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深入进行,城市和农村人口截然划分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被打破,曾经被固定在土地上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以农民身份从事工人职业的农民工在国家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其自身的劳动与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迄今处于权利缺失的境地。虽然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与法规,社会各界也关注农民工权利保障问题,但是农民工的维权行动往往面临着制度和实践的双重困境。农民工普遍从事建筑、矿山、化工类等苦、脏、累的高风险作业,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均较高。而工伤事故是直接对农民工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的侵害,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较工资问题危害更大,工伤维权也更为艰难。现有的法学文献虽然对农民工平等权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但对农民工的维权实践尤其是工伤维权实践研究较少。本文即尝试从新法律现实主义的视角出发,通过对一个农民工工伤案件的访谈,结合自上而下的工伤法律制度、政策的文本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工伤农民工维权实践研究,分析在农民工维权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参与行动及其对制度运作的影响,进而作出农民工维权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的弱势地位无法与企业、政府的强势形成博弈平衡的基本判断。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民工维权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介入强弱失衡的劳资关系,以保护弱者为原则,进行社会制度的改革,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实现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社会权利的平衡配置。同时,政府应依照法治政府的要求,克服自身的利益偏向,依法行政,在农民工与企业的权利平衡中消解与法治精神相悖的强势地位,真正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