究

科学、技术与政治的社会契约关系研究

论文摘要

论文以二战以来美国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社会关系为线索,探讨了两者之间契约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展现了在美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科技与政治之间所呈现的一种物质经济关系,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一般表现为委托与代理。通常政治主体是科技活动的委托者和资助者,科技主体则充当受托者或代理者,承担着政治主体委托的研究项目和科技活动。而由于科学与技术之间多元的关系,导致了政治在处理科学、技术之间关系的差异。1944年下半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那年,罗斯福总统要求当时的战时科学研究与开发局局长万尼瓦尔·布什预测科学在和平年代的作用。五年以后,布什报告中提出的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之关系的观点,成为战后几十年里国家科学政策的基础。布什用两句格言说明了关于基础研究的表述。第一句是“基础研究的实施不考虑实际结果”,这一句论述表明:基础科学一旦受命于不成熟的实际应用目标,就会断送它的创造力。布什看到了就研究目标而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进而认识到基础和应用研究内在的分离.如果说布什的第一句格言表达了战后范式的静态形式,那么他的第二句格言则为动态形式奠定了基础。他写道:“基础研究是技术进步的先驱”。这句话表明了这样一种观点:使基础研究远离应用的过早考虑是合适的,基础科学将被证明是技术进步的一个长远而强大的动力,因为应用研究与开发能把基础科学的发现转化为技术创新,以满足社会经济、国防、健康及其他需要。代表动态形式的一维图像是“线性模式”,即基础科学引起应用研究与开发;再依据创新是一种产品还是一种工艺,转到生产或经营。布什的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观点所含有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随着科学的进步,对基础科学投入的那些人,能通过技术转化过程将科学成果转化为技术创新,进而在技术方面得到回报。但是,近年来,这个战后的框架已经面临极大的压力。在冷战初期形成的科学界与政府间的联系开始瓦解。从更深的层次上讲,这是由于:战后人们对科学技术间关系的信念的减弱淡化了政府与科学问的契约关系。人们需要对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的关系有一个更为现实的认识。司托克斯对布什的观点进行了挑战。他认为,我们只有认识到布什观点的错误以后,才能重新建立政府与科学共同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司托克斯首先从分析科学研究中的认识与应用这两个目标入手,重申了在认识与应用之间有张力这一被广泛接受的观点,并引证了一个典型事例:巴斯德在一个世纪以前奠定的微生物学,既是基础研究,又是应用研究。从那时起,技术越来越多地以科学为基础——科研问题的选择和研究的方向常常由社会需要引起。根据这种科学技术相互作用的新观点,司托克斯建立了一个令人信服的模型,并通过对“应用引起的基础研究”的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起了政府与科学问的新型契约关系。戈斯顿的科技与政治问委托-代理者理论模型为我们分析这种契约关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工具。他指出,科学研究活动是依赖诚信与效益进行的;二战后的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社会契约关系中所假定的诚信与效益是自由的科学研究的自动产品,它经受了忠诚、财经责任及科学家技术目标的诉求;直到20世纪80年代,各种科学不端行为和跌落的经济绩效打破了政治与科技间的这种信赖;为重构这种信赖和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科学家与非科学家必须在新的边界组织中携手合作;灵活的体制设计可创建政治与科技间稳定的伙伴关系。戈斯顿的委托者——代理者理论对于阐明科技与政治之间的契约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仍然存在一定缺陷。论文最后结合中国的现实,探讨了如何构建科技与政治之间的和谐关系.由于论文主题所限,论文只分析了科技与政治之间的契约关系,而这对于构建科技与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来说是不够的。在当前情况下,一方面应该让产业界参与进来,另一方面也应该让广大民众参与进来。当前我国更应该在推进以科学为基础的自主技术创新政策,重视治理科研不端行为以及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而无论哪一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产业界和公民的支持和参与.政治作为民众委托的代理方,不能离开民意,不能离开民众对科学的理解和支持;产业界作为促进科技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支力量,离开产业界谈科技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是不充分的。科技与政治的和谐发展需要四方力量的支持:科技、政治、产业、民众,这四种力量的汇合更能保证科技与政治之间和谐契约关系的实现。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 国外研究的梳理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解题及论文的结构与安排
  • 1 契约关系是科技与政治之间的基本关系
  • 1.1 科学与技术
  • 1.2 什么是政治?
  • 1.3 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契约关系
  • 2 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
  • 2.1 科学进步是必不可少的
  • 2.1.1 向疾病作斗争
  • 2.1.2 保障国家安全
  • 2.1.3 提供充足就业
  • 2.2 科学是政府应当关心的事情
  • 2.2.1 美国:政府与科学间的关系回顾
  • 2.2.2 只有政府才能承担军事研究
  • 2.2.3 政府关心科学的发展是战后重建的需要
  • 2.2.4 政府关心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的发展是未来发展的需要
  • 2.3 政府与科学的事实契约关系
  • 2.3.1 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分离
  • 2.3.2 支持基础科学
  • 2.3.3 科学与政府的事实契约关系:政治的资助与科学共同体的自由
  • 2.4 小结
  • 2.4.1 技术创新完全依赖于基础科学的进步吗?
  • 2.4.2 科学的目标是否会自发实现?
  • 2.4.3 谁来保证研究的诚信和效益?
  • 3 巴斯德象限: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
  • 3.1 应用引起的基础研究的可能性
  • 3.1.1 科学史的发现
  • 3.1.2 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多元的关系
  • 3.1.3 基础科学的进步不能决定技术创新的成功
  • 3.2 巴斯德象限
  • 3.2.1 早期的异议
  • 3.2.2 巴斯德象限
  • 3.2.3 双轨道动态模型
  • 3.3 政府与科学之间新的契约关系
  • 3.3.1 战后政府与科学之间契约关系的倒塌
  • 3.3.2 新契约关系的建制化
  • 3.3.3 新契约关系要兼顾研究的科学前景和社会前景
  • 3.4 小结
  • 3.4.1 巴斯德象限是充分的吗?
  • 3.4.2 新的科学与政治的契约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 3.4.3 如何保证研究的科学前景和社会前景相统一?
  • 4 在科学与政治之间:保证研究的诚信与效益
  • 4.1 失去诚信的契约
  • 4.1.1 契约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 4.1.2 政治规范监督的不到位
  • 4.1.3 科学精神的缺失
  • 4.2 不能保证效益的契约
  • 4.2.1 契约目标的不一致
  • 4.2.2 科学技术和科学技术专家的自由自主性
  • 4.2.3 科学技术研究的非预测性和不确定性
  • 4.3 保证研究的诚信和效益
  • 4.3.1 完善监督激励机制
  • 4.3.2 培育科学精神
  • 4.3.3 有机的边界组织
  • 4.4 小结
  • 4.4.1 政治对科技意味着什么?
  • 4.4.2 科技对政治的委托负有怎样的责任?
  • 4.4.3 边界组织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
  • 5 余论:中国——构建科技与政治的和谐关系
  • 5.1 推进以科学为基础的自主技术创新政策
  • 5.2 重视治理科研不端行为
  • 5.3 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 参考文献
  • 中文部分
  • 英文部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承担的课题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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