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乡村治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着农民的生活和命运,决定着乡村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社区公共资源的动员与调控,也与国家的稳定紧密相连,是学者不能回避的研究领域。古代社会的农村、农业和农民并没有构成显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只是随着现代文明因素的出现,与传统农业文明密切相关的农村和农民才构成了社会和政治问题,特别是西方工业文明冲击下的中国现代化启动后,作为传统因子的农村和农民问题显得格外突出。1949年后的中国社会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了与过去的断然决裂,但是农村和农民仍是现代化进程的“买单者”。所以,目前中国乡村的治理状况并不是当代“问题意识”的产物,而是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传统与现代“倾轧”的结果。因此,透视当下乡村社会,只把视角局限于“问题”,无疑是西医疗法,不能本质上认识乡村社会,实现乡村善治。这样,过滤千年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国家治权、乡村精英和农民的“乡村在场”为分析框架,对中国传统社会乡村治理、近代社会乡村治理、集体化时期的乡村治理和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治理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反思性考察。笔者认为,千年中国乡村治理过程中,国家治权、乡村精英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四种乡村治理模式:专制——自治模式、独裁——剥夺模式、集权——政治运动模式和乡政——村治模式,并分析了四种模式乡村治理绩效,得出了两个结论:乡村社会的秩序取决于国家治权的配置方式、乡村精英的权威基础以及农民的行动逻辑;乡村社会经济状况取决于国家治权的目标、乡村精英的品性和农民经济活动的自主性。最后预设了未来中国乡村治理模式为“有限主导——合作”模式。本文包括导论、正文和结语共六章。第一章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文献进行了简要评析,介绍了研究方法,各章安排,并提出了预期目标。正文包括四章,从时间维度进行表述:第二章对传统社会乡村治理进行了考察和分析。(1)中央君主集权专制(despotism)的国家政体是传统社会乡村治理的基点;(2)专制国家乡村治理的工具是“权力的文化网络”(culture nexus of power)和“权力的制度网络”;(3)乡村精英具有乡土性和国家政治依附性;(4)小农经济生产方式酿制了小团体性乡村自治表象;(5)传统社会乡村治理模式是“专制——自治”(self—determination)式;(6)乡村社会表现出了稳定性和停滞性。第三章对近代社会乡村治理进行了考察和分析。(1)近代乡村危机与民族国家的建构是近代社会乡村治理的背景;(2)民国政权的地方自治导致了国家政权内卷化;(3)乡村精英发生了质变;(4)农民流离失所;(5)近代社会乡村治理模式是“独裁(dictatorship)——剥夺”式;(6)乡村社会一片衰败。第四章对集体化时期乡村治理进行了考察和分析。(1)土地改革和乡村政权建立后的农民国家观念是集体化时期乡村治理的基点;(2)集体化后的乡村社会呈现着集权化特征,政治运动强化着这种集权;(3)国家完成了乡村精英同质化;(4)农民依附于社、村、队组织之中;(5)集体化时期乡村治理模式是“集权——政治运动”式;(6)乡村秩序可控,经济增长不可计划。第五章对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进行了考察和分析。(1)乡村经济自主性增长和乡政村治结构的形成是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的起始点;(2)压力型体制下的乡镇政府具有强科层化特征;(3)村干部处于多重角色的冲突之中,权力资源化,权威逐渐消解;(4)农民自主性增强,自我性更甚;(5)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模式是“乡政——村治”式;(6)乡村矛盾层出不穷,经济总量阶段性上升,农民收入不稳定,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第六章结语通过对前面四种乡村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得出了基本结论:国家治权、乡村精英、农民是乡村治理三要素,三者在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权能配置状况决定着乡村治理模式。其中,国家及其政府组织在乡村的权力配置、运行目标对于治理状况起着决定作用;乡村精英和农民在乡村治理中并非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理性”使他们会不时扩张国家权力甚至超越国家政权规制,一旦国家政权放松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乡村“自治”就会生长并发育。同时,还预设了未来中国乡村治理是“有限主导——合作模式”。