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招投标)中的若干腐败问题研究

拍卖(招投标)中的若干腐败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拍卖机制的应用由来已久,但作为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应用,拍卖机制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是近50年的事情。1961年维克里的经典文章的发表开启了拍卖机制理论研究的大门,1996年作为拍卖机制理论的开创者维克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至此人们已经广泛认可了拍卖机制的伟大作用。由经济学家设计的各种拍卖机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每年数以万亿计的成交额以拍卖(招投标)的形式完成,拍卖机制已经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主要的交易方式之一。拍卖机制设计的目的是保证物品(合约)配置的有效性,选择最有竞争力的竞标者获得胜利。由于拍卖过程中有委托代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存在,所以拍卖过程中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各项制度不健全的国家和地区。研究拍卖中腐败产生的根源并提出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成了当务之急,本文针对目前拍卖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从理论和应用两方面进行了探讨。首先,大多数人都认为腐败将损害配置的有效性。事实上,在我们设定的经济环境中,先进行贿赂竞争然后进行投标竞争,所有竞标者在这两个阶段地位是对等的情况下,这种腐败并没有损害配置的有效性。若拍卖师在第一阶段得到的“贿赂金”作为物品所有者收入的一部分,那么就不存在腐败,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拍卖机制—混合密封拍卖机制。其次,我们分析了腐败程度强弱的变化对拍卖结果产生的影响。对度量腐败程度强弱的方法进行了创新并提出了有限腐败的概念,我们以行贿者获得特权的多寡来描述腐败程度的强弱,取代了以前用腐败发生概率的大小描述腐败强弱的方法。在其他竞标者都不知道腐败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发现在第一价格拍卖机制中,由于行贿者的多个标价中的最高标价比其他竞标者的标价更强势,导致其他竞标者获胜的概率减少,行贿者获胜的概率增加。而行贿者的其他出标机会所用的出标策略比其他竞标者的出标策略要弱势,所以在保证获胜概率增加的情况下所付出的期望支付有可能比在没有腐败情形下的期望支付还要低。特别地,当行贿者获得更多的出标机会时所采用的出标策略与我们的直觉是有差异的。有限腐败对于物品所有者来说是不利的,他的期望收益随着行贿者的特权的增强而减少。当其他所有竞标者都知道腐败存在的时候,拥有有限特权的竞标者为维持其累积的竞争优势,在估价分布的右侧部分将更强势(与其他竞标者不知腐败存在的情况下相比)。然后,我们分析了采购中的腐败竞争。在一维信息情形下,我们发现在范围很广的经济环境中,采购是概率为一地以保留价成交,也即是说腐败的存在促成了竞标者之间的共谋。在多维信息情况下,腐败是由委托代理问题引起的,我们发现腐败的存在减弱了招投标配置合约的有效性,腐败所引起的无效率成本是和代理人的操控能力是一致的。这为我们在招投标中规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的规则提供了理论支持。最后,我们就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发展、现状及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腐败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法律体系完善、监管制度的完善、加强人才培训和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等几方面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预防政府采购中腐败的发生。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概况
  • 1.3 文章的创新点
  • 1.4 结构安排
  • 2 事前腐败及其引致的混合密封拍卖
  • 2.1 模型
  • 2.2 实例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3 密封价格拍卖中的有限腐败
  • 3.1 引言
  • 3.2 模型
  • 3.3 有效性和收益的比较
  • 3.4 腐败程度逐渐增强所产生的影响
  • 3.5 本章结论
  • 4 有限腐败引致的虚拟递增价格拍卖
  • 4.1 模型
  • 4.2 有效性和收益的比较
  • 4.3 本章小结
  • 5 采购中的腐败竞争
  • 5.1 一维信息的情形
  • 5.2 多维信息的情形
  • 5.3 本章小结
  • 6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腐败”
  • 6.1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历程及现状
  • 6.2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腐败”
  • 6.3 控制我国政府采购中腐败的措施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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