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测绘分析

新形势下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测绘分析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不动产登记工作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产测绘工作,在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发挥出应有作用,并提升不动产测绘工作效率,才能让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测绘;不动产;权籍

引言

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条例实施、簿册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慎重稳妥做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意义重大。随着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为保证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区能够顺利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现有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平稳过渡,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序运行,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统一基础,保证调查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调查成果;强化组织管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1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测绘概述

1.1不动产测绘的工作思路

为了推进与提高不动产测绘工作质量,测绘工作应该明确技术人员的工作思路,保证其全面了解测绘方法与测绘规范,保障不动产测绘工作顺利开展。地籍调查是不动产测绘工作的主要内容,测绘工作通过不动产权籍资料完成。不动产测绘工作具体实施中,测绘人员图底选择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农村住宅基地地籍图等,经过专业人员核实确认后才能展开测绘工作。测绘技术人员遵循工作流程,如果不能按照流程与环节进行,将会对测绘质量产生影响。不动产测绘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全面落实前期调查。通过资料搜集与整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审核通过后将《指界通知书》发放给相关人员;二是,落实权籍调查工作。核实不动产权属情况,依次为基础完成不动产单元草图绘制工作,接着在不动产调查表中记录相关信息;三是,不动产测绘实施。不动产测绘工作具体分成外业与内业两类,前者包括界址点测绘、房产测绘等;后者包括地图绘制、面积计算等;四是,质检入库工作要点。将不动产测绘数据转为数据格式,方便后期调用与查看;五是,数据档案归档处理。做好数据归档处理工作,遵循档案管理处理原则,做好档案整理与管理,为后期查询做好铺垫。

1.2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

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信息、森林信息等。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要形成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的调查成果,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支撑。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坚定不移地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要求。通过逐步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在2014年8月1日国家开始启动制定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的同时,国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全国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发证工作。2015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这个方案对我国目前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2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措施

2.1健全法律法规

不动产测绘工作中相关制度的保障还是相对表缺乏,面对这个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将各种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出来,让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实现对测绘过程的约束和指导,并且对政府以及公司的责任意识明确提升和规定,不能够出现问题没有人员去承担责任问题的出现,另外对于不动产测绘工作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和制度,根据自己的工程特性制定特定的坐标系统,保证测绘工作的准确性和信息顺畅性,对测绘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是重要保障。

2.2整合测绘机构

《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由现有土地、房屋等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机构承担。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涉及国土资源,海事,渔业,农业等多个部门,出现多头管理的现状。国土部门管理土地,住建部门登记房屋,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矿产、森林资源也“各有其主”。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不动产各项权籍实施一体化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应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在地(海)籍调查的基础上,一并开展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一个不动产单元的权籍调查事项应由一家调查机构主导完成,避免多家调查机构多次调查同一不动产单元”,针对这点我们可以通过进行机构整合,将原来的土地测绘部门和房产测绘部门以及林业测绘部门进行整合到同一个机构来实现一体化调查的目的。对于机构整合难度大的地区,我们可以通过扩大各个测绘部门现有业务范围来解决,比如房产测绘部门增加地籍测绘业务,土地测绘部门增加房产测绘业务等。

2.3统一测绘软件

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是对不动产权调查外业测量、核实和实地调查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对外业测量、调绘的数据进行制图、规范整理,为后期发证、入库存档、管理等工作提供标准、规范的数据支持。由于以前土地和房产测绘业务分别由不同的作业单位使用不同的生产软件,造成了数据格式不统一,数据交互只能依靠人工进行,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的编制和测量报告生成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要求,深度解读了《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推出了一款专致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数据处理的软件,南方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软件(RESS),软件基于AutoCAD研发,该软件集土地数据采集、房产数据分析、不动产成果输出于一体,具备快速图形数据质检、预实测关联对比、户室分割合并变更、逻辑幢的分摊计算、中间对接数据一键输出等强大功能。软件实现了土地测绘和房产测绘共同作业,加快了数据整合,提升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等,满足不动产登记和管理的需求。

2.4建立统一的工作队伍

测绘工作需要测绘人员的支持,为了保证测绘的质量和准确性必须加强对测绘工作队伍的建设,实现测绘工作能够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同时需要对不同种类的测绘方式进行掌握,实现测绘数据符合质量的要求。另外,应该加强对测绘工作队伍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实现提升测绘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测试之后能够进行及时的准确性确认,之后和其他的数据进行结合,为不动产登记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为了能够提升技术水平,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测绘工作的投入力度和资金支撑,并且对采用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技术能力通过培训或者是教育的方式进行提升,通过高新技术的知识更新让实际工作效率得到提升。例如通过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遥感技术等实现不动产的区域以及可利用性进行测定,这样也方便了后期开展的数据信息登记和储存,也便于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结束语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权籍调查成果资料经不动产登记以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权籍调查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任重道远,只有做好调查测绘相应的技术支撑服务,才能把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做好,能够长期稳定的运行,能够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张勇.浅析不动产测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2).

[2]张正明,徐海洋.不动产登记地籍与房产数据整合建设关键技术研究[J].现代测绘.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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